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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后比例低于5%,再看是否特定股东

(2020-09-16 11:08:02)
分类: 财务税法

  库哥搜集整理易董共创群热门问答分享给大家,希望有助你进一步深入理解减持新规。

  1问:请教您一个问题,如果公司有一个大股东合伙企业持股5%以上,合伙人为公司高管A、B、C和其他非高管人员D、E,且A占比最高,A间接持股已经高于5%;同时,A拟参与公司定增(已披露了预案),这种情况下,该合伙企业可以减持么,如果可以减持怎么减才不违规,可以减持多少,减持的股份该如何在ABCDE五人所持股份中计算比例?

  答:减持新规规直接持股股东,间持持股没有合并到直接持股股东的个人账户上。直接持股在5%需遵守减持新规。同时提醒值得注意的是,增发中对增发股票的认购、股权激励的行权、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购回行为视为“买入”,相关人员的减持需要考虑是否构成短线交易。

  2问:持股刚超过5%的股东,如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减持后比例低于5%,是否就脱离大股东身份,可以不遵守减持规定了呢?

  答:对于持股刚超过 5%的股东,股东降至5%以下时,即使“变动数量”未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如从5.5%降至4%),也应当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履行相关限售义务。披露完权益变动报告书之后,就不是大股东了,这时,主要看他的股份来源(是否IPO及非公开发行等),如果不属于特定股东,可以不履行 9号文,如果是特定股东,还要履行特定股东的义务。如果是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受让大股东集中竞价交易买入股份以外的股份,或者受让其他股东持有的特定股份,受让方在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受让方通过大宗交易受让前述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份的,则不受6个月的禁止转让限制。

  3问: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如果是分批解限的,那每一年可卖的数量是以股东持有的非公开发行的总数为基数计算50%呢,还是以当年解限的股份作为基数计算50%?

  答:分批计算50%。

  4问:90天大股东通过竞价交易减持0.99%同时同过大宗交易减持1.99%,需要披露吗?

  答:竞价交易部分需要进行预披露和事中披露。

  5问:董监高离职后仍需遵守原任期内每年减持25%限制,请问登记结算会进行锁定吗,还是靠股东自律?

  答:请以结算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6问:股权激励中定向发行的限制股票,期权股票算是非公开发行股份吗,即特定股份。

  答: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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