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微博上刷屏的竟然是上海浦东新区妇幼保健院对一位保胎孕妇错将米非司酮当保胎药,两个月后患者流产引发的医疗纠纷。这对目前的医患关系来说,真的是雪上加霜。但是这位母亲的宝宝究竟是不是这个“米非司酮”打下来的,米菲司酮到底在其中起了多大作用?我现在就来扒一扒吧,顺便把药流也科普一下。
米非司酮是世界卫生组织列出来的基药,最先由法国Roussel-Uclaf制药厂的化学家Georges
Teutsch合成,是这家公司合成的第38,486个化合物,后来简化为“RU486”。最开始是用来对抗糖皮质激素受体的,但是研发后不久发现这个药的抗孕激素效果更好。由于孕激素是妊娠期间非常重要的激素,如果服用了RU
486的话,药物会与子宫上的孕激素竞争性的结合孕激素受体,使得体内的孕激素发挥不了保护胎儿的作用,所以可以用来进行早孕期间的药物流产。孕妇在妊娠早期服用的“药流”药,其实就是这个RU486。由于后来控股Roussel-Uclaf制药厂的德国Hoechst
AG
公司,在二战期间曾经生产过毒杀犹太人的毒气,公司一度停止对该药的研发和生产。我国在90年代初期买下该药的部分专利,一直在三家定点药厂生产,紫竹药业就是其中之一。一疗程的药在国外大约需要200多美元,但在我国仅售60多元人民币。在引入我国后,大家习惯称其化学名米非司酮。
任何药物的作用都取决于其有效剂量,米非司酮也不例外。作为引产使用时,米非司酮的日剂量不超过100mg,否则就会对肾上腺皮质激素产生影响。国内在生产过程中,一般是每片25mg,每盒6片,需要在2-3天内空腹完毕,这样才能起到打胎的效果。在药流过程中,这个药的作用就是作用于子宫上的孕激素受体,最后使得胎儿死亡,但这个药没有将胚胎排出来的作用,所以进行药流时,还需要在第3天服用强烈收缩子宫的药物,米索前列醇。两药配伍应用时,起的是协同作用,效果也最好。
国内最初设定的适应证是妊娠49天内的早孕患者,但欧洲很多国家都设定在63天,既妊娠63天内的早孕,可以使用这个药物进行流产。现在看来这些设定都是不对的。在临床实践中,发现这个药物对任何时期的胎儿都具有终止妊娠的作用,也就是说在妊娠的任何阶段都具有打胎的作用。
这个药必须在空腹状态下口服。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药物在肠道内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干扰,如果与食物一起服用,其吸收就会受到影响,降低药物的疗效。这个药口服后在肠道内吸收很快,一般服用后1-3小时就会形成最大药物浓度。因此,这个药需要一天内服用两次,以保持药物的有效浓度。临床上,由于很多情况下孕激素都会起作用,所以除了用于药流和死胎引产外,还用于很多妇科手术的准备工作,如宫内节育器的放置和取出、子宫内膜的诊刮、宫颈管的扩张等等,药物具有软化宫颈的作用。
这个药虽然在体内吸收很快,但消除很慢。米非司酮在体内的消除半衰期大约为20~34小时,也就是说,药物的一半需要代谢掉的话,需要20-34个小时。我们在临床上衡量药物对胎儿是否有影响时,需要考虑药物的半衰期。一般来说,经过5个半衰期的代谢后,药物在体内就基本上不再具有任何有意义的浓度,因此口服米非司酮7天后,米非司酮在体内就基本上消失了,不可能再有任何作用。如果仅仅只吃了25mg的米非司酮,根本就没有达到有效浓度。
在深入研究这个药物的过程中,现在发现这个药物的作用永不止上面所述。研究发现,小剂量米非司酮具有事后避孕的作用,还有治疗子宫内膜异位症、痛经和子宫肌瘤的作用。现在有厂家生产10mg
的产品,用于多种妇科疾病,被妇产科医师称为“神药”。
不过,浦东妇幼的这位患者吃了一粒米非司酮,两月后胎儿不幸流产,被很多人理解为是这个药物引起来的。其实,服用1粒药物后,要起到打胎的作用,还是蛮难的;要对两个多月后的胎儿流产负责,就不是地球上的神药了,应该是外星来的神药,具有“永不代谢,疗效终生”的作用。
不过写到这里,各位看官千万不要误解了我的意思。本人绝对不是为浦妇幼的同行洗地,只是科普一下相关知识而已。他们错发药这个事情,在临床上是不可以原谅的,属于低级错误,相关责任人包括护士长都应该受到处罚,即使没有任何不良后果,也应该受到处罚,这是医疗界的传统。从医这么多年,还没见过哪家医院没有处罚过开错处方、打错针、发错药的医生、护士的。第二,这件事发生后,上级医务人员惊慌失措,叫病人到兄弟医院去洗胃,我也是醉了。口服药物一小时后,药物早就被吸收了,达到了在体内的最大药物浓度,怎么洗得出来呢?真的是笑得我满地找牙。一定要把这个胎儿说成是这颗药物的作用所致,我更是醉了。神药!神药!!天底下哪里有如此威猛的神药?
最后要说的是,中期妊娠流产的原因是很难查清的,因为很多患儿是单基因疾病所致。对单基因疾病的检查,鉴于成本的关系,国内外都没有检查的先例。至于这个胎儿事件中的胎儿是什么原因掉下来的,没有见到任何病史资料,就更加不再瞎逼逼了。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