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你最爱穿白色连衣裙

标签:
情感 |
记得你最爱穿白色连衣裙
一般情况下,我最不喜欢吃吃喝喝的应酬,能推掉的都尽量推掉。可是这年头,所有的事情几乎都离不开吃喝,就连同学聚会也不能免俗。说到底,无论你如何高雅、如何清高,也是俗人一个。只不过“俗”的程度不同而已。
因为一个同学从海外回来,毕业之后没见过面,于是广州的几个同学相约10月10日在高山小溪渔村聚会。
下午五六点,正是交通最拥堵的时段,原本半小时的路程居然花了一小时。等我到了包间,已有七八个同学落座了。
放眼望去,几个男同学个个大腹便便,完全是瓜熟蒂落的模样,而原来身材很瘦小的女同学也胖了许多。岁月就是条麻绳,把你的青春绑在一个固定的位置,让你带着疲惫、一脸沧桑去奋斗,之后再留下更多的遗憾。
大家坐在饭桌前,邓同学就把目标对准了我:“大学时和张同学说话最少,只记得她最爱穿白色的连衣裙。”他的夫人郑同学马上接话:“非常纯洁。”梁同学立刻附合:“正是正是。”如果我早点知道那条白色的连衣裙会成为男同学记住我的细节,我应该把那条裙子收藏起来,时不时拿出来“瞻仰”一下,以此纪念我逝去的青春。
李同学又挑起了新的话题:“在座的都当过老师,不管现在是否还当老师,反正都当过几年教师,大家说说,你们最擅长教哪方面?”
梁同学说:说明文。
沈同学说:现代汉语。
我摇摇头说:没有特别喜欢的,我不喜欢当老师,我学中文的目的是当记者。
全场静默了一会,还是李同学反应快些,她说:你擅长写作。
恍然大悟状。
邓同学的回答最诙谐:古文。每次一讲到古文单元,我就来劲了,呵呵,你终于来了。我不用备课,抓着本书就摇头晃脑地讲开了,事后我们学校的女书记说要看看我的教案,我把课本递给她,书记看见我的课本干干净净,就问:怎么不备课?教案呢?我答:我如果在课本上写得密密麻麻,我的四年大学不是白上了?书记哭笑不得。
邓同学的话赢得满堂喝彩。
郑同学(邓同学的夫人)说:外国文学。
郑同学只说了四个字,邓同学接过话茬替夫人说开了:肯定是外国文学最擅长,尤其是雨果,晚上我都想睡觉了,她抓住我的手说:不准睡,听我讲完雨果!她还没讲完雨果,我已经睡着了。
我们哈哈大笑,大学四年,怎么没发现邓同学如此幽默?
笑声中,坐在我旁边的郑同学夹了个鸡腿给我:“全班你最小,这个鸡腿给你吃。”角色突然变化了(因为我在家里是长女),于是我相当的感动,今晚是毕业20多年后第一次见到她,她居然记得我是全班年龄最小的那一个……当年,她是团支书,而我是班里的学习委员和团支部组织委员。很开心地干掉了那个鸡腿——据说是土鸡的鸡腿。
胡同学说起教我们文学概论的白老师,当年我们背地里叫她白老太,这是一个活脱脱的马列主义老太太。凡是和她有不同见解的同学,她给的分数都很低。我说那门课我的分数最低,只有75分,郑同学说她得了79分,只差一分就到80,白老太就是不给。最惨的是嵇同学,因为一个观点和白老太吵了一架,白老太只给了他59分,落得个补考的境地。
我说到我们的班主任(也就是辅导员),第一次给我们上课时,就把“虔诚”读成“文成”,我在心里嘀咕,这样的老师怎么能当我们中文系的辅导员?
李同学还说:自从大四和胡同学拍拖(即谈恋爱)后,她所有的作业包括毕业论文都是胡同学帮她做的、写的,而老师一看到她的名字就给了高分,那时的老师都是凭印象给分。于是陈同学就后悔,大学时就应该拍拖,至少作业不用自己做。
说话间,时间就到了晚上九点,大家合影,我提议同学中结成伴侣的两对坐在沙发上,其他人站在后面,于是邓同学很得意:“张同学的提议很好,谁叫你们大学时不拍拖?现在我们坐沙发,你们站着。”
嘻嘻哈哈中定格了几张照片。
一直都在等海外回来的冯同学,其间我们打了好几次电话,均无人接听,女同学只好各自离去,让男同学留守。后来我们得知,冯同学是参加完中学同学聚会后赶来的,中学好友开车送她过来,结果迷路了,兜兜转转,找到聚会地点时已是十点,只好由黎、邓两同学开车送她回番禺,然后黎同学再开车回增城,那晚驱车200公里,足见同学情谊。
青春本是纯洁的,但同时也是朦胧的,当岁月使青春流逝了,在回忆中的青春却是那样清晰可见,难免有感叹,有惋惜,这就是青春在人生中永远不会流逝的原因。只要心态不老,你就永远年轻。
岁月,沉淀了自然,沉淀了一个人,更沉淀了一个世界;岁月,终究是杀掉了青春,留下了回忆。一念过去,不畏将来,几多红尘,一笑而过。
(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