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教学设计原理》读后感(上)
(2013-06-13 11: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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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计教学系统
可以把教学系统定义为对用于促进学习的资源和程序的安排。教学系统是创建教学系统的过程。这一过程既是系统的也是科学的。因为在一般应用中是可验证的、可重复的,而且能够产生可预测的结果。然而,在发现与解决教学问题方面,它仍需要创造,教学系统设计包括分析、设计、开发、实施与评价几个阶段。
二、学习和教学的基本过程
教育与培训的区别是什么?通常是预期结果的目的或具体性。教育发展的是潜在的性能与倾向,而有效的培训依赖于所教任务的可接受的表现水平。
习得的性能有不同的类型,布卢姆等人识别出三大领域(动作、认知和情感)。加涅相信,通过把学习目标归入五种类型可以简化教学计划的制定:
1、智慧技能 对智慧技能最好的描述是我们利用符号做事,例如把事物划分成不同的类别,应用规则与原理及问题解决。这些技能使个体能应用符号或概念与他们的环境相互作用。智慧技能的学习适用基本的读写算技能的学习,而进行到哪一水平是与个体的兴趣和智力相一致的。
2、认知技能
3、言语信息
4、动作技能
5、态度
三、设计教学
(一)确定表现性目标
如何陈述传递期望的目标?1、习得的结果得以表现的情境。2、所进行的学习的类型。3、行为表现的内容或对象。4、可观察的行为。5、适用于行为表现的工具、限制或特殊条件。
(二)学习任务分析
教学设计通常开始于教程目的的识别与学习目标的任务分析。教学设计者最初提出的问题并非是学生要学什么,而是学生学完后将指导什么或会做什么。
任务分析的类型分为:第一类是程序任务分析,有时也叫信息加工分析,第二类是学习任务分析。程序任务分析描述了完成某一任务的步骤。程序任务分析分解为学习者完成任务而必须执行的步骤。信息加工分析主要有两种用途:第一种是提供对终点目标的清晰描述,包括程序中所涉及的步骤。第二个用途是揭示了可能并不明显的个别步骤。一旦终点目标确定,就可以用另一个分析来确定先决能力或使能能力。在教学设计中,终点目标和使能目标都需要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