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小说】那个书信年代的一场单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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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 |

4月25日
两支琴弦难以奏出共同的旋律
只好让弦断了
我们走不到一起
就像深山无法走入海洋里
两颗水珠无法同时流入大海
只好让它们各自东流
我们走不到一起
就像云彩不能飘落地壳里
我无法走进你的感觉
你也无缘走入我的世界
正像两个独自的圆不能相切
别痛苦也莫悲伤
愿你找到与你合拍的琴弦
共同演奏春天的旋律
秋天你就会有收获
愿你寻到与你相映的水珠
一起欢快地奔向海洋
果实自有它芬芳的色彩
请接受我真诚的祝愿
这封信,准备过几天发往刚认识不久的那人的地址,从此结束一场短命的“爱情”。也许有人会觉得我奇怪,明天要去和他约会,但今天却把绝交信写好了,我也觉得自己有点奇怪。在这几行字里,我尽量不去伤害他的自尊心,但又必须让他看完后,对我彻底死了那份心,我们还可以是朋友,我们还可以通信,但那只是一种纯粹的友谊了(很多年以后我才明白,男女之间如果不能成为恋人,那是很难做朋友的,所谓的蓝颜知己都是别人说的)。并不是他不好,而是因为他不适合我。我们的个性不相同,相信他能找到适合他的人,但这个人不是我。
写这些文字的时候,恰是中午,望望窗外,骄阳似火。明天的约会可惨了,我真不想去,但怕他白等,只好去赴最后一次约。我相信,两次约会我完全可以了解他了,现在我心里已经知道他的为人了,只是还需要用事实来证明。当我觉得,跟他在一起得不到一点享受,反而觉得难受时;当我认为,这样的“爱情”与我的想象相去甚远时,那我是绝对不会去赴约的,明天一过,一切都结束了,我的负担也可以解除了。
原来谈恋爱是这么回事,一天到晚都要被人揪出去的。到今天为止,我认识他恰好一个星期,在这一周里,我被迫打破了自己宁静的生活。本来我的脑子是要思考很多问题的,可这一个星期里,我不得不想想他是否适合我,脑子经常是晕乎乎的。我不愿意再为他付出我的时间,重要的是,和他在一起,我没有一点愉悦感,我不屑于正面看他,也不想听他说话。我嘛,从来不逼着自己去干自己不愿意干的事,更不会逼着自己去爱一个人。所以只好尽早分手,请他别悲痛,并祝他幸福。
刚才,把张同学送出家门,我答应她,明天中午带他一块去张同学家,让她帮我参谋参谋,这总比我一个人的目光强。
4月26日,今天终于弄清楚,他的父亲原是工厂的会计,现已退休,母亲是生产队的出纳,这样的门第也太不符合我的要求了。他本人今年29岁了,比我大太多了,而且他的性格属于内向型的,我希望自己找个外向型的 可以互补。他太老实厚道了,连相机也不会使用,近乎死板,不符合现代潮流,没有活力,死板的书生型。
他走路的姿势我也不喜欢,吃相我也看不惯,但他对我非常诚心,从不隐瞒自己的缺点,看来,他已经爱上我了,但我对他无感,怎么办?
他答应帮我跑跑调动,为了得到我,我相信他会很卖力去办,这更让我觉得不好办,宁愿他不要帮我,因为假如他真的帮我办成了,我是个滴水之恩会涌泉相报的人,我肯定会报恩,那我会干出什么事来呢?以身相许?唉!早知别提调动的事。
我问他:“听说潮汕的女孩长得很漂亮,你为什么不找个老乡?”他说他没这种想法,哪个地方的人都有好有不好。这倒是大实话。
我问他是不是党员?他说不是,又反问我:“你是?”我说我要当个党外的布尔什维克。他说他已经写了申请书,组织上正在考验他。
再问他以前有没有和别的女孩谈过?他说:“别人牵线的倒是挺多的。”
“为什么没谈成你?你嫌那些女孩不好?”我步步紧逼。
他说:“有些是我嫌弃她,有些是别人嫌我,这些事很难说的。”
我相信他自始至终没说过一句假话。
当我要他陪我去同学家时,他想都不想就说好,这种爽快劲我真是没想到,也许他正求之不得呢。
到了张同学家,他也挺大方的,张同学表现得也很不错,旁敲侧击地帮我问了好多问题,不愧是大学好友。只是我一边听着音乐,一边听着他们的对话,因此他对一些关键问题的回答我却没听清。
离开张同学家时,张同学对他说:“以后常来坐坐,我那位也是潮州人。”他连忙说好。
我问他觉得我的同学怎么样,他说:“这很难说。”
我说我想看看你的观察力如何,在我的一再追问下他才说:“我看出你们很亲密,她对人很热情的。”便再也不说了。
走在路上,他说:“五一再出去玩一次,你挑地方。”
我说:“五一没空,我要到佛山去看我小姨。”我想这理由够充分了吧?足可以推掉五一的约会。
没想到他说:“一块去怎样?”
我忙说不行不行,也不知道自己说了多少个不行。我没想到他会这么急,这事我连父母都没告诉,怎么能带他去见我姨?看来他已经陷进去了,准备紧紧缠住我。我不知该咋办。那封绝交信什么时候发出去?我还是听听张同学怎么说吧。
我给阿婷写了信,把我对他的了解全告诉了她,我说他很好,只是不适合我。
我第一次尝到谈恋爱的滋味,也第一次设想,如果我拒绝了他,他的精神状态会是怎样的?何况他是内向的,并不开朗,也许会一蹶不振?我真是操心的命,还要管别人的感受?但事实摆在面前,我必须拒绝他,拒绝已成定局,只是时间尚需选择,尽量在他陷得不太深的时候,把那首分手的长短句发出去,悲痛肯定会有,但愿只是暂时的,很快就能缓过来。
今年的生日一过,就开始了烦恼的季节,会失眠,会写一些模模糊糊、似是而非的爱情诗,那么多纠缠人的事情发生,人如果不长大该多好,永远无忧无虑,不管别人怎么想,我就是不愿意长大。
第一次改作文时会神思恍惚,眼睛盯在作文纸上,却好像一个字也没看到,脑子里想着别的事,然后使劲眨眨眼,想回到现实中去,一分钟后又重演旧剧。此时的心境最为复杂,也最微妙。
4月28日上午一上完课,我匆匆离开那条小巷,专门到某中的办公室去找汪同学,还好,她在。
当我把那人的情况绘声绘色地告诉她,诸如看不惯他走路的姿势,听不惯那浓重的乡音,还厌恶他的吃相和他那呆头呆脑的愚笨样……汪同学大笑,她也不太喜欢潮汕一带的人,然后很形象地称之为这些是我“生命中的小插曲。”汪同学还没有这种插曲。我还急什么。这更坚定了我和他断绝往来的决心。何必让一个不值得我爱的人来干扰我这宁静的生活?我这份宁静是我独有的,不想让任何人来插足。我决定,让他在幻想中过一个五一和五四,然后把分手信寄给他。在五四之前,他如果再约我出去,那只能让他独自像电线杆一样竖在那里,这不是狠心,当一切都无法忍受的时候,还管那么多干什么?就算狠心也是必须的。总之,这一切都该结束了,我再也无法强迫自己去与他见面。
从和他的两次接触中,我发现自己观察能力还是很不错的,只见了两次面,就弄清楚一个人的情况,并看出了他的致命弱点,从而可以很快做出决定,我的观察力,现在又一次得到检验。
我和张同学自大学以来就是好朋友,为什么今晚我要强调这个?因为今晚张同学说的话让我大吃一惊!她说那个人不错,个子、外貌都不错,待人大方,甚至于张同学的妈妈也说他不错。我倒觉得他比张同学那位的乡音还重,长相没有张同学那位英俊、斯文。他一看上去就觉得是从农村出来的,粗鲁,性格也不如张同学那位活跃,家庭条件也不如张同学的婆家。为什么朋友之间,对某个人的看法会如此截然相反?
学文科的人很注重感情的交流,如果缺乏这个,我不知道怎样和他生活下去,而他恰恰不具备这个条件。无论从说话还是写作能力上都不及我,我当然要找一个比我强的人。可是他看上去好像不怎么能干,没什么能力,这个弱点是致命的,因此我无法和他继续下去。
下午收到他的来信,这封信倒是比上两封信写得好,也许是真情实感的流露吧!
阅后觉得很肉麻,不只肉麻,还有酸!
他把我看成是心目中的天使。哈哈,我自认为我是天使,可惜,我不愿成为他心目中的天使。
我好像第一次感到我自己的价值,我在异性心中的魅力。他写道:“以前,有关心我的人,给我牵了不少线,其中也有一些可算是不错的人,也有一些认为我不够理想。总的来说(实事求是地),虽然不能说她们都够不上我的理想,但可以这样说,未有一个足以激发我的热情,更未有一个足以叫我拿出一个男子汉的勇敢来把我的情况说出来。”
信中还说:“你能使我幸福,这一点是不可置疑的了……如果你真心对我好,那我的幸福就没有什么人可以与之相比了。如果我能使你幸福的话,我相信,我们的美满幸福一定无人可比!”在这些话的旁边,我注上了“鬼话”二字。
“我不能不轻率,这不能怪我,反要怪你。谁叫你具备了一身让我一见钟情的魅力呢!”信上说。哈哈!真好玩,原来我也可以让别人一见钟情,过去我从来不知道,今天才知道。
就像读书喜欢写眉批,备课喜欢在教科书上写写画画一样,在这封信的关键处,我用红笔批上了“酸”、“抽象”、“鬼话”、“不稀罕”之类的词语,我自己大笑。
唉!为什么他要爱上我?如果谁也看不上谁,事情就简单很多,哪有现在那么多烦恼?如果他那些话是我喜欢的男孩子说的,那我确实会感到幸福,不管怎么说,听到别人真心说出来的恭维话,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
他约我明晚去看电影,我再也不想去了。
明天打算“出卖”我的这封情书,把它当作笑料,在父母面前大笑一阵,看看它能否卖个好价钱。
枉费了他的一份真情,可惜我不喜欢他。
我算长见识了,经历了一回,便知道恋爱是怎么回事。他的操之过急真让我害怕。到今天为止,我们只认识10天,可是已经见了三回了(包括第一次见面),如果明天还去的话,那就是第四次!平均不到三天就要见一次,我可没那么多时间。
然后我写了几行字:
“我觉得你有必要冷静一下,最好钻进日历牌电冰箱里冷冻一下,你就不会浑身发热,你的脑子就会清醒很多。
明晚我实在没空,有一份5000字的总结要赶出来,30日一早要交,我一分钟也走不开。还有个事先约好的朋友要来我家,你老老实实冷冻几天,那时候你说的话就不会像今天这样了。
感谢你的帮助,千万别去找那个陈某华。”
对他,我可以打好几个比喻:他的一举一动像一头2吨重的大象一样;他的外貌,酷似非洲人一般粗鲁;他的死气沉沉,像从马王堆一号墓坑挖掘出来的僵尸一样;他的吃相就像原始人刚捕捉到一个猎物那样疯狂撕咬;他走路的姿态像旱鸭子,一扑一扑地。这些比喻我连想都不用想,已到了呼之欲出的地步,虽有些夸张,但却形象得很。一切皆因不喜欢,因为处处看不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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