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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
老板担心财务人员私吞公款,如何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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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大到上市企业,全球500强,小到小商铺、小餐厅,如果老板自己不能担任收银员的重任,只能聘请财务、收银员、行政经理处理财务事宜。财务人员的工作性质,就是与钱打交道。老板除非让老婆或者亲人或者其他值得信任的人担任该要职,否则,随着事业的扩张,必然需要聘请陌生人。因此,如何防范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是老板们非常关切的问题。我认为,除了各企业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门在应聘者的准入制度(学历、面试时性格、谈吐等)上把控外,还可以从下面几个角度降低企业损失利润的法律风险:
1、角度一
可以在入职时,与财务人员签订协议,从工资的前五个月中,每个月企业分别扣除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待员工离职时返还。
评价:这种做法,并不合法,但保证金数额不高,劳动者一般能够理解其职务的特殊性,而且这种协议企业一般只和财务人员签署,保密性高,企业被举报的风险比较小。
2、角度二
财务人员向企业出具保证函,并可以考虑让其家庭成员或亲友出具保证函,提供保证人签名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
评价:这种做法,能够对财务人员产生威慑作用,在签订该保证函时,建议企业高管与财务人员一对一签订,营造威慑氛围。同时,给予该劳动者对自己职位重要性之认识。这位企业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进行追讨,做好证据的事先准备。
3、角度三
从制度上,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制度明确:财务人员的上属领导,根据其级别,分别承担管理不力的责任。
评价:该制度的建立,是为了让财务人员的上级领导对其职务的尽职履行,同时降低因财务人员潜逃,公司损失大部分利润的风险。
4、角度四
企业法务人员应明确当地公安局对公司员工职务侵占的立案标准,哪些证据形式易被当地公安局所采纳,便于公司事先固定证据。
评价:公安局立案非常困难,这也说明刑事案件的严重性。因此,目前来看,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对于职务侵占非常重要。企业可以在财务人员附近安装摄像头、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等,提前固定证据。
综上,加强企业财务法律风险内控,除了提高财务人员的准入门槛,还可以从上述多个角度建立财务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并不断与当地司法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和联系(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法院对证据的采纳,判决的方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