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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架上的耶稣

(2014-05-13 12: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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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

分类: 关于《圣经》

从约翰福音来看十字架上的耶稣。

耶稣背着自己的十字架出来。在众人眼里,此时他是个受害者,他失败了。

到了髑髅地。位于耶路撒冷西北郊。英译成加略山

他们钉他在十字架上。对于耶稣被钉十字架的情形,经历了何等难以想象的疼痛与折磨,并没有描述,四福音对此一致避而不谈。难道作者对受难者在行刑的过程中所受的痛苦视而不见?在此可理解为福音作者对耶稣的敬仰,肉体的苦难相对于精神的救赎,及背负十字架更深层的意义而言,肉体的痛算不了什么。

耶稣在中间。他犯的罪最重,即影响力让背道者感到畏惧,他担负了世人的罪。

“犹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稣”彼多拉在神的指引下,用犹太民族的希伯来语,官方的罗马语,及普通百姓讲的希腊文,三种文字写在牌子上。

祭司们很不满意,反对道,应该写“他自己说我是犹太人的王”。而彼多拉傲慢地不予理会,“我所写的,我已经写了。”这正好应验了神意,从希伯来民族中高举这位君王。

兵丁将耶稣的衣服分为四份,每兵一份。还的一件里衣,上下一片织成的,不好分,只好拈阄。应验了诗经上“他们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这种很细小琐碎的事,也蕴涵了黑暗底下的光芒。一切都天知道的,神意定好的。

站在耶稣十字架旁边的有四女一男。耶稣母亲与她姐妹撒罗米,革罗罢妻子马利亚,与抺大拉的马利亚。男的就是约翰。耶稣对母亲说,看你的儿子。这是极凄美的画面。主耶稣在痛苦之中仍不忘爱,此时他要安排好母亲的余生。让彼此相爱的人安心。

耶稣又对约翰说,看你的母亲。我将母亲托付给你了。约翰接她回自己家。因为约翰四处奔走传播福音。圣母与他住了多久也不得而知。有传她在耶路撒冷十一年,直到五十九岁去世。也有人说,约翰去以弗所也带着她一道。

耶稣知道事已经成了。为了经上的话应验。“他们拿苦胆给我当食物;我渴了,他们拿醋给我喝”(诗69:21)最开始他们拿 苦胆调酒给耶稣,那是麻醉药,但被他拒绝,他拒绝减轻肉体的痛苦。但事已经成了,他接受了粗制的巴勒斯坦酸酒。

“成了”这是胜利者的呼喊。

将灵魂交付神了。四福音都没有说他死了。马太、马可、路加说”气断了“约翰则在圣灵的感动下这样写。

 

所知尚浅,还望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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