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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中不为人知的秘密六:郭巨埋儿是伪孝顺

(2010-10-29 09:33:47)
标签:

杂谈

分类: 煮水论史

    在我的家乡尚未实施火葬制度之前,家中有长者逝去,必用大红棺材殓葬,在棺身要画上各种图案,小时候鉴于神鬼之说,对这种红红的棺材有一种莫名的恐惧,自然也就不敢去仔细探究图案的内容,很多年后才得知,那大多是二十四孝的故事。

    说起来我的家乡离二十四孝中的“郭巨埋儿”之地相去不远,在这个故事里,案发地传言有两个,一个是河南隆虑,即今天的河南林州,另一个也在河南境内,即今天的温县,我所述的相去不远的家乡,指前者。

    通用的版本是:郭巨父亲故去后,他把家产分给了两个弟弟,自己只要了母亲的赡养权。但无奈家贫,日子过的捉襟见肘,这种境况在家里添了个男孩之后显得尤为突出。母亲疼爱孙子,常常将自己的食物省出来给孩子吃。郭巨看后心疼不已,偷偷跟媳妇商量: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孩子以后还可以再有,但老娘只有一个,把孩子埋了,粮食省下来孝顺母亲吧。媳妇不敢不听,于是两口子于一个夜黑风高之夜,抱了孩子要活埋。正挖坑的当儿,突然出现了一坛黄金,上面写着:天赐郭巨,官不得夺,民不得争。于是大团圆,皆大欢喜。

    但我在家乡,却听到盛传的另一个版本,此故事前半截无甚异义,却在后半截有着天差地壤之别:郭巨眼看家贫无以奉养全家,于是决定外出经商,数年后积金而还,却又怕家中人见财起异,于是先挖了个坑把钱藏好,再放上那张写着天赐等字样的纸条,回家试探媳妇:我这几年没赚着钱,多一口人吃饭不是个事,不如把孩子埋了吧。媳妇不敢不答应,两口子抱着孩子到了藏钱的地方,于是发生了改变全家命运的这一幕~

    不管哪种版本,郭巨要埋了自己的孩子却总是客观存在的剧情之一,很多时候我一直想不明白,母亲是自己的至亲,难道孩子就不是了?埋子奉母,岂非是以其缺德助美德?记得豫剧里有部电影,说的是孝顺父亲的故事,两个孩子打着为了父亲好的名义,请老父住别墅吃山珍,并认为老父爱拉二胡有失身份,不许再拉,这种表面上的富贵让外人艳羡不已,却使其父精神一日不如一日。最后,老父站在亡妻的坟前痛唱:父养儿养出心肝肺,儿养父为何不养心。

    郭巨为了母亲能多吃一口,决定活埋亲子,如果没有这坛改变命运的黄金,这场人伦惨剧成了即定事实,我不知道郭母得知信息后,是否还能吃得下这用命换来的粮食。

    有句俗语,叫古来痴心父母多,孝顺儿孙谁见过。如果用来形容今时的社会现状,倒颇为恰当。虽然我的家乡左近出了郭巨这样的巨孝先贤,却并未见此风盛传至浓,也不知是世风日下人心难古,还是物质丰富了今人不记古人忧,反正孝顺的案例没听到几个,倒是经常听到某某村谁家的不孝子虐待爹娘。当然,也许是孝顺的人都是相似的,不孝的却各有各的不孝。然后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逢年过节回家,闲话之时难免家长里短八起来没完,当我也混到了上有老娘要奉养的地步时,养老及教子问题就不得不深思并探究,怎么教育孩子才是个称职的家长,怎么孝敬父母才是个合格的子女,想来真是愁肠百结辗转反侧。

    对于我们这一代人而言,飘泊成了宿命,身在都市心念村庄老家还有爹娘是很多人的现状,接他们来住?语言不通、生活习惯难改、无亲人无朋友……日久天长,二老要熬出病来不可,可是住在家乡,却又面临着他们一日老似一日唯恐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杯具场景。更何况,一心想要为子女们做个好榜样,毕竟孝是千百年来,文化传承中不可或缺的一支。

    企业家徐曙光先生在其送给女儿的《做父亲,不许失败的创业》一书中说:如果把父母当做一种职业,那么这便是一份“永远无法回头”的工作——既不能辞职,也不能重来。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来反思:如果把孝顺父母当做一种职业,那么这便是一份“永远无法回头”的工作——既不能辞职,也不能重来。在这份特殊的工作中,我们不仅要拥有职业理想,更要有职业道德,类似埋子奉亲这样的缺德式美德,死活也不应该成为我们工作中的楷模被瞻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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