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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吏列传序
酷吏列传序
《史记》
孔子曰:“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1]。”老氏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2]”“法令滋章,盗贼多有[3]。”太史公曰:信哉是言也!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4]。昔天下之网尝密矣,然奸伪萌起,其极也,上下相遁[5],至于不振。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6],非武健严酷,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7]!言道德者,溺其职矣。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8]。”“下士闻道大笑之[9]”。非虚言也。汉兴,破觚而为圜[10],斫雕而为朴[11],网漏于吞舟之鱼[12],而吏治烝烝[13],不至于奸,黎民艾安[14]。由是观之,在彼不在此[15]。
[1] “道之以政”句:见《论语·为政》。道:同“导”,引导,诱导。
[2] “上德不德”句:见《老子·三十八章》。老氏:即老子,名聃,道家的创始人。
[3] “法令滋章”句:见《老子·五十七章》。意思是说:法令越严酷,盗贼越多。
[4] 制治清浊之源:把国家治理得好坏的根源。
[5] 昔:这里指秦始皇时代。网:比喻法律。遁:犹欺。
[6] 救火扬沸:比喻方法不对,不但于事无补,反而坏事。汤,热水,开水。
[7]恶:疑问代词,哪里。愉(tōu):通“偷”,苟且。
[8] “听讼”句:见《论语·颜渊》。审理案件我和别人一样,一定要使人们没有诉讼啊!
[9]下士闻道大笑之:见《老子·四十一章》。
[10]破觚(gū)而为圜:去掉棱角,改成圆的。比喻将严酷之法改为仁德之法。觚:多角棱形的酒器。
[11]斫(zhuó)雕而为朴:把物品上的刻雕花纹削去,使它恢复原先质朴的样子。比喻使繁琐的条文变得简易。
[12]网漏于吞舟之鱼:比喻法网宽松不密。
[13]烝烝(zhēng_zhēng):同“蒸蒸”,兴旺发达。
[14]艾(yì)安:平安无事。艾,治理
[15]彼:指道德与德治。此:指严刑酷吏。
【译文】
孔子说:“用政令来引导百姓,用刑法来整治百姓,百姓虽能免于犯罪,但无羞耻之心。用道德教导,用礼乐制度来治理,百姓就会有羞耻之心,而且对于国家有亲和力。老子说:“道德最高的人不口头上说道德,因此更有道德。道德低下的人口头上不离道德,因此更没有道德。”“法令越多越密越具体,盗贼就会越多。”司马迁说:真是象孔子和老子说的这样啊。法令是治理天下的工具,而绝不是政治清明浑浊的根源。从前天下的法网曾经非常严密,可是邪恶欺诈的事却层出不穷,最严重的时候,上上下下相互欺骗蒙蔽,以至于社会缺乏生气,不能振作。当这个时候,吏治如同是扬起热水来救火,如果不是威武刚健严厉到残酷的程度,又怎么能够担负起重任而轻松从容呢?这时候再说什么道德,就是失职了。所以老子说:“下等的士人一听说言道德就大笑。”不是虚言。汉朝兴起,废除僵硬教条的法律而变为宽松有弹性的法律,破除虚伪装饰的人性而返璞归真,法网宽松甚至可以漏掉能够吞舟的大鱼,而官吏政治统治的政绩却蒸蒸日上,不至于奸诈欺罔。百姓也都太平无事。由此来看,国家的安定在于道德建设而不在于严苛的法令。
【评析】
本文是《酷吏列传》的序,表明司马迁反对严刑峻法,提倡实行德政的政治主张。秦朝严刑酷法逼迫百姓揭竿而起,汉初政令宽松,汉文帝废除肉刑都是逐步人性化的措施。到汉武帝时期,社会矛盾突出,于是利用酷吏加强统治。司马迁写作这篇列传,有一定的现实针对性和历史意义。在政治思想方面,一是来自儒家之礼治德政,一是来自道家之无为而治。故两引孔、老之言以证明之。这两个方面都是对为政者严刑峻法的尖锐批判。“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乃全序之“文眼”,既可以用孔子、老子的话为证,又可以用亡秦、汉初之事对比而不言自明。叙秦朝旧事,是从反面证明德治的重要;叙汉初“吏治烝烝”的景象,是从正面说明这种政策之优越。两相比较,自然可以使人们认同太史公的结论,即“制治清浊”的根本不在于严刑酷吏,而在于德政或礼治。文章语不多而意蕴深厚,深厚中有飞舞之致,最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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