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呼吁妇产科医师:坚决拒绝对大月份胎儿进行引产术!
(2012-06-13 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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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计划生育引产杂谈 |
人微言轻,但我仍坚持呼吁:全国妇产科医生应该坚决拒绝给大月份胎儿进行引产!给大月份胎儿引产,不仅违背了我们的医学伦理,也违背了我们治病救人的初衷,给一些进行性别选择的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违反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国家明令禁止的犯罪行为。
现在全国都极度缺少妇产科医生,不怕开除,不怕失业!如果你因违反了什么计划生育而被开除,以你的职业技能,在当今这个社会,还愁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本人曾因违反所谓的《计划生育法》,差点吊销执业资格(半年),但有关方面据理力争,最后,他们也不得不不了了之!
国内很多地方已经禁止对大月份胎儿进行引产。多省市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后,就明文禁止对妊娠28周以上的孕妇进行引产术(即使违规生育、即使查出胎儿有非致命性的畸形),也禁止妊娠26周和双顶径大于65
据同行告诉我,最不人道的省份有湖南、贵州、云南、山东、甘肃等省市(其他地方不清楚),有的地方连没有准生证的足月儿都不准生下来,毫无人道!甚至有对准胎儿囟门打针(湖南省常德市的发明,后传播到全省),使胎儿出生前一分钟死亡的!网友在我的微博上还加了一个湖北,但我没有求证。现在某些地方,甚至还存在对足月胎儿的引产,这是极不人道的!
对于大月份引产的问题,现在《计划生育与人口法》有了明文规定。作为医生,我们就是要依法办事。不对大月份进行引产受法律保护。至于有关方面收不收得到社会抚养费,那是另外一回事,是他们的职责,与我们医生无关。保护生命是医生的职责,保护毫无自我防卫能力的胎儿,是每个妇产科医生的职责!我们与计生办的关系,是各做各的事情,互不干涉!我不反对计划生育,但绝对反对强制堕胎!
作为拯救妇女与儿童的妇产科医师,我们不能以执行上级命令为借口,失去我们做医生的底线。不仅对大月份胎儿不能引产,而且,对任何人(包括其丈夫、婆婆)强行送来的孕妇,也不能实施引产或人流手术。这是法律赋予给我们的权利,是医生这个职业赋予给我们的底线!有次安徽省某县有5个计生办的人员到我科强行要一个妇女引产,本人就以“你们安徽不能到我们这里(跨省)执法”为借口,把他们赶了出去。计划生育法已经颁布,大家都要遵守执行!
现在人口老龄化问题已经非常严重,上海、北京、天津、绝大多数省会城市已经连续多年出现人口负增长,高考生已经下降不足千万,还有数以百万计的、失去独生子女家庭而又没有生育能力的中老年人,将来的生活怎么办?我们无法改变政策,但我们可以坚守自己的良知和底线!坚决拒绝给大月份妊娠妇女进行引产术,最终达到拒绝为一切非志愿堕胎的妇女提供任何医学上的帮助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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