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传奇中的爱情得失意
——简评霍小玉与李娃的不同爱情结局
唐传奇是我国古典小说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中国的小说到了唐代,可以说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相较于其他的朝代来说,唐朝是中国封建社会里比较开放的一个时代。唐五代独特的社会背景是文士与妓女交往的频繁,唐代的青楼、妓院,往往是一般文人雅士及达官贵人们交际、休憩之处,而青楼的名妓多色艺双全,且能吟诗为文,因而对一些知名文人怀有一种仰慕之情,这与倡妓类小说题材在当时大量的出现有着密切联系。
旧时的中国,大多是以男性为重心的社会,女性的权力在社会上根本不被重视。魏晋南北朝与隋唐时期重视门阀制度,这样的观念更是对女性的命运产生极大的影响。唐传奇中的女性,卻抵抗传统,她们不因传统的观念而听天由命,卻以坚忍的毅力去反映生命的另一种本质。她们是那么的美丽多情、善良果断,同时为了追求自己的爱情,她们不断地进行反抗与斗争。但当她们用娇柔的身躯试图向这沉重的封建伦理提出异议与反驳时,现实却是那么的“骨感”!尤其是沦为社会最低层的娼妓,面对爱情,她们的命运又是如此的坎坷。以唐传奇中最为突出的两个人物为例:
一、霍小玉的爱情失意
在男尊女卑、礼教大防的传统社会中,妓女向来都是被人们所鄙视与轻忽的,但同时,她们又往往是文人所喜闻乐道的对象。一方面,这与当时的社会背景有一定的关系,如上文所说;另一方面,这又是由封建礼教束缚下的不幸的婚姻所导致的,所以这类言情小说中的自由恋爱都是在婚姻之外的。
唐代文化发展的繁荣造就了才貌双全的青楼女子,与此同时,对尊严与爱情的追求也酿就了她们人生的悲剧。身为青楼女子,表面上或许她们比良家女子所受约束更为少些,也更自由些,但是世俗礼教的枷锁却像一张无形的巨大的网将她们牢牢地禁锢着,正如白居易诗云:“人生莫作妇人身,百年苦乐由他人。”
唐传奇中有关妓女与士子的爱情悲剧尤以蒋防的《霍小玉传》中名妓霍小玉与书生李益的爱情最为代表。霍小玉是一位才貌双全的妓女,她“姿质浓艳,一生未见,高情逸态,事事过人,音乐诗书,无不通解。”通过鲍十一娘之口,我们还知她是“故霍王小女,母曰净持。净持,即王之宠婢也。王之初薨,诸弟兄以其出自贱庶,不甚收录。因分与资财遣居于外,易姓为郑氏,人亦不知其王女。”;但作者对李益则做如此描述“生门族清华,少有才思,丽词嘉句,时谓无双”,且他还是个新中进士,在京等侯复试授官的名门子弟。本来就身份悬殊且无任何联系的两个人在媒人鲍十一娘的安排下,在胜业坊见面了。这一次的相见,可谓是“一见钟情”,两人不久就陷入炽热的爱情中。然而再好听的海誓山盟终归还是抵档不了现实利益的考验,不久,李益做了官,在李母的安排下与名门望族的卢氏定下了婚约,深爱着李益的霍小玉忧思成疾,最后含恨而死。
这一悲剧的表层原因看似李益的薄情无义,深层原因则是封建的婚姻制度与门第观念的根深蒂固。在封建社会中婚姻与仕途是紧密相关的,因此人们总是把家族的利益放在首位,与豪门女子联姻是士人所追求的,至于男女双方的意愿,那是无足轻重的事。作为妓女的霍小玉虽然也意识到两人门第悬殊,姻缘难成,但感情上又难以割捨对李益的愛。她恳求李益“妾年始十八,君才二十有二,迨君壮室之秋,犹有八岁。一生欢爱,愿毕此期。然后妙选高门,以谐秦晋,亦未为晚。妾便舍弃人事,剪发披缁,夙昔之愿,于此足矣。”这一番话,在那样的情境下,字句间充满血泪地道出了一个身遭不幸却又向往美好生活的女性的期望与悲哀。但痴情的霍小玉怎么也沒有想到,李益一回家,就在严母的压力下,与名门望族的小姐订了婚。看似郎才女貌,两情相悦的爱情到头来也不过是一缕青烟,这一悲剧在一开篇有关两人的介绍中早已注定了。
痴情女子负心汉,是这篇故事的真实写照。故事反映了下层妇女在爱情婚姻上的悲剧命运,她们的受压迫与被侮辱,正是封建统治下男权至上泛滥的体现。作者更是通过霍小玉死后化作厉鬼痛击了那些只知玩弄女性而沒有真正的爱情的世俗之人,因此,作者是同情霍小玉而谴责李益的。霍小玉是个痴情而又软弱的女子,在李益弃她在外不归时,为寻找李益,希望他回來,竟“贏卧空闺,遂成沈疾”,“寻求既切,资用屡空,往往私令侍婢潜卖箧中服玩之物”。小玉的痴情使長安中稍有知者皆为其所作所为感动至深,以致“风流之士,共感玉之多情;豪侠之伦,皆怒生之薄行。”后来李益为一位豪士強行帶回小玉住处,小玉伤心欲绝,竟“长恸号哭数身而绝”。其凄惨竟至此,天下谁人能堪啊!霍小玉的形像是如此的血肉丰满,因而在人们心中深深的烙上了印跡。她不是封建门阀制度下一个逆来顺受的牺牲品,她深知世俗枷锁的沉重,但她不甘于命运的摆布,她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爱情婚姻的幸福,她以自己的方式与命运斗争着,最终却仍被这现实的社会所吞噬。霍小玉的苦命遭遇催人泪下,人们对于她的同情,实则是对于那个时代处于社会底层的妇女的悲惨命运的呐喊。可另一方面,她又有着一定的软弱性,她的反抗只是痴情的等待,她将李益看作是自己人生的全部,当这人不再属于自己时,她的选择只能是含恨而死!用现在的眼光来看,笔者不太主张这样的做法,霍小玉才貌兼备,把一切的希望寄托在一个不值得托付终生的男子身上,可以说是一件很愚昧的事。但在当时,或许是所谓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无奈之举吧!
二、李娃的爱情得意
与霍小玉相比,同为娼妓的李娃是幸运的,至少在白行简的《李娃传》里,她拥有一份完整的爱情。
李娃与霍小玉的爱情结局的不同,首先,从内容上看,《李娃传》虽然写的也是妓女与富家弟子的爱情故事,但从两个人爱情的一开始,却不是以往的富家公子抛弃妓女,而是妓女先背弃并驱逐富家公子。李娃与霍小玉两人年纪相仿,对于爱情,李娃却比霍小玉更为清醒。这是因为两人不同的生活经历所决定的。李娃长期生活在屈辱和痛苦中,而这,是出身皇室,涉世未深的霍小玉所不能体会的。她久历风月,精于世故,面对爱情她永远清醒,这从她参与鸨母驱逐荥阳公子可以看出。她虽然爱着荥阳公子,但也清醒地看到两人地位的悬殊,所以她选择了及早的分离,这分离甚至是在得知荥阳公子身无分文后与鸨母做出的“设计”
。这看似绝情,但对于他们而言确实是最好的办法,毕竟长痛不如短痛。而即使是久经风尘的李娃也对身为嫖妓的富家弟子荥阳公子产生真实的爱情,这也意味着她不甘于命运的安排,怀有潜在的对正常人幸福生活的向往。只是这种向往,很快的就被封建礼教与门阀制度等压制和自身灵魂中的卑污的一面所掩盖。李娃面对不被世俗所接受的爱情的这般果断,也是霍小玉所没有的。
其次,在关于心上人当官后自己的处境,李娃选择的是与霍小玉截然不同的看法。在李娃帮助荥阳公子功成名就,他将去上任之际,她对荥阳公子说“今之复子本躯,某不相负也。愿以残年,归养老姥。君当结媛鼎族,以奉蒸尝。中外婚媾,无自黩也。勉思自爱。某从此去矣。”此时的李娃是如何的痛苦啊!想当初,看到因为自己的一私己欲而使之沦为乞丐的公子,李娃毅然赎身从良,在帮助公子恢复了健康,又督促他刻苦攻读,终于使他功成名就。但现在自己却又要再一次的选择说分离,这是何等的无奈!但是她深知等级森严的封建制度对于他们这样两个身份地位悬殊的人的结合是不被允许的。在强大的社会压力下,即使她有所爱,有所追求,却还是只能自动的退出。她的痛苦被自身的冷静与清醒压抑着。在李娃的性格中,理智和感情占有相同地位,她幫助公子求到功名富贵后,注意到她与公子间的门第鸿沟,沒有幻想去当官太太。她不像霍小玉那么单纯,她连要求维持夫妻生活都不提,在感情上她比霍小玉超脱得多。因此幸运之神没有离她远去,同样痴情的荥阳公子不愿就此离开李娃,甚至以性命相要挟,公子这时又巧遇赴官的荥阳公,他得知儿子在李娃的幫助下得到了功名富貴,便高兴的同意兩人正式结为夫妻。公子后來当了高官,李娃也得到皇帝的赏赐,被封为汧国夫人。
这篇小说与《霍小玉传》的悲剧结局不同,但是基本的思想傾向却同样都是批判不合理的封建门阀制度。在现实生活中,一个妓女要与贵族公子结合,几乎是不可能的,喜剧的结局明显的帶有作者的理想。但透過小说的描写,可以看到李娃虽然出身低贱,才情品德却不亚于出生高贵的荥阳公子,娶李娃不但不会有损害,而且有利于高门望的家世利益。这是作者对于打破长期门阀制度所造成根深柢固的社会偏见的积极尝试。
不管在唐传奇中,这些女性的爱情结局如何,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在那个男性当道,女性话语权失落的年代,她们为追求自己的爱情付出了努力。封建文明的繁荣,没有给女性带来根本性的解放,相反,她们受到的限制越来越多,为得到想要的幸福,她们甚至要付出自己的生命,如霍小玉。但相比于前代,她们毕竟走出了一大步:她们追求的爱情排斥了一切的功利因素,坚持了自我意识,并以实际行动来控诉和反抗了封建礼教与门阀制度。这些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妓女们,在她们的身上,我们不仅看到了外在美,更多的是被她们人格美所感动。她们智慧与美貌并全,她们没有倚门卖笑的职业丑相,却充满了对爱情的执着,这一精神足以令当时的整个社会,包括那些名流贵族汗颜。
有些人认为,李娃与霍小玉爱情结局的不同在于两人对“父权”或是说男权社会的不同态度:李娃顺应了男权社会的要求,所以她获得了荥阳公子的父亲荥阳公的赐婚;而霍小玉则是由于太过于与当时的社会争执,从而被男权社会视为“异己之物”,除之而后快!但是在我看来,她们爱情结局的不同不在于她们是否委心顺应男权社会,而在于她们对自己心中幸福的不同定义。对于李娃而言,她是个历经岁月的娼妓,她很清醒的看到自己爱情的走向,所以她选择了为心上人牺牲自己的利益,而且,这也是她为自己之前对荥阳公子所做的事的一种自我救赎。对她来说,既然士人与妓女间的爱情不被允许,那只要能为心上人付出一切就好,他的幸福就是自己的幸福!但是对霍小玉来讲,爱情就是两个人之间的事,她眼中的幸福是两人一起长相厮守。所以,她选择不顾一切的要将李益留在自己的身边,即使是死了,也要缠着他!面对爱情,两人的不同做法没有对与错,幸福的定义本来就因人而异。只是,在她们身上,我看到的更多的是无奈。身为妓女,她们的所有行为都或多或少的受到他人的议论,她们身上的枷锁太过于沉重。即使是在当今社会,她们也不能自由地追求自己想要的幸福,更何况是在封建礼教束缚下的那个时代!
对于李娃与霍小玉的爱情结局,前人已做了不少分析。我只想说,在面对爱情时,她们都不是盲目的。她们深知这份爱是不被接受的,但是她们都选择了为自己的幸福而努力,这看似“飞蛾扑火”
,可这只蛾子身上赋予的时代精神却像那永不熄灭的火焰,闪烁着,摇曳着……或许,这就是为什么后人对于她们的研究从未停止过的缘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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