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家顾炎武最新解密(三)——两次牢狱之灾并非反清和文字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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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顾炎武一生的遭遇来看,大多数情况下,他真正的敌人不是清王朝,而是身边的小人!他一生经历了两次牢狱之灾,其冲突的真正原因,不是出于主义、信念之类,而是日常生活中直接接触的个人纠纷和利益之争。
先来说第一次牢狱之灾,这还要从前文提过的“家难”说起。顾炎武的继嗣祖父去世之后,他的从兄顾维、从叔顾叶墅和他发生了家产之争,从叔和从兄都不想让顾炎武继承过多的家产,双方闹得不可开交,甚至发生了纵火的闹剧,烧了他的房子,迫使顾炎武搬了家。这件事情对顾炎武造成了很大的伤害,首先是心灵上的,顾炎武直到晚年写信给顾维的时候,还用十一条斥问指斥他。其次是财产上的,顾炎武虽然也分到了一部分家产,但在几次“家难”闹剧中,他也亏了不少钱财,加之后来他交友甚广,耗资颇多,经济上更是紧张,为了维持一家数十口生计,不得已把八百亩地抵押给了当地的另一个大地主叶方恒。顾、叶两家本来有点儿亲戚关系。按理说,叶方恒应帮顾炎武渡过难关,但事与愿违,典押之初,叶方恒即压价签约,价款仅及所值的一半,迫于困境,顾炎武只得接受。尽管如此,叶方恒还是迟迟不肯付款,后经顾炎武多次请求,两年过后才讨回一部分款项,一直到明朝灭亡都没有付清。到了清朝后,顾家已经一蹶不振了,叶方恒就更加不想付款了。这时候,顾炎武家原来的一名名叫陆恩的家仆世奴又卷入了进来,他的卷入和对顾炎武的反目成仇,让这件财产纠纷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
这里有必要说说明清之际的“家仆世奴”,他们不是古代的奴隶,也不是中古时期的农奴,他们本身也可能是自耕农,甚至是小地主,为了逃避税役,宁愿投靠在缙绅地主家下挂名为奴仆,当然他们也要对主家承担一定的义务。顾炎武把地抵押给了叶方恒之后,他的一些家仆世奴也随地到了新的主家那里,陆恩就是这么从顾家到叶家去的,并不是如一些学者所说的是叛逃过去的,这里面不存在背叛不背叛的问题。
陆恩对顾炎武做了些什么呢?非常要命的一件事情!他拿到了早年顾炎武写给南明政权的一封信。顾炎武曾把这封信糊在一本《金刚经》里面,托一个和尚带去。信里写了什么重大内容呢?不得而知。这件事情的性质是严重的,陆恩买通那个和尚,拿到了那封信。陆恩想告发顾炎武吗?也不是,只是准备进行讹诈,捞一笔钱财。当然,这其中也不排除小人得志的因素,顾炎武原来是他的东家,现在不是了,而且家里遭了难,而他的新东家有钱有势,免不得有些得意,再加之顾炎武可能也没给他好脸色看,所以想整一整顾炎武。陆恩拿到这封信的时间大概是在顺治九年(1652年),他曾多次暗示过顾炎武,但顾炎武没有太理会,也就是说敲诈没有成功,于是陆恩恼羞成怒,这才扬言要以“通海”(即私通南明政权)的罪名告发顾炎武。顾炎武害怕了,觉得这件事情这么拖下去终究不是个办法,于是于顺治十二年(1655年)从南京赶到昆山,带了一帮亲友,把陆恩沉到水底给淹死了。
打狗得看主人面呀!顾炎武弄死了陆恩,叶方恒不干了,他和陆恩的女婿一起把顾炎武抓了起来,囚禁在陆恩女婿家里,逼迫顾炎武自杀。后来经过归庄等人的调停和营救,这才把这件案子挪到了当地的司法机关,初审定为“杀无罪奴”,要坐多年牢。这还是不行呀。顾家又动用关系,把案子挪到了松江府,到了另一个地方,没有了干扰,方便顾炎武的亲友上下活动,进行营救,最终被审定为“杀有罪奴”。这年的秋天,顾炎武被保释出狱,听候判决。从五月案发到秋后得释,顾炎武入狱三月有余,第二年春天,从轻结案,什么事都没有,也就是说,陆恩白死了。
这样的判决结果,叶方恒是不能接受的,主要是他觉得伤了面子。所以,即便是顾炎武后来到了南京之后,他也不依不饶,纠集了一些人,袭击顾炎武,将其从驴背上打下来,致使顾炎武头部受伤,几乎丧命。顾炎武觉得这件事情要是再这样纠缠下去,恐怕会越来越危险,于是,他决定远走北方避仇。
世事难料啊!顾、叶两人当时是闹得如此不可开交,孰料十七、八年之后,也就是在1673年,在山东济南、泰安,两人又和好了。在顾炎武游历北方期间,叶方恒中了进士,那时正在山东济宁担任一个管水利的官职,顾炎武则在山东济南通志局帮助修志。叶方恒曾登门拜访顾炎武,并送去了绸缎等礼品。顾炎武虽然没有相见,但和叶方恒后来还是有过几次书信来往,叶邀请他一起同游泰山,顾炎武虽然没有同去,但也回信表示了感谢。顾、叶和好,一方面是由于归庄在其中的调停,归庄和叶方恒关系也不错,当年在顾炎武被叶方恒关押起来的时候,就曾写信对叶方恒进行过规劝,顾远游之后,又多次调解顾、叶之间的矛盾,叶方恒也接受了,所以归庄之后曾写信给顾炎武,说这边没事了,你回来吧;另一方面是顾炎武的三个外甥徐乾学、徐秉义和徐元文都是当朝的大官,叶方恒和他们都有来往,并且还指望他们提携,所以对顾炎武主动示好。
顾炎武到底是葬于山西曲沃还是昆山千灯,历来就有争论,过去有学者认为昆山千灯镇的顾炎武墓只是一座衣冠冢,但近来有学者经过详细考证,顾炎武死后的确是葬在了昆山千灯,文革期间,顾炎武墓遭到了破坏,遗体还被挖了出来,此图即为昆山千灯镇上的顾炎武墓。
顾炎武的第二次入狱是在他56岁的时候,从1668年的三月到十月,他在济南府蹲了七个月的监狱。他这一次的牢狱之灾,其起因也是出于主家与家奴之间的恩怨以及田产方面的纠纷。
这件事情须从顾炎武的山东之行说起。顾炎武远走北方的第二站来到了山东即墨,即墨有个黄家,是缙绅之家,顾炎武在他家盘桓了一段日子。黄家祖上有人在明朝做过御史,这件案子的主角之一黄培在明末做过锦衣卫都指挥使,黄培的堂弟黄坦和侄儿黄贞麟却已经在清朝做官了,一个时任浦江知县,一个时任凤阳府推官。本来好好的,可是正如顾家发生过陆恩事件一样,黄家也发生了“奴变”。
黄家的一位家奴黄元衡本姓姜,投靠之后随了主家的姓,祖孙三代都是家奴世仆的身份,可是到了黄元衡这里,发生了变化,黄元衡中了进士、入了翰林、做了大官。他做了大官之后,就要求归宗姓姜。主仆之间在改姓这件事情上有过什么纠纷的细节现在已经不清楚了,反正黄元衡最终改姓成了姜元衡,并决定整一整黄家。黄培好作诗,且多触时忌,被人举报,姜元衡则落井下石,罗织了“黄培诗案”,将黄氏一门十四人一并告发,其中包括黄坦和黄贞麟。“黄培诗案”历时两年,但最终黄家并没有被告倒。
姜元衡一看没有把黄家告倒,很不甘心,于是又抛出了《忠节录》一案。《忠节录》是一本关于明朝一些忠节之士的小传合编,是另一本名叫《启祯集》的书的一部分,《启祯集》除了收录了《忠节录》里的内容之外,还收录了那些忠节人士的诗文,两本书可以说是一回事儿。该书编于顺治八年(1651年),顺治十六年(1659年)刊行,编者为陈济生,是顾炎武的姐夫,但是姜元衡控告此书是顾炎武在黄家刻印而成的。为什么说是在黄家刻印的呢?因为在里面的一篇《黄御史传》里,说了刻印的事情,这里的黄御史就是黄坦的父亲。为什么牵扯到了顾炎武呢?因为在里面的一篇《顾推官传》里,出现了“晚与宁人游”这样的句子,加之顾炎武又曾在黄家住过,于是就这样把顾炎武给牵连了进去。姜元衡上告后,济南府对顾炎武做出了“咨行原籍逮证”的通告。
姜元衡与顾炎武并不相识,为什么要对顾炎武下黑手呢?这其中有一个幕后推手——谢长吉。谢长吉本是山东章丘的一个大地主,顾炎武到山东后和他结识。谢长吉为了做一笔生意,曾向顾炎武借了一大笔钱,以一千亩地作为抵押,但不幸的是,他的生意亏了,没有钱还顾炎武。当他听说了姜元衡罗织的《忠节录》一案之后,认为这是一个赖账的好机会,如果把顾炎武置于死地,他欠顾炎武的钱就用不着还了,抵押给顾炎武的地也就可以拿回来了,于是,他和姜元衡勾结起来,竭力撺掇姜元衡把顾炎武给牵扯进去。
但人算不如天算,姜元衡和谢长吉都忽视了一个重要关节:早在几年前,就有人以讹诈为目的,告《启祯集》一书为逆书,后经钦定为诬告,告发者受到了处罚。现在姜元衡告发《忠节录》,就相当于给《启祯集》一案翻案,也就相当于说皇帝错了,这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他不可能告发成功。顾炎武和他的亲友当然也看到了这一点,他当时在北京,赶紧和亲友们商量了以下对策:其一,翻出《启祯集》旧案;其二,咬定“晚与宁人游”一句中的“宁人”不是自己,因为没有说明姓嘛;其三,委托各路亲友活动,打通关节。安排完这些事情之后,他就主动到济南投案去了。
从结果上来看,他的这些对策达到了预期目的。《启祯集》案一翻出来,姜元衡就先软了一半;在审案过程中,顾炎武始终咬定书中的“宁人”不是自己,谁也没有办法来证明;亲友们的上下活动也起了很大的作用。他的三个外甥都是当朝部长乃至副总理级别的官员:徐乾学1670年中探花,官至刑部尚书,徐秉义1673年中探花,官至吏部右侍郎,徐元文年纪最小,却早在1659年即中状元,官至文华殿大学士。他们为了营救舅舅,出力颇多。地方官员很多本就是原来明朝的官员,在感情上他们是同情顾炎武这样的人的,现在又加上徐氏兄弟从中斡旋,在审案时自然有意庇护顾炎武。顾炎武另外一些同是遗民的朋友,也在营救他的过程中不遗余力,对这些朋友的帮助,顾炎武一辈子都记在心里,后来他特别感激了一位叫李因笃的陕西人。关于李因笃,后文将有细说,此处暂且按下不表。
由于准备周密,最终顾炎武取得了胜诉,不但如此,他还想反告姜元衡诬告。但由于姜元衡是当朝官员,谢长吉也是一方土豪,最终作罢。但谢长吉的一千亩地是彻底归顾炎武所有了,他将这块地委托徐乾学代管,每年的收益也归徐氏兄弟,算是他的一种感激方式吧,直到七年之后,这块地被转卖出去。
还有一个问题值得一说:即顾炎武怎么会有一笔价值一千亩地的钱借给谢长吉呢?他曾经经历过“家难”,家产颇多损耗,后来的钱是从哪里来的呢?答案是:经商及变卖老家田产所得!前文粗略提过,昆山之难后,顾炎武有十一、二年的时间,以南京为中心,在江南、江北活动,一是联络同道中人,二是有六、七年在做生意,从他的一些诗文和其他一些记载来看,他做过布匹生意和药材生意,尤其是药材生意,可能挣了不少钱,战乱年代,做药材生意往往获利可观。他可能把做生意挣的钱,在江南又置了些产业。刚开始北上的时候,他的手头是比较拮据的,但四年后,他回过一次江南,除去拜访旧友外,估计还处理了财产方面的事情,于是后来才会有钱借给谢长吉。民国学者章太炎甚至认为顾炎武在山西做过票号生意,放过高利贷,虽然没有确凿的证据,但至少从顾炎武以田产做抵押借给谢长吉钱来看,确是一种借贷行为。这段经商经历,给他提供了一个物质基础,他一直是标榜要自食其力,不愿意依靠别人的,这也就是后来二十多年他可以不事营生,到处行走,得以埋首学问的原因。那种行走是很花钱的,更何况他还要刻书,还有仆从相随。
实际上,在以上所说的济南牢狱之灾前,顾炎武还差一点卷到一起著名的文字狱——庄廷鑨《明史》案里,这起案件也是由于小人从中作祟造成的,侥幸的是,他躲过了这一劫难。
清顺治七年(1650年),苏州、无锡、昆山等地的一些复社成员成立了一个“惊隐诗社”,其主要成员包括顾炎武、归庄、潘柽章和吴炎等人,他们以故国遗民自称,绝意仕途,相与遁迹山林。后来顾炎武避祸北上,潘柽章和吴炎则和湖州一个名叫庄廷龙的人来往密切。庄廷鑨是个瞎子,他的邻居朱国桢是明朝的一位大臣,收集了很多明朝资料,准备编成一本书,但没有编完就死了。后来这些资料被庄廷得到,他模仿春秋战国时期左丘明编《国语》的做法,私自编了一本《明史》,并把潘柽章和吴炎列名为参阅者。顾炎武早年和庄廷鑨也打过交道,但认为这人不怎么样,没什么水平,就没有多来往,这本《明史》他也看过,认为冗杂不足道,所以拒绝了列名其上的请求。庄廷鑨死后,他的父亲把这本《明史》刻印了出来,这下子出麻烦了。庄家是一个大户,书刻印出来后,一些人看到里面有一些对清朝不利的言论,就不断前来敲诈,其中包括一个因贪污罪坐过牢的前县令吴之荣,他在一些小官吏的唆使下,前来敲诈庄家,但庄家没有理会他,还准备和他打官司。吴之荣就把庄家私刻《明史》的事情向更高一级的官府告发了,那些官员庇护庄家,同样没有理会他。吴之荣不肯罢休,遂上京城告发并获得了成功。康熙二年(1663年),朝廷下令把庄家一家人连同列名于书上的人全部处死,共计七十余人,其中就包括潘柽章和吴炎,庇护庄家的一些地方官员,也受到了严厉惩罚。顾炎武因为没有列名,没有受到牵连。
庄廷鑨私刻《明史》案以及顾炎武的两次牢狱之灾,可以反映出清初士林的现状:士人之死的真正原因,并不是出自于直接与政府的对抗,而是因为自身有财有田,周围的利禄小人意图牟利不成,乃借官府之手杀人。许多来自前明的清朝地方官员实际上也是同情这批有气节的人的,大多时候都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所以这些有气节的人才能逢凶化吉,只是事情往往会出现意想不到的变化,这些地方官员也无能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