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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收费成为近一段时间物价投诉最为集中的方面

(2011-01-11 17:01:00)
标签:

房产

小区物业收费

价格举报中心

运行费

物价部门

杂谈

    记者徐浩今天从市物价部门了解到,小区物业收费成为近一段时间物价投诉最为集中的问题。
    根据物业管理收费的相关规定,小区中没有正式入住的住房,物管方面从第二年起,应按照正常物业收费的70%收取物业服务费等三项费用,但一些小区物业在收费上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市价格举报中心主任庄宪州:
    (出录音)0111-收费1
    “物业服务费、电梯运行费和公共能耗费,如果房子是空置了六个月以上的,就交百分之七十,空置的房子里,物业费,他是收了百分之七十,但是电梯运行费和公共能耗费,他按照百分之百收,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业主可以凭物业的发票,到我们这里举报,对照有关政策,我们可以要求他退还多收的部分。”(完)
    根据市民的投诉举报,物价部门在调查了解后表示,一些小区在公共维护费用的收取上也存在不规范的行为:
    (出录音)0111-收费2
    “小区里面的公共的照明,花木维护所需要的水,这些费用,不能变成定额收取的项目,比如每年都收一百块钱一户,这是不允许的,这就是按实际收取的原则,如果有物业企业变成了定额收取的费用,业主可以要求公布帐目,如果公布的帐目和收入不符,可以要求退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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