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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地疯了一回,狂了一回,那是在泰国蹦迪。
早已过了激情如火的年代,应景之作虽不可少,但如此颠狂不曾料到。
体验曼谷的夜生活,除了看演出,我们选择的是蹦迪。那晚是临时决定的,导游带我们去,是一家曼谷甚至世界有名的夜总会。二千多人挤在一起,台上劲歌狂舞,台下歌舞如潮。
威士忌加冰,一杯接一杯,人便开始扭了。原来,跳舞只跳三步四步,迪斯科之类从不轻易上场。这下可好,这样的场景,这样的烈酒,不由自主地融入一体了。
音乐激荡,心跳如鼓。在舞厅一隅,我们一帮人闻歌起舞,兴至所使,全身舞动,煞有其事,都觉得乐感不错,好象自己天生就是跳舞的料子。之间没有隔阂,妻子把丈夫推给别人,凭人家耍去,自己乐得狂着;导游是男的,放得开,不让我们闲着,一个一个地拉下“水”,偶尔有外国女子或“人妖”路过,不须邀请不必问,拉着她狂舞一阵,然后走人。
音乐“鼓”舞?还是烈酒“催”情?
反正,这个晚上,不会跳的也跳,跳得累了还跳,跳得忘形,跳得入神。事后友人说,你跳得那么好,是平时练的吗?
平时?逢“迪”必退。后来回国,提议去蹦迪,却怎么也找不到感觉。
友人说,也许那一次,是我们今生最狂野的一次了。
真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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