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通”出来的酒菜钱

和he
我是1981年参加工作的。那时候刚刚改革开放,当时我们单位一年只能参加两大两小(全国和省内)共四次医药采购供应会。为了适应新形势,我们单位自己主办了一次医疗器械商品交易会,地点就在省jun区招待所。这次会议应该能赚钱的。试想一下,在全国医疗器械销售会之前,我们从中插了一杠子,把各地方公司要在全国会上的采购计划,提前抢来一部分,你这不是“截胡”吗?但想来也对,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打破原有墨守成规、条条框框的状况,使医药(医疗器械)市场活起来。用现在的话说,我们单位还是敢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呢!
打破常规,进入市场了,由于新的规章制度不能跟上,就出现了财务制度上的“真空”状态。那么用什么来弥补这个“真空”呢?这就应运而生出了一个新词,叫“变通”。变通就可以“体外循环”,会议的收支不走财会帐了。那时候我刚参加工作不长时间,就被安排在“接待组”,具体负责收取“会务费”,我找个笔记本记“豆腐帐”。具体怎么做的我忘了,应该是算出来一共收取了多少会务费,把会议工作人员的住宿费、各地参会人员的餐饮、发给来宾的纪念品等等费用加起来,从会务费中扣除,剩下的就是赚的钱。当然,赚的会务费只是皮毛,通过会议销售商品赚钱才是大头。
会议圆满结束后,各地来宾也走的差不多了,这应该是一次胜利的会议吧。大家都累得够呛了,也该犒劳犒劳自己一下了吧,食堂的饭菜虽比平时好,但也是有标准的,好像都没有酒。我们临撤回的那个中午,大概只剩下四、五个人了,会务组负责的是栾科长,他提议中午饭“改善”一下,老李问“咋改善?”,栾科长说“出去买点猪头肉,再来瓶白酒。”老李问“哪来的钱?”栾科长向我努努嘴:“他那有。”几人的目光都投向了我。面对突如袭来的状况,我一下子明白了:栾科长是要从我收取的会务费中拿出钱来买酒菜,这是要我“变通”,至于如何“变通”,他没说,我也没问,一切尽在不言中。我们下楼走出招待所,由我掏钱,在旁边路口一个推小车卖熟食的小贩那里,买了猪头肉等熟食,又在小店买了瓶白酒,就上楼一醉方休去了。
至于那十几块钱(还是几十块钱?具体多钱记不清了)是怎么出来的?在我的记忆里,好像是在我的记账本上抹去了几个来宾(具体几个记不清了),用他们交的会务费顶了账。这也算我们钻了改革开放的空子了吧,现在想来,也是五味杂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