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因为小女儿聪明立事,即兴写了一篇博客《女儿成长日记·剪刀与模仿秀》。小女儿聪明健康成长带来的喜悦,令我回忆当年大女儿成长带来的喜悦,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大女儿幼年时期,我的家庭条件极其艰苦,居住在大约八平米的母子独身宿舍里,吃住做饭都在这样狭小的面积里。一般形容屋子小常用斗室,我们当年住的屋子连斗室都不敢称。但女儿的童年还是充满欢乐的。虽然当年没有电脑,但我关于女儿在各个阶段留下的诗篇,依然记录了女儿幼年时成长的足迹。
于是在电脑中追寻当年的印迹。一首《娇女诗》引出对当年女儿娇媚聪明样态的回忆,如同回放的影片一般,镜头很清晰。诗是这样的:
娇女诗
读左思娇女诗,趣味横生,爱女心切,遂拟五言古诗一首
1979年11月17日
炎炎暮夏月,晚旬空前忙。高考应试毕,术后体尚伤。栖居他人室,小女降西房。四月翻一面,半稔爬满床。今日期馀岁,娇艳喜人肠。下著黄毛裤,上套粉绒装。足下蹑革履,赤皮黄边镶。头顶白纱冠,半沿绿球扬。身高过二桶,脚小三寸长。眼明若流水,口小似海棠。皙超荆璧素,发似黍英黄。耳团额丰满,颏尖颔成双。日益增乖巧,哄人多花样。摇头若摆鼓,逗飞似弓张。闭眼又万岁,问宝按鼻梁。夜外指明月,昼内辨鸳鸯。学语音未清,高兴咿呀唱。湿裤遭嗔目,嘴撇泪转眶。迈步趔趄跑,诚如醉酒郎。五步后坐地,七步又前抢。每逢土曜归,徐趋抱膝上。屈身言欲抱,伸臂笑脸扬。雏燕初展翅,稚鸟始飞翔。读书手持卷,爬戏在身旁。写字则抢笔,玩够要纸张。鸡翼荫群女,牝母舔犊羊。人生更如此,怜子讵非常。无须甜糖喂,慎莫惯娇养。金钺斫枝杈,银锄去芜秧。心血化雨露,滋润禾苗壮。
看一下日期,是大女儿正好满十六个月所作。为保持原貌,我一个字都不改。当然将来整理出版诗集的时候可能要作一些润色,因为毕竟是刚刚上大学时的作品,文字和语言还有些稚嫩。我是1978年7月6日到沈阳肛肠医院作痔漏手术,16日回家,20日开始参加两天半的高考,五场考试,我基本是站着答卷的,故体力消耗非常大。在作文的时候,曾经出现大约一两分钟大脑空白,或者说叫短暂的休克。但还是坚持答完,于是便有了以后的人生。高考22日结束。27日夜间女儿降生,因此有前面几句。
当时租房,女儿降生在西屋。看诗才可以确定,大女儿是四个月会翻身,半岁会爬的。当时她妈妈很会打扮,给女儿打扮得非常得体而漂亮。印象最深的便是这身装束:下面穿一条淡黄色的毛裤,上身则是亮粉色的绒衣。脚穿深红色小皮鞋,镶黄边,前脸上有一个毛茸茸的球。头上戴的好像是大半圈的白色纱帽,有一个绿球。眼睛有神,最有特点是天生金黄头发。非常乖巧,当年是李千户医院的一道风景,一去便会被白大褂包围。动作极其协调,刚要冒话,时常咿咿呀呀的,不知说什么,有时还唱歌,也不知唱什么。刚刚会走路,趔趔趄趄。我在铁岭师专读书,那是还不是双休日,故只能每周六回家,一般都是吃完午饭骑自行车往回赶,又是土路,一路尘土。只要我一进院,大女儿就颠颠跑来。我把自行车停好,她就往身上扑,或者抱住双体,扬起小脸看着我,那种神情如同烙印一般永远刻印在内心的深处。
我一生没有什么本事,就是勤奋刻苦。因此在家就是读书写字,女儿就在身边,或也装模作样看书,或抢笔写字。我看在眼里,喜在心里。大概就是这种耳濡目染,女儿刚记事懂事便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开启了美丽的人生。
大女儿天生自强自立,爱劳动。一首小令记载了当年全家载土豆的情景。《破阵子》(载土豆,1985年4月14日):“晴空游丝袅袅,鸡鸣人语狗咬。娇女看书石上坐,小裙小帽光小脚,小园春来早。
妻滤粪我举镐,彦超放置肥料。墙外友人高声问,可用帮忙别客套?人手足够了!”当年女儿不满七周岁,妻子临时分两间屋,后面有一块地,全家载土豆,就是词中的情景。我负责在垄台上钩沟,妻子罗雅芝放土豆栽子和滤粪,女儿则在土豆栽子的空儿放一小把肥料,非常认真,放的即匀又好。我最后再培土,用水桶滚着压压。
如今大女儿已是本命年,正是人生的黄金时期。外孙也四周岁多了。生活工作都很美满。我的大女儿叫毕彦超,在北师大工作。早已是博导,正在承担着很繁重的科研重担。她从未让我操一点心,真是天下最好的女儿。记得我在一首诗中说“一个好儿女,胜过百万金”,便是说她的。
感谢上苍,赐给我两个宝贝女儿。她们对于我来说,如同是阳光和甘霖,为令我总感觉温暖、明媚、滋润、满足,这便是幸福。我很珍惜,万分的珍惜。
2014年10月3日晚即兴走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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