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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作者

(2012-10-24 23: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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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所谓歌坛的繁荣,说白了就是有能力制造更多的艺术垃圾。繁荣就是垃圾的生产能力,就是快速复制的能力,而与创作无关,与能够出现多少吟唱生命的青年无关。这几年大陆唱片业的兴隆不正是这样吗?走在街上听到一些流行歌,觉得这种东西真应该死掉,或者该一脚把它从艺术队伍里踢出去。拒绝作艺术的评判,只作产品的评估。“质量优良”当是它所能得到的最高评语,也是它们实际能抵达的最高境界。

这种情况不仅仅是大陆,也不仅仅是流行音乐。

一个大男孩在屏幕上微笑,作手势并走来走去,他唱着一首歌叫《九月九的酒》。他天天出现在屏幕上而你已听了不下十遍,现在我来问你一个问题:谁创造了这首歌?

你不知道,你肯定不知道。你知道的是:这是陈少华(演唱者)的《九月九的酒》。大家这么说,电台里也这么说,请听“陈少华的”《九月九的酒》。

现在我告诉你,《九月九的酒》不是陈少华的,它的词作者是陈树,曲作者是朱德荣。那么再请问:是不是只有陈树朱德荣能作出这样的歌?是不是陈树朱德荣的人生体验决定要产生这样的歌?《九月九的酒》实际上是陈树朱德荣的一段人生写照?

你会回答不一定。那就是说,陈树朱德荣与《九月九的酒》之间并没有对应的关系,《九月九的酒》并不指证陈树朱德荣这两个人的什么感怀,作品上面并没有留下这两个人的灵魂烙印。

作者消失了。

其实毋须这么繁琐的拷问,流行音乐创作者的无处可寻早已是被众人在不知不觉中实际接受了的事实。《命运交响曲》就是贝多芬的化身,贝多芬与《命运》之间有铁一般牢不可破的联系,一部作品就是一个生命。但在大众文化阶段,艺术创作的个人特征消失了。听一些歌,谁也不会作类似贝多芬的那种联想。陈少华实际上是歌的品牌,就像四大天王是四个品牌,大家就认这,就像认牌子买东西,知道大牌歌星是质量的保证。

没有作者。

这太蹊跷了是不是?不光是流行音乐,这种蹊跷多的是。

翻7月28日《长江日报》,有池莉《谈谈〈不谈爱情〉》一文,有一段有意思,不妨抄录——

 

对于搞影视,我实在有些怕了。这种艺术的集体创造性太强,几乎完全无法体现个人意志。我的小说有改编成影视的,我自己也写过影视剧本。事情的开初似乎都不错,但是随着参与的人增多,初衷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改变,并且往好里改变的少,往糟里改变的多,结果影片出来,惨不忍睹。可你还得容忍一些刻薄的批评。当然,批评一下倒无所谓,没有批评也不热闹。只是写小说自由惯了,难免就不太乐意参与影视创作。

 

作家的苦衷是真经历。由此我们可以问一句了,池莉那些影视剧本的作者是谁?查查演职员表,我们的眼睛肯定地看到:是池莉。是那个真的池莉吗?池莉也许会不好意思地告诉你:确实是池莉,只是自己也不忍卒睹的。手中的笔有时握在一群人手里。

跳开来我们想一想一部影视的作者是谁,一部MV的作者是谁?回答说是导演,而导演不过是个总经理罢了。他是创作者,更是管理者、经营者,别忘了他背后还有个董事长。而参与影片的一大群人,哪一个人手中不握着这样那样的左右力?一部影片是导演艺术水平的体现,更是管理水平的体现。

青年评论家徐敏说得对:在当代一些艺术里,“人只是机器与制度的成分与中介”。一部作品的成型,实际上是投资者、经营者、操作人与消费者综合作用的结果。

听歌人往往有这样一个经验:刚开始听流行音乐,觉得精致贴身而爱上一些歌曲;慢慢觉出千篇一律千人一面前台歌手都是傀儡,于是开始寻找幕后的作者,听某某作的歌;听得多了,又慢慢觉出某某也是泛泛,造星运动而已,又开始寻找那些能感觉着“那个人”的创作歌手听;渐渐创作歌手也不中了,自己词曲也“顺着诌”得不像话,况且词曲并不能成为歌曲风格的决定者——流行歌曲早不是歌曲,鲜有像古老民歌那样不需任何伴奏、自身已完美无缺的歌吟,而已变性为“人声协奏曲”,歌曲的决定者更在于编曲人、制作人、伴奏乐手。于是最后的选择是:某某公司某某机构某某制作人的某个创作歌手的某个阶段的作品。

看!投资者—经营者—操作人—消费者,在这个最终选择中被表达得多少清楚。资深的听歌人最后摸到的是一个链条,明白个性的创作在开明的公司下才能实现的道理。有心人必须先找到某个开明的体系,才有可能找到歌曲,品尝到可怜的一点点生命。投资者(某某公司)、经营者(某某工作室制作人)规范创作,因而决定了操作人(歌手)的自我实现程度。同一歌手在不同的公司会有不同的表现,因为运作的前提是先期接受公司的规范即品味,即对某类消费群的选择判定,这个生产系统才是一首歌曲的实际作者。“中介们”的第一性是接受剪裁,第二性是集体创作,创作中随时准备接受相互的制约和协调。

艺术是自由的。美是自由的象征。商业化的大众艺术一开始毁坏的便是艺术创作的自由原则。个体的生命、独立的精神存在在一个组织系统里如何存身,必须打一个大大的问号。而通常,个性、精神、情感、观念等等这些东西,经过文化工业流水线的打磨和加工,最后统统与操作者本人脱离了。艺术品不再代表某一个生命,只构成产品的品位。于是我们称它,大西洋出品或者福克斯出品。

回过头来我们可以看大陆流行乐界围绕“歌坛繁荣”爆炒一时的所有“重大”问题,包装、签约、定位、企划、跳槽等等等等,哪一个是音乐问题,无非是分钱不均的吵闹。但恰恰是经济目的的驱动下,音乐产业诞生了。并且这个产业的形成和发展还将继续,垃圾的生产能力会一天比一天高,而我们也并不希望它倒掉。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它既已出现,歌曲创作的出版(包括真正的歌曲创作)也还要靠它呢。新的好的机制,要在这个可怕的旧机制里脱胎出来。

文化产业久已有之(如出版社),在过去年代里它是辅助性的,现在是产出性的,新的文化产业的正途仍将是回到辅助性上来。怎么个回法我们无从知晓,但有一点是决无疑问的——推动它转化的力量,当是那些有心的文化创造者和文化实业家们的理想主义精神。

 

一九九五年八月

 

首刊于《读书》1995年某期(?),后收入《听者有心》,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3月北京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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