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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身体好好的,幼儿园老师却给他们分发处方药“病毒灵”,所有孩子集体吃。陕西西安一家幼儿园未告知家长让全园孩子服药,引起家长的强烈不满。11日,多部门组成的调查组进驻幼儿园,园长和保健医生已被警方控制。
不管这些药是从哪儿来的,也不管保健医生有没有处方权,以及药物是否有副作用,都不妨碍做出这样的判断:这是一起严重损害孩子健康权益的恶劣事件。
问题是,这样的事情不仅发生了,而且存在已经三年了,该幼儿园购进的万余粒“病毒灵”所剩无几。试问,在这三年里,相关部门的监管在哪里,到底是没有监管还是监管形同虚设?
事实上,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并非没有相关管理规定。比如,2006年国家10部委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规定,卫生部门应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毫无疑问,监管在这里又一次没有走下纸面,成了“牛栏关猫”的道具。
类似的事情不是没有先例。2011年,北京通州新天地幼儿园的180个孩子在没有感冒的情况下,被园方统一安排吃了2天儿童感冒药“优卡丹”, 其间,有孩子出现过敏症状。个案被舆论曝光后,给监管存在的诸多空白与盲区敲响了警钟。遗憾的是,这样的事件屡次被当成偶然,随着舆论的平息而烟消云散。
处方药成了孩子分食的“糖豆”,对于所有的幼儿园、所有的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都是一个教训。如何把幼儿园用药安全纳入监管,如何强化资质管理、划出行为边界、完善备案检查,还需要用切实的措施给破损的栅栏钉上几枚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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