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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道德理想的“不偏不倚”
彭晓芸
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帮助朋友比帮助陌生人要更好”。这句话被很多打算反对“不偏不倚”道德追求的哲学家拿来作为一种确证:你看,在友谊面前,我们根本无法保持不偏不倚。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常常看见这样的自我辩护:既然屁股决定脑袋是如此司空见惯,那么,追求“不偏不倚”就是空中楼阁,难以达致的东西,那就不必奢求了。这成为公共舆论当中最为常见的不讲理“挡箭牌”。
因难以获得而放弃的好东西、好价值,还有很多,诸如真爱。人们最唾手可得的心灵鸡汤一般是这样“教诲”的:既然真爱如此难觅,找个对你好的人才是最重要的;找个爱你的结婚好过找你爱的人结婚。
本来是退而求其次的价值妥协,在一轮又一轮的话语置换之后,就变成一种新的价值序列了。认为“找个爱你的结婚优于找个你爱的结婚”便是这样的颠覆,人们真的开始相信“找个爱你的人”是一件比“找你爱的人”幸福的事了。这就意味着,关于什么才是“好的生活”,在日常实践中逐渐被重新定义,并以心理催眠的方式获得它们存在的价值。
当价值序列也发生了改变,就不仅仅存在因“难得”或“偏见”而放弃的问题,还存在另一种混淆:概念的模糊和逻辑的紊乱。
在上文中关于不偏不倚与友谊的关系中,很多偏倚论者据此论述“不偏不倚”难以被作为一种道德追求,他们至少混淆了资源配置的“偏倚性”和是非对错的“不偏不倚”。在资源配置方面,个人对家人、朋友有偏倚性,即亚里士多德所主张的“帮助朋友比帮助陌生人要更好”,这是就个体所被分配到的责任而言,也就是个人与社会达成的一种社会契约,这个契约默认的社会资源分配逻辑是:每个人都有责任优先照顾自己关系更近的人。用中国的古典智慧来说,就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一社会契约虽然不一定全部体现为法律的意志,背后的逻辑起点清晰明确,当每个人都能够照顾好自己亲近的人,就社会总量而言,各个群体得到的照顾就达致基本的平衡,也就是在社会整体上的不偏不倚。因而,在资源分配方面的个体偏倚,并不能被作为“不讲理”“站队思维”辩护的理由,这是两种概念、两个维度的模糊,如果没有明确界定就作为论据使用,就会导致逻辑上的紊乱。
那么,关于是非对错的不偏不倚与亲近关系之间如何处置,道德哲学可能提供怎样的思考?这里需要定义怎样才是对关系亲近的人“好”,掩盖错误和指出错误,哪个是为他(她)本人好?如果我们承认“好”的价值就是令个体获得最大程度的自我实现,那么,能够及时修正错误和永远不自知错误,哪一种更可能达成这种自我实现?
层层分解,是非对错似乎不言自明。中国的古典学说也有相关论述,《孝经》有言:“大夫有诤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诤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诤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诤于父,臣不可以不诤于君;故当不义,则诤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
如果我们把上述逻辑套用到当下的热点事件,就不再觉得一切是非对错不言自明了,而是很容易发现我们细密的心思当中那些纠结的幽灵竟是如此挥之不去……譬如,人们对究竟该不该指出小贩之子画作艺术含金量的高下,分歧和冲突却是如此剧烈,完全在道理之外。
人们是真为“小画家”的健康成长负责任还是更服务于自己的“偏见”呢?回答这个问题,需要了解偏见是如何形成的。在社会心理学经典著作《偏见的本质》一书中,Gordon
All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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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先生:但是从社区捐助活动的纪录来看,按犹太人的人口数量比例,他们对社区慈善事业的捐助是更为慷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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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先生:但最近一项研究表明,从事银行业的犹太人是微不足道的,其比例远远低于非犹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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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话很有意思,非常典型地表现了“偏见”的根本特性:偏见不会愿意听从任何事实的辩驳,偏见是为偏见本身而存在的。
社会心理学家Elliot
正是“偏见”的这种特性,导致偏见最终形成一种思维定势,Aronson称之为“定型威胁”。所谓“定型威胁”,就是偏见本身又强化了被偏见塑造的事实。如果人们总是认为女性不适合从事学术研究,那么,被这种“定型”强化的女性或许就会真的在学术研究方面不如男性,这就是“定型威胁”。体现在价值观方面,如果人们总是认为真爱难觅,于是开始相信“找到爱自己的人”比“找到自己爱的人”更好。“好”(good)的定义被重新赋予,而人们也在这一过程中劝诫自己不要去追求那些不太可能实现的“海市蜃楼”。
“偏见”定型的社会,注定只能成为一个平庸的社会。而那些美好的东西,很可能就在社会心理聚拢的光束中渐次失去光芒,直到被人们遗忘。
《智富时代》【道德想象力】专栏文章。201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