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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醒,游泳时要注意一些细节。

(2010-07-20 17: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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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从昨天(0719)开始,我们迎来了酷热的“三伏天”。气温一路飙升,各大游泳池自然成了人们纳凉休闲的好去处。专家提醒,虽然游泳是个很好的消暑方式,也能锻炼身体,可市民在游泳时也要注意一些细节。来听记者卜广明、徐蕾红的报道:
   
     (出口播)0719-游泳-徐蕾红
    市疾控中心主任医师邵靖鸥表示,室内游泳池是传染性疾病传播的场所之一,市民在选择游泳场馆时,一定要注意游泳池的资质和卫生条件:
    “作为游客在游泳池里要特别防止皮肤病和红眼病的发生。要注意我们去游泳的地点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公共场所的卫生许可证,要到合法游泳池去游泳。”
     进入夏季,市区的保障湖、人工湖也吸引不少市民前去游泳,室外游泳场所的温差较大,很容易引发抽筋、眩晕等情况,同时,长时间曝晒游泳不仅容易产生晒斑,也会引起急性皮炎,因此室外游泳需谨慎:
     “比较深的河道里,河面的表面的表面温度和水底之间温差是比较大的,一旦在室外游泳,潜水以后,可能一时的温差造成脚部门抽筋溺水。”
    为了防止感染血吸虫病,市民最好不好到长江边游泳:
    “沿江一带目前还是血吸虫病的流行地区,特别提醒不要到江边游泳,防止受到血吸虫的感染造成急性水虫病。”
    此外,大家还应当注意的是,一次游泳时间也不宜过长,一般不应超过1个半小时到2小时,否则皮肤会出现鸡皮疙瘩和寒战现象。(口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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