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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统之外

(2011-04-25 00: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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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道统之外 - 李皖 - 李皖的博客

  

       中国文化传统中一直有一种十分强大的道德评判力量,这种力量强大到有时候淹没人性的程度。鲁迅先生说中国的礼教吃人,与这种道德评判不无关系。这种道德评判有一个特点,就是一切从社会出发,从国家出发,从政治出发,并把这作为价值判断的唯一标准。这种判断沿袭下来稳固下来,形成笼盖于一切之上的非常了不得的巨大社会力量,有时候扭曲了事实,有时候压抑了属于人性的正常的需求。关于这一点,我有一些亲身的体会。记得八九、九0年,大陆流行苏芮的《跟着感觉走》,报上曾出现一篇批评文章,说这歌有问题:怎么能跟着感觉走,那走到哪去了?应该跟着正确的思想走,跟着党的路线方针走。这一类的事,如果不是亲眼看到,有时候我们都不敢相信,以为是编的。但它真真实实地发生着,过去发生现在发生每年发生每天发生,当然,从发展的角度看,确实在变少,事情在向另外的方向转变,但是应该看到,这种道德思维仍是很有势力的。今年中央电视台曾组织过一台讨论,事情缘起于田震的一首歌,被一种评论认为是妓女歌曲。这首歌叫作《野花》,是一首有着浓厚民歌气息的非常不错的作品,音乐的情感也朴实真挚,在听众中没谁把它想歪,但是妇女问题研究者一听,它就成了妓女歌曲,只因为它有这样的歌词:“山上的野花为谁开又为谁败/静静地等待是否能有谁采摘/我就像那花一样在等他到来/拍拍我的肩我就会听你的安排/摇摇晃晃的花呀   她也需要你的抚慰/别让她在等待中老去枯萎”。经她这么一说,你觉得真是匪夷所思,这歌不是这回事呵,再怎么听也听不出妓女的腔调呵;哪儿跟哪儿呵,全都不挨着。但有些人就是能听出来,而且,类似的意见有时还是社会思想的主流,在家庭中是父母,压抑着年轻人;在单位是领导,控制着众员工;在社会上是有发言权的人,把握着舆论。也是这两年的事,内地引进了美国片——《廊桥遗梦》,马上有人把它往婚外恋上想,这样一来《廊桥遗梦》就没什么可说的了,整个一出邪剧。王小波当时写了一篇小文章——《奸近杀》,指出中国人特别发达的、敏感的道德神经,详文记不清了,倒是小波随手举出的一个往日的旧事,印象深刻,说当年中国演《茶花女》,有人不齿:说这是什么呵,整个一个嫖客和妓女的故事。
        哪里不对呢?这种道德思维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我们说:一、它抹杀了情感;二、它消灭了审美;三、它忘
记了艺术是游戏的;四、它欣赏艺术的态度过于严肃以至于无法欣赏;五、它无法理解艺术的娱乐功能。中国的美学思想一直过于沉重,没有把美独立出来,给它以独立的价值,而是把一切都建构在国家之上,一切都要服从于它,都是国家的支撑体系,大到礼,小到乐,都与国家息息相关。这构成了中国音乐美学的核心思想:音乐直接联系着国家的兴衰,乐可以亡国也可以兴国。这说法如果给它一定的限度,应该说是有它的价值的。问题是无限地膨胀,就成了非常荒谬的、反动的东西。在中国音乐史上,一直是压制郑声(民间音乐),所谓郑声淫,而以国乐、雅乐为唯一正当的乐种,支持音乐的僵化,而抑制音乐的创造,抑制人的自然的活力。中国人对艺术的畸型的道德评判,是体系化思想对这个国家紧锢程度的一个最极端的表现。
        郑声只为下层人民存在,摇滚乐只为他的听众存在。它并不是为了达到政治的目的。这一点是道德化的艺术观
念最难于理解的,它不能体会摇滚乐的乐境,不能进行音乐的欣赏,不能品尝存在于演奏、节奏、歌唱声音中的意义,而往往只能局限于文字的阐释,尤其是脱离了音乐乐境的文字的阐释。它不能理解那种张扬的表现,不能理解跟道德无关的情绪游戏,而自然视之为不健康的、威胁社会的社会情绪,无法体会它的情感功用和娱乐可能,无法正确地认识人性中真实的另一面,属于不羁的、个人情感领域的另一面。在中国,摇滚乐是家长们反感的,是艺术管理者戒备的,是中年人不解的,是教化者不喜的,这是道德化的艺术观念的必然。艺术有教育功能,同时还有审美功能。对中国来说,某些时候,把某些摇滚仅仅看作一种娱乐,倒是符合作品实际的进步的艺术观。
        可想而知,当这种道德评判面对野性化的摇滚乐时,它会采用一种怎样的立场,而双方的关系会有多么紧张。
摇滚乐恰恰在中国艺术观念中属于最薄弱的某些环节上,表现出它的强势:比如,它是个人立场的,它追求个性的释放,表达个体的看法;它有极强的娱乐性,在表演者和受众的集体狂欢中达到最高潮的效果。也恰恰是在这两个方面,它受到了中国社会最严厉的抑制。
        中国摇滚乐无法成为表演音乐,除了政策上的限制,应该看到人格养成和既有道德对它的抑制,也许更深刻。
中国到底有多少人群,能够成为摇滚乐的人群?跟它一起疯一起闹一起娱乐一起张扬?没多少人,即使能如此表现,也往往不会表现得那么自然,有时倒成为另一种仪式。特别是计划生育政策以来,独生子女在城市中日益成为普遍的存在,他们自小就被家长有意识地包裹在一个柔软的保护中,属于激情的、个性的、自然生命的空气更稀薄了,他们本身是缺乏表演生活体验的:他们可能没有野性的童年或少年生活,他们没有亲近自然的机会,他们也没有体会体能和情绪自由喷薄的多少机会。同时,高度发展的现代社会是另一层柔软的包裹:电视时代乃至信息时代的包围,都抑制了不拘人格的发生。应该说,他们还没有长成时,就已经预先地被楔入到社会的组织化和体系化之中了。也许,他们能从现场音乐获得娱乐,但这种娱乐已被现代社会规整为消费的一种,跟摇滚乐的原生状态有着非常大的区别。
        由于中国的摇滚音乐会非常少,它越发地要走专辑唱片的道路,而无法走“音乐生活”、“民间聚会”的道路
。同时这又越发地刺激了道德的批评,而无法推进摇滚表演的进展,实现音乐娱乐的深入,和属于摇滚乐的独特审美的深入:比如现场审美。在这方面,中国人的经验是非常非常初级的。
        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在现时的中国摇滚身上也经常发生。因为压制的过分,它的反抗也过分;因为社会意识
畸形,出于反抗而形成的摇滚也成了畸形的。出于道统、政统的社会压制力量的局限,使摇滚的注意力也受到了局限,当社会意识是道德过敏症时,这种压力让摇滚也成了道德过敏症的;摇滚队伍中极端分子的大量滋生,从内部阻碍它成为意义多元的审美体系。
        摇滚乐有一个很大的特征,就是它并不从社会的规范出发。从很多方面,它都是以个体为准则的,而不代表社
会的立场。所谓野生,就是萌发于个体,而不是从社会、集体的需要中培育出来,也不以社会、集体的需要来自我规范自我修剪。崔健写《超越那一天》,与香港回归这一国家大事有关,但他首先要表达的是作为个体的人的感觉,而不是作为一个国家公民他应该怎么想,他并不一定非要隶属于社会不可。从这个例子我们能很清楚地看到两种态度的巨大分野。
        当然,摇滚乐并不孤立于社会之外,恰恰是,它的魅力正源于它的社会内涵。当它与社会的关系越紧密,它就
越成功;反之,就越疲软。摇滚乐手依靠自己表达对众多问题的看法,包括对社会问题的看法,这种方式焕发了个体存在的意义。
        中国的摇滚乐源于一些城市青年,它不是教出来的东西,而是自然发生的。在生长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得很清楚
,它没有依赖群体,也没有承担义务,它是一些个人的表现行为:表现兴趣、表现技巧、表现才能、表现他们的喜爱,都是一些非体系化的东西。在这里面他们实际上是在寻求一种自我表现的方式,但个人性情的升华乃至文化的升华就在这种自我表现中发生了。因为是个人遣兴,所以它们很真。像冯梦龙评论明代的民间音乐:“有假诗文,无假山歌,则以山歌不与诗文争名,而不屑假。”这是非体系创作的一个最可贵之处。大陆摇滚乐在初期、包括现在,也表达了大量非常幼稚的东西,有艺术上的,也有思想上的,这是很自然的。野生文化并不都是优秀的,也存在着自然的淘汰:一些人因为人格的局限,只能萌芽而无法长大,于是慢慢就枯萎了,或者稚态可怜;少量的,源于野生并且能够持续生长的,因为很真,因为发自现实,纯粹是个人的切身的感悟,所以能发展出卓然自立的东西出来。
        部分摇滚乐产生于青少年,并诉诸青少年,它能达到共鸣从而成为成功的文化,此时内容往往是对成人社会的
不驯,对现状的自以为是的批评。随着创作者的成长,摇滚乐也成长,听众也成长。一开始,它是青年文化,到后来,摇滚乐中成年的最优秀的部分,成为人类的不拘一格、独辟蹊径的精英文化。

    一九九八年八月三十一日凌晨

本文纸媒版本载《我听到了幸福》,三联书店2003年出版

题图:张晓刚:《血缘:大家庭》,1995,180×230cm,布面油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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