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教育局
关于评选市级中小学学科名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察北、塞北管理区教育局,各示范性高中,市直各学校:
为落实河北省中小学学科名师工程实施方案,加快我市中小学学科名师队伍建设,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市级学科名师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市级学科名师须在获得特级教师、市级骨干教师、市级教学能手称号的基础上进行申报,同时申报者必须在张家口市中小学从事学科教学工作,已获得市级名师称号的教师不再申报。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师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恪尽职守,乐于奉献;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学校和社会中广受好评,近5年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奖励;被评为县(区)级学科名师,省示范高中校级名师。
(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已获得河北省特级教师、市级教学能手、市骨干教师荣誉称号;近5年内,在市级以上学科优质课评比(包括基本功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或在市级以上重大教育教学活动中承担过示范课、专题讲座等任务。
(三)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主持市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并通过结题鉴定或已取得较好的阶段性成果;独著或合著正式出版的教育教学相关著作,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编写已获国家审查通过的教科书,或近五年在刊物公开发表1篇以上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实验报告、经验性文章等。
(四)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均可参加市级学科名师的评选。省示范高中可单独申报。
三、评选程序
(一)张家口市中小学学科名师每三年评选一次,指标由市名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科设置和教师人数确定,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各县区、市直学校要在充分发扬民主、本人自愿、学校推荐的基础上,依据评审条件,认真组织好参评市级学科名师的推荐工作。
(二)市级中小学学科名师的评选工作由张家口市中小学学科名师评选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和具体实施。成员如下:
组 长:张殿忠
副组长:王顺田、李良民
成 员:王顺田、李良民、周建兵、任中、魏薇
张家口市学科名师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王顺田兼任。
(三)市教育局成立专家评委会,对照评选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参加教学能力竞赛(说课)和教学论文评比,最终结果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奖励。
四、材料上报要求
填写《张家口市中小学学科名师评审表》一式3份,学科名师申报材料以复印件形式装订成册。需填写的各种材料一律打印,不得手书,规格为A4纸,各种证书资料需提交原件,验收合格后返还,主要内容包括:
1.张家口市中小学学科名师评审材料封面、目录(见附件3)。
2.县区级学科名师、省示范高中校级名师证书。
3.特级教师、市教学能手、市级以上骨干教师证书。
4.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聘任证书。
5.近5年内在市、县所作公开课证书。
6.近5年主持课题及公开发表论文。
7.近5年内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获奖证书。
8.其它各种证书。
五、上报时间
各单位按规定时间将张家口市学科名师的申报材料和张家口市中小学学科名师推荐候选人汇总表(电子版)报市教科所规划办(教育大厦205),联系电话:2561058。
各县区上报时间:2014年11月20日
市直学校、各示范高中上报时间:201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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