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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大商圈纷争的处理不能和稀泥

(2012-02-27 03: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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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师大商圈居民与商家之争闹得沸沸扬扬,理当做公亲的市政府,也变成事主,舆论又各有立场,商家诉诸顾客,一下关店半天,一下关灯营业,还说要上街游行,不排除告市府渎职,就是不愿意去和居民自救会坐下来好好谈,弄得整件事现在已经没有人能居间协调。

许多人把责任推给市政府,说他们早干嘛去了,问题是居民早没有人检举,市府为了繁荣商圈也就睁只眼避只眼,这不也符合现在想保那些在住宅区开店民众的想法。如今居民都组自救会向市府抗议了,难道市府可以说,师大商圈太有名,所以都市计划法六米以下不可设餐厅这条法规不适用于此,居民还是忍一忍吧,就算市政府肯让步,换居民告市府官员渎职还真告得成。

台湾住商混合情形严重,虽然让居家生活极为便利,也形成巷弄之间的生气蓬勃,然而,要是问民众愿不愿意住家一楼开餐厅,大概大家都会摇头。先不说每天得忍受油烟吵杂,光是想到那些瓦斯筒一直开着,万一失火,消防车很难开进来,就够让人心惊胆颤的睡不着了。

郝市长与市府公务员想到这一点,除了说依法办理,不知道还能说什么,因为如果被人检举都不去取缔那些六米以下的餐厅,真出了像阿拉夜店那种事,市政府众官员就算都下台,还算是轻的,搞不好全得去吃牢饭。

商家是外来者,都是在师大商圈租屋开店的,本该敦亲睦邻,设法将居民的不便降到最低。而不是姿态摆得比居民还高,让人家都忍无可忍的组自救会了,还高喊我爱师大,我不要走。其实商家爱的是住宅区店面比外面那些商业区的便宜,这些店主大概没想到,如果市府真让这些违规的商家就地合法,恐怕这些店面也将会就地起价,到时他们还是得搬家。

商圈的群聚本来是很可贵的,但是如果这种荣景是建立在牺牲当地居民的权益之上,那这些挺违规商家的各界人士,可能就无法这么振振有词了。如今商家该做的不是升高对立,而是应该与居民好好协商。如果商家愿意回馈些利益给居民,或许事情还有转机。

市政府取消师大夜市名称之举,也许让当地并没有违规的商家心生隐忧,所以才会与违规的商家同声同气,因此,市府有义务把话说清楚,让大众了解,师大商圈并不会就此消失,但违规者必须处分。绝不能遇到压力就和稀泥,种下敢吵的就有糖吃的恶例。亦可以藉此案例,告知台北市其它在六米以下开餐厅的商家,你们已经违规了,还是跟楼上居民做好公关,否则被检举,也将会被比照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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