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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都的秋》教学心得
上海建平中学
张广录
《故都的秋》是经典的老课文,已经教过好多遍了。再教一遍,驾轻就熟。
课文上完了.几个学生笑笑地来找我:“老师,朱自清和郁达夫是不是孪生兄弟?”我讶然:“何出此言?”学生笑嘻嘻地:“听您讲《荷塘月色》和《故都的秋》,觉得是孪生篇章,一模一样。”
“真的吗?说说看怎么一模一样?”
“《荷塘月色》有文眼‘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照应全篇,《故都的秋》也有文眼‘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笼罩全文;两篇文章在结构上都是首尾照应;而写景都是充分调动视觉、听觉、触觉、嗅觉等多种感觉器官来表达;两篇文章都有精彩的比喻值得欣赏;最大的欣赏点都是情景交融,借景抒情,还有许多一样的地方呢……这难道不是孪生兄弟吗?照此标准,来套我的那篇《秋天的校园》也不为过呢,好像天下写景的文章都是这个样子的。”
我头上有些冒汗,尽管天气并不热。
学生的这种质疑,暴露了长久以来被掩盖着的一个事实:我们的许多习惯性的教学内容,只教了散文的一般性特征,与当下所阅读的具体篇目的特有的个性特征并不吻合!《故都的秋》应该还有更“核心”的价值隐藏着,被忽略了,没有挖掘出来。而我们讲了若干遍的那一套说辞,尽管自成一套体系,但实际上并没什么意义,不过老生常谈而已,对学生也没什么真正用处。
“那你觉得学习《故都的秋》,应该教些什么内容呢?”
“我们实际上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只要求把我们不懂的内容搞懂就行了。”
“《故都的秋》难道还有读不懂的地方?”
“有好多呢。”
第二天,学生把《故都的秋》中读不懂的地方写成条子递上来,我数了数,40人的班级有70多个问题。经过合并、归类、提炼,我最终确定为如下三个问题。
这些问题看起来层次很浅,主要集中为对文章字句的理解,似乎只是一些支离破碎的无足轻重的问题。就教这些问题吗?试一次吧,满足学生的真正要求,看看能生成什么样的教学内容?
接下来的是一节没有设计的课,我只是单纯地回答学生的问题,为学生解惑。
问题l:“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天色怎么会是“碧绿”的呢?
解读:“碧绿”在这儿不是生活用语,而是文学用语。古代文献中,蓝天写成“碧落”是有传统的。白居易在《长恨歌》写道:“上穷碧落下黄泉”。而郁达夫是一个沉浸在传统文化之中的文人.对这些传统典故烂熟于心,当然会在自己的文章中自然地写上“碧绿的天色”。这个似乎是“误用”的词语,正好给我们预示了郁达夫的特殊身份:传统文人,有其一整套特有的语言表达系统。和生活语符系统有所区别。类似之处,在文章中还有不少。
问题2:“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说:‘天可真凉了——“可不是吗?一层秋雨一层凉啦!’北方人念阵字,总老像是层字,平平仄仄起来,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
北方人读错的“一阵秋雨一阵凉”,“阵”“层”“歧韵”是什么意思?“念错的歧韵”为什么“倒来得正好”?
解读:先弄懂“平平仄仄”的意思。按照普通话读音,“一阵秋雨”读起来,“一”字读平声;“一层秋雨”读起来,“一”读仄声。如此,“一阵秋雨一阵凉”的平仄是“平仄平仄平仄平”,读起来平仄相隔.音调急促;而“一层秋雨一层凉”的平仄是“仄平平仄仄平平”,中间有两个平声相连,音调缓和。正符合秋雨闲人那种“缓慢悠闲”的声调,颇合七律音韵的平仄规律,所以说,“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我们日常听人家说话,只会注意话里的内容,很少会对语言的平仄音韵有这样的敏感。而郁达夫则不同,他的古典诗词写得极好;只有像郁达夫这样极讲究语言的音韵和谐的文人。才会对普通市民之间闲聊话语间的平仄音韵是否协调有这样超乎想象的敏感,才会留意这些会被我们一般人所忽略的东西。
问题3:写牵牛花有没有什么别的用意?既然是赞颂秋,为什么要乐于感受“悲凉”呢?难道作者欣赏这种悲凉吗?
解读:郁达夫说牵牛花以蓝色、白色为佳,而淡红者最下。这似乎是闲笔,但其用意是要借此表达自己的审美趣味。悲凉在现实生活世界中通常是负价值,而在审美世界中却可以是正价值。这种对生命消逝的精致感触的发现、体验、深化和表达。正是作者的审美眼光所致,而作者似乎确实在享受着这种感觉。事实上,郁达夫的作品几乎都含有这样一种忧郁伤感的弱者情调。
这几个问题讨论完毕,学生感觉良好,我自己也相当满意。实践证明,确定《故都的秋》的教学内容,固然有很多出发点和渠道,但如果以为学生解惑为目的,而自然生成以上教学内容,会形成一个完全不同于以前的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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