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师您好:
公司最近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有一位同事因为工作上的一些事情得罪了公司的领导,让领导很不开心,结果,这位同事在正常的工作中就遇到了重重阻力,到其他部门办事,总会遇到他人的冷面孔,前不久他来我们部门办事,我按照规定认真为他办妥,结果事后被身边同时告之不要对他太热情,我问原由,说是他得罪了老板,对他太热情会让老板不高兴的,免得自己被连累了。
同事还对我说,现在社会“适者生存”,不懂得生存之道的人,注定要被淘汰,无法生存和不能成功的人,就是谈不上有价值的人,在这个世界上无法立足。
我承认同事说的有一定道理,可是,如若真的是识者生存,那不就是优胜劣汰吗?那不就意味着这个世界是为那些强有力的人而存在吗?我经常听人说一个词就是“丛林法则”,这让我感到,你必须时时做一个强有力的人,否则,这个社会会让你无立足之地,可是在我们周围,仍然有许多并不强势的人,能力并不那么强的人,他们该如何面对这样以成败论英雄的社会呢?
一位困惑的读者
亲爱的读者您好!
非常感谢您的来信和探讨!
是的,就从整体来说:这个社会甚至这个世界,是一个不相信“眼泪”的人间社会。以“成败论英雄”几乎是整个人类社会对于人生价值的基本定位趋向。这个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好像在向我们传达着同一的信息,那就是:为了生存,为了更好地生存,你必须要成为“强者”。只有当你能“出人头地”;只有当你能“高人一头,超人一等”的时候,你才能得到他人的认可、肯定、接纳、尊重和爱戴;你才能确保自己的生活高枕无忧;你才能为自己打拼出安全和幸福。否则,你就什么都不是(nobody),更无价值可言。这样的话,你不受罪谁受?你不被人踩在脚下谁被?你不低头做人谁低?这听起来是骇人听闻的,但这确实是我们真真切切所听到的生活对我们的真实表白。这种“优胜劣汰”的人生价值观,是由世界对于“什么是做人”的片面或错误认识而导致的。这种错误的人生价值观只抓住了人的“动物性”一面,而忘记了人的“社会性”一面。把人简单地看做是在同类间非得进行竞争,非得进行相互残杀的动物。
但是,人性有着比人与人之间的竞争和残杀更多更积极的内容。人性里不但有嫉妒,也有欣赏;不但有竞争,也有帮助和合作;不但有冷酷无情,也有恻隐之心。为此,虽然生活中充满着无法逃避的“竞争”甚至“残杀”;虽然君子常胜不过小人。但是,我们不要失望。因为,我们内心深处有着这样的一种自信,那就是:人性的美善有着比邪恶对人类更大的吸引力;君子比小人对人类有着更大的魅力;内心的平安比戚戚对我们有着更大的磁力。人性二面性(向恶的倾向,向善的追求)的发挥或表达与外在的环境条件有关。如果外在的环境和气氛有助于人性激发出内在向善的倾向性,那美善的一面就会大放光芒;否则,如果外在的环境和气氛有助于人性激发出内在向恶的倾向性,那就会邪恶当道。既是良性循环,也能是恶性循环。
我们知道,没有人在这个世界上是真正的或者是永远的强者。退一步说,即使自己觉得自己是真正的或是永远的强者,但是,强中自有强中手。谁能撑着就让谁撑着吧!谁的苦处谁知道。以把别人踩在脚下,享受比别人“高”之幸福的人,重心不稳;以站在别人肩膀上,享受比别人“高”之幸福的人,高处不胜寒。“重心不稳、高处不胜寒”足可以把一个人置于不“安全”之中。只有自己脚踏实地,做我自己,才能不骄不卑、不攀不比、从容自信、安然自得。人生的价值,不在于“成功”,而在于“做人”。
“适者生存”是个硬道理,不懂得生存之道的人,确实要面临被淘汰的危险,或者注定人生困难重重。为此,只有首先确保自我生存下来,才能有活出自我的机会和可能性。复杂的社会关系向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发出了更大的挑战。我们需要培养自己适应社会的能力。其实,只要我们“有心”、“用心”,事态也许不会变得比我们想象的坏。人世间的事情,都是人与人之间的事情。事在人为。好的人品和人际关系,是做事的基础。做领导需要艺术,和领导做事也同样需要艺术。赞赏而不溜须;尊重而不自贬;原则而不死板;明智而不滑稽;异议而不敌对;包容而不自否;服从而不奴隶。不同的态度、不同的方式方法、不同的场合都会产生出不同的效果。当然,我们必须承认,人世间确实也有极端的领导;也会有极端的下属;在领导和下属之间也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冲突,这样一来,最后的结果,就好可能是:领导把下属炒了鱿鱼,或下属把领导炒了鱿鱼。但是,即使炒了鱿鱼也不一定就是坏事。没有可能合作就离开,不利于活出自我的环境也应该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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