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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俞平伯、顾颉刚、鲁迅与高鹗的续《红楼梦》

(2010-09-29 08:57:45)
标签:

高鹗

中国

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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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文化

胡适、俞平伯、顾颉刚、鲁迅与高鹗的续《红楼梦》

 

 

 

《红楼梦》最初只有八十回,高鹗续补后四十回方成百二十回。然而,若不是胡适等人潜心研究科学考证,高鹗的续补之事一直无人知晓。

  《红楼梦》最初只有八十回,自乾隆五十六年(1791)以后,始有程伟元推出的百二十回《红楼梦》。程伟元在其序中说,八十回《石头记》是《红楼梦》的原名,原本目录有一百二十回卷,后四十回已散逸。是他“竭力搜罗,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数年以来,仅积有二十余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遂重价购之,欣然翻阅”。只是书稿已残破不堪,就与友人细心修补,“全书至是始告成矣”。

  胡适收藏的乾隆五十七年(1792)活字排的《红楼梦》(程乙本),有高鹗的一篇序,云“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即程伟元)过予,以其所购全书见示,且曰‘此仆数年铢积寸累之苦心,将付剞劂,公同好’。”

  程、高二序,言之凿凿,百二十回《红楼梦》皆出自曹雪芹之手。他们只不过是做了收集、整理曹雪芹散逸遗稿的工作。“至其原文,未敢臆造”。此说,竟让读者上当受骗一百三十年。

  直到胡适、俞平伯、顾颉刚等人潜心研究科学考证,以确凿的事实还历史真相:《红楼梦》后四十回,乃乾隆六十年进士,做过内阁侍读、江南道御史、刑科给事的高鹗所续补。终将程伟元、高鹗串通作伪的事实,告白于天下,了却一桩文坛欺瞒疑案,也成就了高鹗续补的盛名。

  串通作伪,本应谴罚,但胡适违背常规对高鹗续补《红楼梦》后四十回之举,却大加赞誉:“平心而论,高鹗补的四十回,虽然比不上前八十回,也确然有不可埋没的好处。他写司棋之死,写鸳鸯之死,写妙玉的遭劫,写凤姐的死,写袭人的嫁,都是很有精彩的小品文字,最可注意的是这些人都写作悲剧的下场。”对“木石前盟”那件公案,胡适说:“高鹗居然忍心害理的教黛玉病死,教宝玉出家,作一个大悲剧的结束,打破中国小说的团圆迷信。”这一点悲剧的眼光,不能不令人佩服。相比《续红楼梦》和《补红楼梦》等,哪个续补者不是想把黛玉、晴雯从棺材里扶出来,重新配给宝玉?哪一个不是想做一部团圆的《红楼梦》?为此,我们就真的佩服高鹗的见识和水平了。胡适说,“我们不但佩服,还应该感谢他!”因为他这部悲剧的补本,靠着那个“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的神话,居然打倒了后来无数的团圆《红楼梦》,居然替中国文学保存了一部有悲剧下场的小说!

  九年以后,鲁迅先生在他的《中国小说史略》中,赞同胡适等人的研究成果,曰“后四十回虽然数量止初本之半,而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继,与所谓‘食尽鸟飞,独存白地’者颇符,惟结束又稍振。”不满续补“贾氏终于‘兰桂齐芳’,家业复起”,指出,这显然背离了原作的精神。较之胡适的热情洋溢,鲁迅对高鹗的续补显得更清醒、理性。

  我们真应该感谢埋名隐姓、串通作伪的高鹗,他根据原书线索,把宝黛爱情写成悲剧结局,使《红楼梦》成了一部结构完整、故事首尾齐全的文学巨著。(汪兆骞)

2010年09月28日 10:16:48  来源: 北京晚报

 

附:曹雪芹《红楼梦》的原结局与高鹗续书到底有多大区别?

 

 

    是有很大区别的,但我们也不能就说高鹗续书的红楼梦就没有一点价值,有很多人说他续的书是什么伪书,这样说也好像太过了,毕竟那么多人续红楼梦,他是续的最好的一个。

 

    曹雪芹的原意是四大家族全部败落了,"落了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就因为这样,他的书才没有 能够留不来,如果高鹗也像雪芹一样很“反动”的话,他的续书也是留不下来的,因为有学者研究过了,雪芹的书不是被什么借阅者遗失,而是被人毁了,是被什么人毁了就不言而知了吧!

 

    他也许不能与雪芹比肩,但他写的续书能到达乱真的地步,也说明他的确也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总是比那些老说他不好的人要好,他让红楼梦流传了下来,让我们在200年后能看到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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