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思维辩证法与精神辩证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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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辩证法思维辩证法内因创新 |
分类: 探索争鸣 |
自组织力量就是事物的创新力量。如果说精神辩证法确立的是精神具有内因自组织的观点,那么思维辩证法就是探讨精神内结构如何自我组织、自我调整才能通过思维活动把精神创新能力开发出来的问题。也就是说,精神辩证法确立的是人的创新能力根源于精神内部结构的一般性的观点,而思维辩证法则是对精神辩证法确立的人的创新能力根源于精神内部结构的抽象的观点的展开和深化(或者说是实践和应用)。但是,如果要从人的精神内部结构中开发出人的创新力量,必须突破教科书的限制妥善解决历史上争论不休的心脑关系问题,把思维特别是创新思维看成是建立在相应心理结构基础上的东西,这样才能通过思维活动建构我们的内心世界从而把人的创新能力从灵魂深处挖掘出来。如果把每个人的创新能力都开掘出来了,国家不就会由于国民创新能力的增强而更加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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