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钟搞定费县工商局
时至2009年最后一个月,本应清闲些,可树欲静而风不止。这最后一个月却成了老李最忙乱的一个月:12月7日~13日,飞赴浙江温州然后转赴苍南县办理乐乐网吧诉苍南县公安局的立案手续。12月14日~12月21日,乘动车组自苍南转赴福建泉州,为丰泽区网吧协会出具《关于要求丰泽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律意见书》;在以上过程中还不断地接到山东费县网吧协会会长小单的电话,称其网吧被县工商局12135以“无照经营为由”查处,扣押了上网服务器和十台电脑,已经停业,希望老李尽快赶去处理。12月22日,老李自泉州晋江机场飞返济南。12月24日,老李便坐上了赴山东费县的火车。
到达费县,已经中午,吃过饭后,小单向老李详细介绍了相关情况:小单的网吧因为原租用的房子产权变更,房主另有他用,故小单不得不搬走。迁往新址前,新址通过了消防和公安的验收,至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据县文化局介绍按规定年底方可变更故暂时未能取得,但文化局出具了相关证明。老李听罢,感觉甚为可笑,这样的网吧怎么能叫做“黑网吧”呢?为什么呢?因为小单的这件案子,与老李今年参与的河北廊坊文安县鸿泰网吧、江苏徐州海玉网吧的两件案子可说是大同小异、如出一辙,都是证照俱全的合法网吧被当地工商部门以“无照经营黑网吧”而“查处”的。老李随即向小单谈了这两件案子的情况。
廊坊那件案子,当工商局扣押网吧电脑时,当事人甚至和工商局的人打了起来,还让公安局给拘留了十天。带队的工商执法人员气焰嚣张,声称:“我必须抄走,你阻拦不了,我抄不走我还抢不走吗”
,“我手续不全证件不全扣押不了你的机器,我还抢不走吗?”“我今天就抢了”。业主小李在拘留结束与老李沟通后,当即启动法律程序,向廊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行政复议。可笑的是,在“执法”中狂妄骄横强硬无比不可一世的文安县工商局,在法律面前却变成一滩稀泥,可说是不堪一击,几乎是立马纠正了自己的错误行为,返还了全部电脑。业主小李这才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相对于廊坊的这件案子,徐州海玉网吧的案子则显得更加曲折。海玉网吧是在今年5月12号被工商局以“涉嫌无照经营黑网吧”查处的,当场扣押了网吧的全部四十五台电脑及服务器。之后,业主小郭上窜下跳,试图用“托熟人、找关系”等方式把电脑要回来——但小郭的这些手段全部归于失败,因为工商局的条件只有一个:交一万元罚款,然后返还机器。而小郭对此是绝对不能接受的。2009年8月4日,被逼无奈的小郭一纸诉状将徐州市工商局九里分局告上法庭。同年9月11日,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老李因为忙于江苏仪征及广西柳江的网吧维权案,未能出庭。小郭另请当地一位年轻的李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出庭。但诡异的是,小郭竟然败诉了!一审法院的理由是海玉网吧存在所谓“两地经营”的情况,所以认定是黑网吧。无奈之下,小郭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2009年11月27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老李和一审时的小李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共同出庭。庭审中,老李和小李均发表了精彩的代理意见,驳斥了被告指控原告系“黑网吧”的不实之词。老李重点指出:所谓两地经营不是事实,被告没有提供有效证据,即网吧在原地址正常经营收取费用的证据,照片不能证明上诉人有经营行为。另外,老李还强调,即使企业在变更营业地址期间存在所谓“两地经营”的情况,也并非法律所禁止,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为违法的行为即为合法。庭审结束后,在审判长主持下双方进行了调解,但未达成一致的意见。老李返回济南后一周左右,接到小郭的消息:调解成功,工商局返还了全部电脑。小郭依法办理了撤诉手续,放弃了国家赔偿要求。
听老李讲了这两个案例,小单郁闷了一个月的心情略有好转,当即商定:先由老李以网吧协会法律顾问的身份与费县工商局沟通一次,如果仍然不行,立即启动法律程序。
2009年12月25日下午,小单驱车和老李一起来到费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小单涉嫌无照经营黑网吧的案子交由该部门办理。接待的是商副局长。小单首先向其介绍了老李的身份——费县网吧协会法律顾问,并说为了扣电脑的事,由老李和县局沟通一下。商副局长还算客气,与老李握下手说:好啊,你谈谈你们的看法。
老李随即说:我认为贵局这次对单会长的网吧以无照经营为由扣押电脑是错误的。我看了扣押清单,你们扣押的法律依据是《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但是根据该法规的规定,所谓无照经营有五种形式,单会长的网吧不属于这五种形式中的任何一种,而是证照俱全的合法网吧,怎么成了黑网吧呢?
商副局长说:小单提供的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不是这个网吧的地址,这个营业执照与这个网吧没关系,这就属于无照经营。
老李说:这样说不对吧。单会长已经提供了全部的证据。一是原网吧的经营地址由于权属变更已经退租的证明,二是公安、消防经验书同意迁入现经营地址的证明,还有文化局也同意迁入现经营地址,文化局市场办的张主任与你们曹局长(公平交易局局长)也沟通过了,告知你们曹局,文化局同意该网吧搬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年底统一换发。也就是说,单会长这个网吧是在变更营业地址中的合法网吧,与无照经营黑网吧完全不是一个概念。《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并没有规定企业变更营业地址期间或者说经营地址与执照地址不一致即为无照经营。
商副局长听了老李的话,一时有些语塞,但仍然辩解说:还有,从营业执照上看,法定代表人不是小单,从这点看,小单和这个网吧没有关系。
老李笑了说:没错,从营业执照看,单会长的网吧是山东中鲁时空的连锁网吧分店,法定代表人均系中鲁时空的董事长,可单会长已经向你们提供了授权委托书啊,上面写的很清楚,该网吧的经营事务由小单负责。再说了,网吧的法定代表人以及小单是不是负责人属另一法律关系,与本案无关。
老李又谈了河北廊坊、江苏徐州这两个案例,商副局长听的很认真。最后,老李说:这个案子事实很清楚,你们的做法是错误的,没有法律依据,属违法行政;另外,你们扣押单会长的电脑也超过了法定的三十天期限,也必须返还。我的意见是首先全部返还电脑。都是本县本地的没必要搞的这么夸张,你们如果不返还,我们周一就要到法院立案,你说有意思吗?把电脑还了,晚上大伙一起喝个酒,事就算过去了。
听了老李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话,商副局长也笑了:行,可这事我自己也说了不算,我再请示一下领导,你们先等会。说完,商副局长即到隔壁去请示“领导”——即公平交易局局长曹某。听小单说,为了扣电脑的事,他和曹局交涉过几次,由于小单不服,曹局对其大光其火,甚至拍着桌子大叫:我一年处理一百多个案子,我就不信我们一个行政机关治不了你一个个体户!好象行政机关能把一个个体户治服了是件很光荣很体面的事。老李听了只能连连摇头不止。
大约半小时后,商副局长回来了,说:行,领导同意了,反正时间超了,电脑先还给你们。意思是先不管是非,电脑先还你。其实还是要面子明知不对但嘴上不认错。
老李笑了说:好,我代表单会长谢谢你们了。不过,人家网吧停业一个月,一天损失一千多营业额,一个月就三万多,损失不小啊,你们是不是得赔点?不然打个五折赔一万五也行啊。
商副局长打着哈哈说:这就不太现实了吧。
说话之间,商副局长向小单要回了原来的扣押清单,然后打了个电话给仓库,对小单说:办好了,我们去仓库提电脑吧。
老李随即陪小单来到工商局后院的仓库,领回了被扣一个月的十台电脑主机及一台服务器。
老李计算了一下时间,从进门与商副局长沟通,到商副局长认同老李的观点去请示领导,不过十分钟。
本文首发《新网吧》杂志2010年第1~2期,发表时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