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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大爆炸》之四十七:忘记

(2014-10-19 14:56:21)
标签:

情感

大女儿

生活大爆炸

那个人

亲情

分类: 散文

写下这两个字,忽然发呆。忘记,终究是忘掉还记住?明明意义相反,偏偏要组合在一起?就像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非要他们变成一个女人。是的,我愿意让他们变成一个女人。

忘记,自然要叫你忘掉的。但有些事的确忘不了。

比如说亲情吧。兔子的婆婆活了92岁,年纪大了,如燃尽的油灯,一点点慢慢熄灭,前几日去了天堂。逝世前的一段时间,她很安静,许多人和事都记不得了,只记得几个子女。大女儿早年生了病,去年先她一步走了,家里人怕她伤心,一直瞒着。大女儿一周年的忌日,老太太一反常态,突然很闹心,整夜整夜不睡,不时地喊着大女儿的名字。

什么都可以忘掉,惟有亲情忘不了。难道母女之间真的有心灵感应?都老成一把枯骨了,都神志不清了,心里惦着念着的,依然是再也不会出现的大女儿。

人越来越老,忘性也越来越大,记得的人也越来越少。街上碰到一个人,眉眼儿很熟,话语也很亲热,分明是几十年前外婆家的邻人,但就是想不起她的名字,恍如隔世般的相遇,我愣了好久。

她说了很多,说小时候我跟她去了什么地方,做了什么的事,还陪她去山上找回丢失的一个发夹。而这些,我都忘记了。透过这张熟悉的面孔,费力地在记忆库里寻找有些模糊的她。

有好多这样的人,都被我忘记了;有许多无关紧要的事,与我不相干了。或许到老得走不动了,活在记忆里的,只剩下身边最亲近的人。

真是一件无可奈何的事。不是怨自己记性差,就是恨时间过得太快;不是我忘记你,就是你丢失了我。

话说回来,忘记一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或者忘记一段带来伤痛的情感,未必不好。论坛上一网友在吐槽:跟男友一起四年,最近分手了,可总是忘不掉他,简直要疯掉。怎么办?她说想了许多办法,比如说马上找个男人来替代,比如说一个人去远游,从此斩断一切情缘。

“为什么要那么痛苦地去忘记一个人?时间自然会让你忘记。”我把张小娴说过的话发过去,跟上一贴。

俗话说,爱一个人比忘记一个人容易。一个人会恋爱,也会失恋,恋爱是甜蜜的,失恋是痛苦的,爱情本来就是长了两副面孔的怪物。你想努力忘记,愈是无法忘记,只有时间才是医治的良药,走过了风,走过了雨,直到有一天再次相遇,才发现那个人不过是平平常常的一株草,一点感觉都没有了;或者,在某一次聚会,听别人提起他的名字,仿佛很遥远了,自己曾经深爱过的那个人,差不多已经忘记。

不忘记其实是最痛的。记住该记住的,接受不能改变的。 一段逝去的感情,无论当初多么相爱相知,不离不弃,一旦情已不再,忘记最好。一些与已无关的事物,不要牢牢纠缠在脑海,该删除的就删除,就当没有存在。

 

http://epaper.shaoxing.com.cn/sxwb/html/2014-10/26/content_9884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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