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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法场战,人逝去“狼”啃骨,此恨绵绵无绝期

(2020-08-20 0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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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万象

       6年法场战,人逝去“狼”啃骨,此恨绵绵无绝期

              6年法场战,人逝去“狼”啃骨,此恨绵绵无绝期   


6年前的执行异议申请书、请求法院再审的申诉书,今年3月份又浮出水面,这其中的变故包括法院的主管法官退休了、离职了,申诉方、申请人的代理律师另谋高就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仙逝了……

                                                                                                                      

311日,疫情期间到别人单位办事,入门很难。

上午到某律所,在某大厦门口扫码,输入手机号,输入收到的验证码,如果平安无事,会收到一个带有绿色剪头的动态行程卡,记录你14天内到达或途经的城市,在广州的自然能通行了(不得不承认科技很先进,你的行踪无丝毫秘密可言),出示绿色行程卡,保安让你进入大厦,再到前台,对着你额头或手腕打一枪,再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体温,你要见的人的姓名,之后才能排队等电梯。

 

下午,到某区法院,进门程序同上,多了一条要存包,要穿鞋套才能见到约好的法官。

 

虽然和律所是提前一天约好的,但只等我去到之后,法定代表人认识的律师(后来才知他是主任,当领导的)叫来另一位律师(从此他就是新的经办律师了),交待了几句,说了很高的代理费,我问能否优惠一些,对方都不搭理我,我想这大概是6年前我们老总答应他的代理费,经办律师去打印协议了,我和领导聊了一个多小时。问了很多问题,诸如法官何时找到他,法官说了些什么,为什么6年了都没有审等等。

 

下午到了某区法院。年轻的法官问这个再审有没有结论,我们谁也回答不出来,我说经办律师离职了,法官说:你们是和律所签的合同,律师离职应该不影响,他说的没错,律所怎么不换经办律师呢?怎么不负责催促法院?难道经办律师离职了就无人过问了?

 

法官还说经办这案子的法官离职了,他接手,还一再追问公司的地址,经营状况,让我有口难言。最后法官让我们到某秀区法院查询有没再审的结论,本月20日之前提交给他,我请求延长一点时间,法官不松口,说如果换做是他们领导,准保让我们一周之内就要提交有关报告,6年前的案子不可能再拖下去……

 

接着的一周,与律师沟通,重签代理合同书。

 

319日,第四次到律所,在律师重新写的执行异议书上盖章,问情况。

我说自己特意翻了2016年的日记,上面记录着我和老总一起到某秀区法院,几经周折,终于见到了办案的法官,把《执行异议书》交给法官的过程。

律师问:回执呢?

我说:当时没给回执,以后给了没我就不清楚了。

我问:上周你去某秀区法院,有没查到关于异议书的回复?

律师说:当年经办的法官已经退休了,查了档案也没有看到回复。

 

由此可以确定,当时法院根本没给我们回复,否则那个狠毒的女人早就把不该她拿的钱拿走了。

我又问律师:那怎么办?

律师说:时间来不及了,就算把这份东西交给某秀区法院也没用了,之前和某云区法院沟通,法官说,如果20日之前某秀区法院没有书面通知给他们,他们就要把这笔钱给某某某。

我说:20日不就是明天?那我们这样做还有什么意义?

律师说:到时再申请回转吧。

 

又过了几个月,84日在和朋友通电话时,说到一个案子,才猛然想起公司的这个案子,于是立马发了条微信给律师,87日,律师回话了:“我问了某云区法院,那个钱已经给了曾某蓉”。

我登时气得火冒三丈!

 

曾某人这对夫妻竟然拿走了当年我们被迫拍卖公司后的200多万元!而我们绝大多数人只拿回了自己区区几万元工资(在广州买二手房连1平方米都买不到),是可忍孰不可忍?!明明白白是曾某人伪造虚假合同、伪造公章、伪造的法定代代表人签名的虚假高额工资案,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谁对谁错的,当年我们公司还去做了司法鉴定,证明那个公章是假的(曾某人私刻的),居然从区法院打到市中院再到省高院,铁定该赢的我司居然输了,被维持原判,而本该输的人却赢了,就因为那人的女儿是另一个F院民庭的庭长!黑的可以洗白,清白的反而掉进深渊,天下哪有这样的事?!天下这样的事多了!

 

当走投无路,平民百姓把最后一点希望寄托给F院时,他们内心带着多么美妙的愿望,那就是期望F院能为自己讨回公道,没曾想,F院、F官也是看关系的、看前吃饭的,对于无前没有过硬关系的人,只能在漫长等待后再往你头上淋一盆冰水,透心凉,凉透心……

那些拿了不该拿的前的人,上天是会报应他们的!

 

在改天换地的岁月,有十年土地革命战、八年(后改为十四年)抗战、三年解放战,在如今复兴的年轮,却跃现了六年的个性法场战,而这战的结局,是人败了,“狼”大获全胜了。思之,全面依法治国不仅要全面完善细化执法的法律法规,本着以人为本,还应加强对执法、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及社会所有公众人,进行人的德性铸造。想想看,执法人身上没了人性骨髓是兽性,施法的结果往往适得其反!法校、傥校,林林总总的校,均把人德教化、考核列到首位吧!人类社会人都成了人,没了兽,此恨绵绵有绝期了!

(图片来自网络,顺致谢意 1865 202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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