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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恨高跟鞋

(2007-10-17 20: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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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高跟鞋,我死爱着你,你却一点不领情。那天逛街,你使劲地把我的脚囚在里面,越来越紧,越来越疼,疼一直散遍全身,一直钻到心里。突然间,我良心发现,这双脚实在太受委屈,这漂亮的高跟鞋真是美得可怕,美得可恶。“咚”地一下,我踢脱高跟鞋,抱着脚大哭。

女人贱,就在这地方体现。明知道漂亮的鞋子让你皮肉受苦,还是摆脱不了它的束缚,还心甘情愿地被套牢,轻易地忽略了脚的辛苦。痛地哭了,哭的累了,累后还是爱了,没办法,我的高跟鞋,脚的牢房。

再初穿上高跟鞋,是喜欢一下子高挺起来的感觉,踮着脚尖掷地有声。尔后慢慢发现,一步三摇,竟然有着一份高贵从容、成熟妩媚的风韵。

眼前掠过《花样年华》的一个画面:张曼玉身穿旗袍,高跟皮鞋的笃的笃,步履婀娜,风姿绰约,优雅地打动夜色,打动梁朝伟潮湿的心。所以一直不忍放弃高跟鞋的诱惑,宁愿让脚受罪一点。退一步想,过去的三寸金莲,远比高跟鞋肉痛得多。

见过我奶奶的三寸金莲,那是一双严重变形的脚,五个脚趾连在一起,骨骼错位,毫无生气,一种被腐蚀过的白刺眼得很。那个时候,很为奶奶们悲哀,为她们生不逢时而痛惜。我很庆幸赶上了不必裹脚的时代,可是,女人的脚,天生是用来踩踏的,我们不会虐待你,小小委屈你就认了吧。

似行云流水般轻移莲步是小脚的妙处,而脚踏高跟鞋的优雅从容会增一份自信,添一份风情。如果只顾自己高兴,或图一时之快,女人的选择会是非常舒适的软底平跟鞋。可是在这时候,女人却变得异常理智,不信你看看,女人的鞋柜里,高跟鞋肯定多于平底鞋。不,应该说,穿在外面风光无限的非高跟鞋莫属。

当然,并非每一个女人都要借用高跟鞋的风情,蕾是一位娇小可爱的女人,在我的印象中,她多以平底鞋作主角,而且是早年流行穿过的黑绒布鞋。“为什么非得让自己的脚受累,脚是用来冲锋陷阵的,再怎么样我不能委屈它。”真是个体已的女人,为自己活,为自己的身体活。只要心理上过得了关,她的自信当然不会比穿上高跟鞋的女人们少一点。

偏偏像蕾的女人不很多,多的是“削足适履”的女人。这时候,女人就像忍负重的贤良女子,甘愿用肉体的痛苦,去换取高高鞋跟尖尖鞋头所创造的那份快乐。

高跟鞋,是鞋精,让女人爱不得,恨不得。苦也罢,乐也罢,女人就喜欢跟着鞋精走。

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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