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撞车肇事者,他ma的真够牛
文/溪边薰衣草
上月23日参加母校60周年庆典,同学告诉我这样一件事:
驾着车正常行驶,突然被抄了屁股,后面的车撞上来了。于是,报警,肇事者向他的保险公司报案,不一会,交警来了,对车祸现场进行鉴定,鉴定结果表明责任在追尾方。左等右等,追尾方的保险公司派员来了,又是拍照又是询问,重复着交警干过的事儿。几个小时过去了,被撞的车要开到4S店修理。追尾肇事者推脱自己有事而不去修理现场,此后就不见了踪影,一直由被撞者即被害者交修车定金、结账,直到最后办齐肇事者需要到保险公司报账的凭据,给他送上门,才拿回自己支付的修车费。
整个过程,耗时半个月,撞别人车的人,好像不关他的事——他ma的真够牛!此肇事者不经意间流露,此前,他撞过别人的车屁股好几次!再次撞,仍然没事儿一样。
肇事者反而没事,就是如今车保险行业的发展反衬出人性劣根的一幕。买了车,就必须买保险(强制险,商业险等等),买了保险,就不怕出事,一旦出事,有人买单。修车付款的过程,被害者心急如焚,不惜花时间、垫资修理被撞的车,被肇事者也不用费心劳神。于是,车祸的频率就越发高了,不信你就去看看那些4S店,修车要排队,店里店外横七竖八躺着被撞坏的车,情景甚为壮观。4S店倒是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广冒达三江,但被撞者们却是苦不堪言等修车,心里急得慌,“马儿”走不动了,费事呀!挤公交加打的,再加租车,修车时段的生活、工作成本增加了,最后时刻,还像要饭的一样,拿着票据去请求肇事者“施舍”。心里那个气呀,别提了!
情感的损失和额外财富的损失,就是当下被撞者的处境。
如何改变这一丑陋的现状呢?
其一,保险法要进一步完善,所有肇事责任者必须承担被损害者的修车过程的一切义务,包括送车去修理、交修理费定金、结账,把修好的车交到被害者手上。
其二,被撞车者在修车过程中所耽误的时间,肇事者应按同等车租赁时价赔付给被害者,因为车被撞后的修理期间,受害者没车用就要另外付出费用。
其三,被撞车者在整个过程中被耽误的时间,应由肇事者赔偿误工费。
推行这三条新规,看那些牛逼哄哄的、不知天高地厚的撞车人,还牛不牛得起来?时下,中国人的诚信缺失,换位思考这一人之常情已经很难见到了,惟一的办法,就是各项法规必须明细,细化再细化,像一把把锋利的刮骨刀片,才能把中国人身上的那些不良傲骨上的肮脏东西刮除掉。
还有一法,就是被撞车的车主们也牛起来,以恶制恶,自个儿提出以上三条,否则就破口大骂,甚至拳脚相加,来一场车战后的拳头战,自个儿的打打杀杀,也许会杀掉肇事者们的牛劲!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