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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1

(2010-12-07 17: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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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听到这,可能会有听众会问,一个没有驾驶证的人为何还敢驾车带人撞人呢?继续来听记者的报道:
   
    (出录音):1207-忏悔2-祁元元
    21岁的犯罪嫌疑人刘某看起来脸庞白净、性情温和,穿着颇为时尚。刘某初中文化,盱眙人,2006年左右来到扬州,帮助叔叔的物流公司干活。他说,这次肇事的车子是向朋借来,16岁就开始开车,却一直没有驾照。
    “一直没有去考,他们说考驾照要两三月呢,第一次开车是开的自己,我叔叔的农用车,我16岁,还是我自己偷偷开出去的。”
    在这起交通肇事中,刘某的车上坐着自己18岁的妹妹,还有自己相处3年的女朋友,虽然她们一直极力劝阻,但是刘某依然实施了犯罪。然而直到现在,刘某依旧不清楚事情的严重程度:
    “她应该会等我,因为我在她心目中是一个好的男朋友,没有做过任何违法的事。”
    16岁的少年就随意驾驶机动车辆,刘某的父母为何不知道,而且没有实行有力的监管呢,对此,刘某解释说,父母很早就离异了,没有什么人管教自己,现年51岁的父亲长期在山东打工:
    “我母亲小时侯就和我父亲离婚了,我8岁的时候她就离开我们家了,然后我16还是17岁的时候她回来离婚的。”
    言谈中,刘某已经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带着哭腔,看得出来,父母的离异给刘某带来了很大的伤害。而与此同时,走进拘留所的刘某除了对父母有着无限的思念和怨恨,更多的是对自己荒唐行为的忐忑不安与悔恨:
    “我会被判什么刑,我后悔不应该这样做,我对不起我的父母,对不起被我撞的人。”(止)
   
    人们常说一句:子不教,父之过。在这起恶劣的交通肇事案件中,我们可以很清楚看到除了犯罪嫌疑人刘某自身法律意识淡薄之外,父母的放之任之、监管不力也是其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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