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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街灯燃亮一个城市,到处是暧昧的眼。
女人来到这个城市,找她的男人。男人出来打工,钱不多,目光掠过时髦女郎身上的衣服时,他会想到自己的女人。如果,我给她买一件这样的衣服,多好!
男人这想法,女人来的时候才说。两人一起上街,去城里最繁华的商场。说实话,男人从未来过,他自己的衣服,都是地摊上捡的便宜货。女人跟了他一辈子,怎么说也得让她开心一回。女人嘛,压根儿就爱漂亮,送她一根羽毛就会美翻天。
“这衣服穿你老婆身上多漂亮,快买下吧!”卖衣的小姐嘴甜,把球往男人身上踢。
男人瞧着笑。女人脸似春光,拿起标签就淡了颜色,一件衣服要抵他一个月工资,顶着烈日劳动的本钱,让我穿没了?女人摇头,拉着他就走。
商场衣服贵,女人知道。平时在乡下,她只扯布让人做,这一习惯都坚持了多少年。如今买成衣也便宜了,她去小镇上赶集,偶尔也捡些花花绿绿的衣裤,反正就这么穿着,在农村谁还嫌谁呢。
到了城市,女人才觉得自己土得掉渣,尽管她穿了一件自己最满意的衣服,可混在商场的女人堆里,仿佛来自另一个星球,一般营业员都懒得招呼,而那个小姐算是看得上她的,帮她试衣帮她让男人付钱,来来往往折腾了好几回。而那件衣服,穿在身上的确好看。
出了商场,男人继续陪着女人。乡村空气好,安静干净,城市热闹,眼花缭乱,女人图个新鲜,一转过了大半夜。跑惯了山路的她,居然累了,脚底生生地疼,在公园一条长凳上,男人捧着女人的脚,放在自己腿上轻轻按摩。
其实,爱一个人,才喜欢把爱人的腿放在自己腿上,去按摩她的脚。女人感动着,也很满足,她依偎着男人,幸福得掉下了眼泪。至于那件衣服,她早就丢掉了,想都不想。
女人来这个城市,是唯一的一次,也是最后的一次。而那件衣服,在她走后的几天,跟着邮递员送到家里的。
男人拚命地干活,家里太穷,靠他多挣钱过个好日子,这个年他不回了,女人的衣服钱就能挣回来。想起圆了自己这个愿望,他就乐。女人是他一生的至爱,只要她喜欢,丢了老命也可以。
又是一年。女人说很想念那座城市,还想去商场看看,只是她来不了,她患绝症住进了医院,没有多少日子了。男人泪流满面,拉着她的手说:“我带你去城里,找最好的医院治病。你一定会好起来的!”
女人摇头:“我再也不去了,城里最好的商场衣服贵,最好的医院药费同样贵,还是省省吧!”
男人很坚定,说你一定得去,然后去找那件衣服,在陪嫁的箱底里,红色羽绒衣鲜艳如初,连标签也完好无损。女人虚弱说,我原本今年到城里来时穿的……
又是一串眼泪掉下来。男人说,那好,明天,就是明天,我们去城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