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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去年的8月13日发表的《羊水栓塞的个人见解》http://weibo.com/p/23041867f4c1250102uyrx?mod=zwenzhang中说,羊水栓塞的发病率大约为2000-20 000次孕产妇(或分娩次)分之一。其实,这个说法并不准确。去年的这篇文章转载后,逼得我看了一些文献,其中最重要的是美国Conde-Agudelo A和Romero R医生的一篇综述。这是对2009年之前英文文献的总结。
羊水栓塞十分罕见,全世界对其发生率至今没有个准确的数字,所有的“发生率”都只是个大概。美国有个统计,在24 200个产次中,羊水栓塞的死亡率曾经高达每10万孕产妇中12.4,但在后来接下来的几年中,同一医疗机构26 000个产次中没有一个孕产妇死于羊水栓塞,所以他们将羊水栓塞导致的死亡率矫正为10万孕产妇之6。基于大量的研究,美国发现羊水栓塞的发生率大约为15 200例分之一,而欧洲大约为53 800例分之一。世界上其它地方的数据还没有发表。由于羊水栓塞发生率如此低下,属于地地道道的罕见病,所以要搞清楚其真实的发生率是件较难的事。
在羊水栓塞的诊断过程中,是以“排除法”进行诊断的,所以有部分非致命性的患者最后被救活后没有诊断为羊水栓塞,这样就造成了“漏诊”;另外,在医疗诉讼比较多的国家(典型的如美国和中国),羊水栓塞的诊断又有点多,这样也造成了“误诊”。目前羊水栓塞是全世界学术界公认的难以治愈的疾病,所以羊水栓塞是个筐,很多产后出血都往里装。美国与欧洲的人种大致相同,但发生率差别如此之大,大概这也是个原因。
去年发表《羊水栓塞的个人见解》后,有读者留言:羊水栓塞不是很少吗,你为什么经历了6例?是啊。一个医生从他行医那天起,到退休时为止,一辈子如果能经历1-2例羊水栓塞患者,是很正常的,好多妇产科医师一辈子也没有经历过一次羊水栓塞。我做了这么多年,作为一线医师,也仅仅只经历了1例,其余5例都是做到主任后,下级医师叫我去指导抢救,才见到的。危重孕产妇会诊中心的产科主任,见到的就更多了。
在我经历的6例患者中,早期的第1例发生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最近10多年也仅2例,但96年到2001年这几年中,竟有3例!
那是一个疯狂的年代,也是一个无序的年代!当时,有种引产药物进入中国,许多医院都有涉及。这个药本来用于药物流产,但有些医院将之用于足月妊娠引产,结果羊水栓塞的发生率一度大幅上升。后来,有关部门禁止了所有的可能导致宫腔内压力增加的引产术,羊水栓塞的发生也相应下降。
由于羊水栓塞是致命的疾病,无法用人进行实验,所以有关羊水栓塞的高危因素,都是基于医生个人的见解或观察,由零星报道积累所得,而非大规模实验得出的结果。这些所谓的高危因素有可能是搭顺风车进入学术界的视野而非真正的原因。在公认的高危因素如孕产妇高龄(35岁以上)、剖宫产、产钳或胎吸、前置胎盘、胎盘早剥、子痫、胎儿宫内窘迫等,究竟是“因”还是 “果”,尚需更多的数据支持。比如,胎吸会增加羊水栓塞吗?我认为更可能的是因为高危患者更多的使用了胎吸,以至于统计时发现二者有“相关性”而将其列为高危,而非真正的高危。在加拿大的一项研究中,发现羊水过多和宫颈撕裂是羊水栓塞的高危因素。我们去年经历的那例患者,就有宫颈撕裂,也有高龄。
对于引产与羊水栓塞的关系,加拿大的研究发现,相比于自然诱发的宫缩,引产会使羊水栓塞的发生率增加一倍,但同样的研究,美国的研究人员却无法得出相同的结论;美国的研究人员发现子痫前期的患者容易发生羊水栓塞,而加拿大的研究人员又没有发现这个规律,二者的数据是矛盾的。但二者都发现孕妇年龄低于20岁和难产是羊水栓塞的高危因素。由于这些研究都建立在临床记录的基础上,因此,所以我们在评价时,需要带着挑剔的眼光而不是盲目的接受。
目前没有预防羊水栓塞的办法。目前我们能做的,就是尽量不使用可能会增加羊水栓塞的方法助产,比如不使用药物引产;不建议非医学指证的剖宫产等等。附带说一句,有人看到羊水栓塞的高死亡率,觉得天都塌下来了,甚至产生了不婚不育的打算。其实没有必要恐慌。随着对羊水栓塞本质的认识和医疗技术的不断提高,美欧的羊水栓塞死亡率已经降到了25%以下,国内羊水栓塞的抢救成功率,也在不断提高。如果遇到这么小的低概率的事件就有不婚不育的想法,那就别出门了,免得被小区的车撞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