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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曲三百首译注评之264

(2016-10-31 20:14:32)
标签:

杂谈

264【双调·清江引】相思

徐再思

相思有如少债的①,每日相催逼。常挑着一担愁,准不了②三分利。 这本钱见他时才算得。

【注释】

①少债的:欠债的。 ②准不了:实现不了。

【译文】

       相思就像是欠债的债主,每天都去逼迫催促。经常担负着一担忧愁的债务,却没有三分利可以企图。就连本钱也得见到他才算支付。

【评析】

相思和借债给别人有一定的相似点,即都是出本钱的一方,共同点都是需要对方偿还,如果不偿还则一定不断地追。如果不追到手这赔就太大了,有时是本利全无。但放债的人目的就是追求利润,追求三分利,而相思的则只要把对方追求到自己手里则万事大吉,则是高傲的胜利者,根本就不计较利钱。我们理解这些之后在分析这篇小令就很容易了。

“相思有如少债的”这句话的关键是“少债”二字,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谁少谁的债,谁是追债的人。这确实需要思索一下方可以理清。如果从付出的角度来看,当然相思者本人是债权主体,以下的抒情都是她的内心活动。“每日相催逼。”每日都催逼对方还债,实际是每天都在催促对方表态,催促对方赶快答应自己的求爱。“常挑着一担愁,准不了三分利。”两句也极其形象生动,是相思的女子经常担负着相思的忧愁和讨不回债务的双重忧愁,这忧愁是极其沉重而难以担负的,而且更是不能指望三分利了。因为相思本来是自发的,对方是否知道都不敢完全确定,故利钱就更不敢指望了。最后一句点出这种债务了断的的发式就是“这本钱见他时才算得”,要求实在是太低了,见面时才能计算本钱,人家还不还还不好说,如果偿还算是要回了本钱,利息就不计较了。当然,任何比喻都是蹩脚的,何况这通篇都是比兴,能够对应如此明白就已经很精彩了。“常挑着一担愁”,把无形化为有形,抽象化为具体,生动地表现出相思之深重,显示出很高的想象力和语言表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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