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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音乐课程标准学习笔记

(2016-11-21 16:52:14)
分类: 新课标学习

一、音乐课程的价值:

1、审美体验价值

音乐教育以审美为核心,主要作用余热的情感世界。音乐课的基本价值在于通过以聆听音乐、表现音乐和音乐创造活动为主的审美活动,使学生充分体验蕴含于音乐音响形式中的美和丰富的情感,为音乐所表达的真善美理想境界所吸引、所陶醉,与之产生强烈的情感共鸣,使音乐艺术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启迪智慧、情智互补的作用和功能得到有效的发挥,以利用学生养成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为其终身热爱音乐、热爱艺术、热爱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

2、创造性发展价值

创造是艺术乃至整个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是艺术教育功能和价值的重要体现。音乐创造引起强烈而清晰的个性特征而充满魅力。在音乐课中,生动活泼的音乐欣赏、表现和创造活动,能够激活学生的表现欲望和创造冲动,在主动参与中展现他们的个性和创造才能,使他们的想象力和创造性思维得到充分发挥。

3、社会交往价值

音乐在许多情况下是群体性的活动,如齐唱、合奏、合唱、合奏、重唱、重奏以及歌舞表演等,这种相互配合的群体音乐活动,同时也是一种以音乐为纽带畸形的人际交流,它有助于养成学生共同参与的群体意识和相互尊重的合作精神。成功的音乐教育不仅在学校的课堂上,而且也应在社会的大环境中进行,对社会音乐生活的关心,对班级体、学校和社会音乐活动的积极参与,将使学生的群体意识、合作精神实践能力得到锻炼和发展。

4、文化传承价值

音乐是人类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是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和智慧结晶。学生通过学习中国民族音乐,将会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华夏民族音乐传播所产生的强大凝聚力,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学生通过学习世界上其他国际和民族的音乐文化,将会拓宽他们的审美视野,认识世界各民族音乐文化的丰富和多样性,增进对不同文化的理解、尊重和热爱。

二、基本理念

1、以音乐审美为核心

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美好的情操、健全的人格。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应有机的渗透在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之中。在教学中,要强调音乐的情感体验,根据音乐艺术的审美表现特征,引导学生对音乐表现形式和情感内涵的整体把握,领会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

2、以兴趣爱好为动力

兴趣是学习音乐的基本动力,是学生与音乐保持密切联系、享受音乐、用音乐美化人生的前提。音乐课应充分发挥音乐艺术特有的魅力,在不同的教学阶段,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审美心理特征,以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和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学内容应重视与学生的生活经验相结合,加强音乐课与社会生活的联系。

3、面向全体学生

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的任务,不是为了培养音乐人才,而是应面向全体学生,是每一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审美心理特征,以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和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学内容应重视与学生的生活经验相结合,加强音乐课于社会生活的联系。

4、注重个性发展

每一个学生都有权力以自己的独特的方式血音乐,享受音乐的乐趣,参加各种音乐活动,表达个人的情智。要把全体学生的普遍参与发展不同个性的因材施教有机的结合起来,创造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为学生提供发展个性的可能和空间。

5、重视音乐实践

音乐课的教学过程就是音乐艺术的实践过程。因此,所有的音乐教学领域都应重视学生的艺术实践,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各项音乐活动,将其作为学生走进音乐,获得音乐审美体验的基本途径。通过音乐艺术实践,增强学生音乐表现的自信心,培养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

6、鼓励音乐创造

中小学生音乐课程中的音乐创造,目的在于通过音乐丰富学生的形象思维,开发学生的创造性潜质。在教学过程中,应设定生动有趣的创造性活动的内容、形式和情景,发展学生的想象力,增强学生的创造意识。对音乐创造的评价应主要着眼于创造性活动的过程。

7、提倡学科综合

音乐教学的综合包括音乐教学不同领域之间的综合;音乐与舞蹈、戏剧、影视、美术等姊妹艺术的综合;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的综合。在实施中,综合应以音乐为教学主线,通过具体的音乐材料构建起与其他艺术门类及其他学科的联系。

8、弘扬民族音乐

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课重要的教学内容,通过学习民族音乐,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和爱国主义情操。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变迁,反映近现代和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优秀民族音乐作品,同样应纳入音乐课的学习中。

9、理解多元文化

世界的和平和发展有赖于对不同民族文化的理解和尊重。在强调弘扬民族音乐的同时,还应以开阔的视野,学习、理解和尊重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的音乐文化,通过音乐教学使学生树立平等的多元文化价值观,以利于我们共享人类文化的一切优秀成果。

10、完善评价机制

应在体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前提下,以音乐课程价值和基本目标的实现为评价的出发点,建立综合评价机制。评价应包括学生、教师和课程管理三个层次,可采用自评、互评和他评等多种形式。评价指标不仅要涵盖音乐的不同教学领域,更应关注学生对音乐的兴趣、爱好、情感反应、参与态度和程度,以及教师引导学生进入音乐的过程和方法的有效性等诸多方面。应善于在动态的教学过程中利用评价起到促进学生发展、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完善教学管理的作用。

三、音乐课程的总目标

音乐课程目标的甚至以音乐课程价值的实现为依据。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上述课程目标内含在以下三个层面的表述中。

(一)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丰富情感体验,培养虽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

通过音乐学习,使学生的情感世界受到感染和熏陶,在潜移默化中建立起对亲人、对他人、对人类、对一切美好事物的挚爱之情,进而养成对生活的机乐观态度和对美好未来的向往与追求。

培养音乐兴趣,树立终身学习的愿望

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和方式引导学生走进音乐,在亲身参与音乐活动的过程中喜爱音乐,掌握音乐基本知识和初步技能,逐步养成鉴赏音乐的好习惯,为终身爱好音乐奠定基础。

提高音乐审美能力,陶冶高尚情操

通过对音乐作品情绪、格调、思想倾向、人文内涵的感受和理解,培养音乐鉴赏和评价的能力,养成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使学生在真善美的音乐艺术世界里受到高尚情操的陶冶。

培养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

通过音乐作品中表现的对祖国山河、人民、历史、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赞美和歌颂,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在音乐实践活动中,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宽容理解互相尊重、共同合作的意识和集体主义精神。

尊重艺术,理解多元文化

尊重艺术家的创造劳动,尊重艺术作品,养成良好的欣赏艺术的习惯。通过学习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代的作品,感知音乐中的其他民族风格和情感,了解不同民族的音乐传统,热爱中华民族和世界其他民族的音乐。

(二)过程与方法

1、体验

倡导完整而充分的聆听音乐作品,使学生在音乐审美过程中获得愉悦的感受与体验;启发学生在积极体验的状态下,充分展开想象;保护和鼓励学生在音乐体验中的独立见解。

2、模仿

根据中的年级学生的身心特点,从音乐基本要素入手,通过模仿,积累感性经验为音乐表现和创造能力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3、探究

通过提供开放式和趣味性的音乐学习情景,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好奇心和谈就的愿望,引导学生进行以即兴式自由发挥为主要特点的探究与创造活动,重视发展学生创造性思维的探究过程。

4、合作

充分利用音乐艺术的集体表演形式和实践过程,培养学生良好的合作以适合在群体中的协调能力。

5、综合

将其他艺术表现形式有效的渗透和运用到音乐教学中,通过以音乐为主线的综合艺术实践,帮助学生更直观的理解音乐的意义及其在人类艺术活动中的价值。

(三)知识与技能

1、音乐基础知识

学习和了解音乐基本表现要素(如力度、速度、音色、节奏、旋律、和声等)和音乐常见结构(曲式)以及音乐题材形式等基础知识,有效的促进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形成与发展。

2、音乐基本技能

培养学生自信、自然、有表情的歌唱;学习演唱、演奏的初步技能;在音乐听觉感知和基础上识读乐谱,在音乐表现活动中运用乐谱。

3、音乐创作与历史背景

以自由、即兴的创作方式表达自己的情感,学习浅显的音乐创作尝试合计能。通过认知作曲家生平及作品的题材、体裁、风格等,了解中外音乐发展的简要历史,初步识别不同年代、不同民族的音乐,加深对中国民族音乐的认识和理解。

4、音乐与相关文化

认识音乐与姊妹艺术的联系,感知不同艺术门类的主要表现手段和艺术形式特征,了解音乐与艺术住之外的其他学科的联系。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已学过的知识,认知音乐的社会功能,理解音乐与社会社生活的关系。

四、学段目标:

1——2年级:

应该充分注意这一学段的学生以形象思维为主,好奇、好动、模仿力强的身心特点,善于利用儿童自然的嗓音和灵巧的形体,采用歌、舞、图片、游戏相结合的综合手段,进行直观教学。聆听音乐的材料要短小有趣、形象鲜明。

1)激发和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

2)开发音乐的感知力,体验音乐的美感

3)能自然地、有表情地歌唱,乐于参与其它音乐表现和即兴创造

4)培养乐观的态度和友爱精神

3——6年级:

 

 

学生的生活范围和认知领域进一步扩展,体验感受与探索创造的活动能力增强。应注意引导学生对音乐的整体感受,丰富教学曲目的体裁、形式,增强乐器演奏及音乐创造活动的分量,以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和艺术的魅力吸引学生。

1)保持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使学生乐于参与音乐活动

2)培养音乐感受和鉴赏能力

3)培养音乐表现的能力

4)培养艺术想象和创造力

5)培养乐观的态度和友爱精神

五、内容标准:

(一)感受与鉴赏

感受与鉴赏是重要的音乐学习领域,是整个音乐学习活动的基础,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良好的音乐感受能力与鉴赏能力的形成,对于丰富情感,提高文化素养,促进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教学中应激发学生听赏音乐的兴趣,养成聆听音乐的良好习惯,逐步积累鉴赏音乐的经验。应采用多种形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音乐体验,鼓励学生对所听音乐有独立的感受与见解,帮助学生建立起音乐与人生的密切联系,为终身学习和享受音乐奠定基础。

1、音乐表现要素

1——2年级:

1)

感受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声音。能够用自己的声音和打击乐器进行模仿。聆听哥声时能做出相应的情绪或体态反应。

2)能听辨童声、女声和男声。

3)感受乐器的声音。能听辨打击乐器的音色,能用打击乐器奏出强弱、长短不同的音。

4)能够感受并描述音乐中力度、速度的变化。

3——6年级:

1)对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音响感到好奇和有趣,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乐器进行模仿。能随着熟悉的歌曲或乐曲哼唱,或在体态上作出反应。

2)能听辨不同类型的男声和女声。知道常见的中国民族乐器和西洋乐器,并能听辨其音色。

3)在感知音乐节奏和旋律的过程中,能够初步辨别节拍的不同,能够听辨旋律的高低、快慢、强弱。

4)能够感知音乐主题、乐曲和段落的变化,并能够运用体态或线条、色彩作出响应的反应。

2、音乐情绪与情感

1——2年级:

1)体验不同情绪的音乐,能够自然流露出相应表情或作出体态反应。

2)体验并说出音乐情绪的相同与不同。

3——6年级:

1)听辫不同情绪的音乐,能用语言做简单描述。

2)能够体验并简述音乐情绪的变化。

3、音乐体裁与形式

1——2年级:

1)聆听儿歌、童谣、进行曲和舞曲,能够通过模唱、打击乐对所听音乐作出反应,能够随着进行曲、舞曲音乐走步、跳舞。

2)能够区别独唱、独奏、齐唱、齐奏。

3——6年级:

1)聆听少年儿童歌曲、颂歌、抒情歌曲、叙事歌曲、艺术歌曲、通俗歌曲等各种体裁和类别的歌曲,能够随着歌曲轻声哼唱或默唱。

2)聆听不同体裁和类别的器乐曲,能够通过律动或打击乐对所听音乐作出反应。

3)能够区别齐唱与合唱、齐奏与合奏。

4)能够初步分辨小型的音乐体裁与形式,能够聆听音乐主题说出曲名,每学年2——4首。

4、音乐风格与流派

1——2年级:

1)聆听不同国家、地区、民族的儿歌、童谣及小型器乐曲或乐曲片断,初步感受其不同的风格。

3——6年级:

1)聆听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知道一些有代表性的地区和民族的民歌、民间歌舞、民间器乐曲和戏曲、曲艺音乐等,了解其不同的风格。

2)聆听世界各国民族民间音乐,感受一些国家和民族音乐的不同风格。

(二)表现

1、演唱:

1——2年级:

1)参与各种演唱活动

2)知道演唱的正确姿势。能够对指挥动作及前奏作出反应

3)能够用自然的声音,按照节奏和曲调有表情的独唱或参与齐唱。

4)能采用不同的力度、速度表现歌曲的情绪。

5)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4——6首

3——6年级:

1)乐于参与各种演唱活动

2)知道演唱的正确姿势及呼吸方法,并能在唱歌实践中逐步掌握和运用。能够对指挥动作及前奏作出反应。

3)能够用自然的声音、准确的节奏和音调有表情的独唱或参与齐唱、合唱。

4)能够对自己和他人的演唱作简单评价。

5)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4——6首。

2、演奏:

略。

3、综合性艺术表演:

1——2年级:

1)能够参与综合性艺术表演活动。

2)能够配合歌曲、乐曲用身体做动作。

3)能够在律动、集体舞、音乐游戏、歌表演等活动中与他人合作。

3——6年级:

1)能够主动地参与综合性艺术表演活动,并从中享有乐趣。

2)在有情节的音乐表演活动中担当一个角色。

3)能够对自己、他人的表演进行简单的评论。

4、识读乐谱:

1——2年级:

1)认识简单的节奏符号。

2)能够用声音、语言、身体动作表现简单的节奏。

3)能够用唱名模唱简单乐谱。

3——6年级:

1)用已经学会的歌曲学唱乐谱。

2)结合所学歌曲认识音名、音符、休止符及一些常用记号。

3)能够识读简单乐谱。

(三)创造:

1、探索音响与音乐

1——2年级:

1)能够运用人声、乐器声模仿自然界或生活中的声音。

2)能够用打击乐器或自寻音源探索声音的强弱、音色、长短和高低。

3——6年级:

1)能够自制简易乐器。

2)能够运用人声、乐器声及其他音源材料表现自然界或生活中的声音。

2、即兴创造:

1——2年级:

1)能够将成语、短句、诗歌或歌词用不同的节奏、速度、力度等加以表现。

2)能够在唱歌或聆听音乐时即兴地做动作。

3)能够用课堂乐器或其他音源即兴配合音乐故事和音乐游戏。

3——6年级:

1)能够即兴创编同歌曲情绪一致的律动或舞蹈,并参与表演。

2)能够以各种音源及不同的音乐表现形式,即兴创编音乐故事、音乐游戏并参与表演。

3、创作实践:

1——2年级:

1)能够运用线条、色块、图形记录声音或音乐。

2)能够运用人声、乐器或其他音源,创作1——2小节节奏或旋律。

3——6年级:

1)能够创作2——4小节的节奏短句。

2)能够创作2——4小节的旋律。

(四)音乐与相关文化:

1、音乐与社会生活:

1——2年级:

1)感受生活中的音乐,乐于与他人共同参与音乐活动。

2)能通过广播、电视、磁带、CD等传媒听赏音乐。

3)能够参与社区或乡村的音乐活动。

3——6年级:

1)关注日常生活中的音乐。

2)喜欢从广播、电视、磁带、CD等传播媒体中收集音乐材料,并经常聆听。

3)主动参与社区或乡村的音乐活动。

4)乐于听音乐会或观看当地民俗活动中的音乐表演。

2、音乐与姊妹艺术

1——2年级:

1)能够用简单的形体动作配合音乐节奏。

2)能够用简明的表演动作表现音乐情绪。

3)能够用色彩或线条表现音乐的相同与不同。

3——6年级:

1)接触与了解戏剧、舞蹈等艺术表演形式,认识音乐在其中的表现作用。

2)能够结合所熟悉的影视片,简单描述音乐在其中的作用。

3、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

1——2年级:

1)能够了解声音与日常生活现象及自然现象的联系。

2)能够用简单的韵律操动作配合不同的节奏、节拍、情绪的音乐。

3——6年级:

1)能够选用合适的背景音乐,为儿歌、童话故事或诗朗诵配乐。2)知道一些不同历史时期、

不同地域和国家的代表性儿童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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