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银行收取小额储蓄管理费的理由?
飞身抱月
一、案例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 武汉市汉口居民吕婆婆反映,1987年她办了一张存折,用到1993年时上面还有75.98元余額,去年拿这张存折想取出存折上面的钱,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她,吕婆婆账户不足300元,从2005年9月21日起,不足300元的小额账户收取小额储蓄管理费,每年12元,而吕婆婆的账户戶余款一年利息可能不到12元,算下来,吕婆婆可能倒欠银行的钱。存折上現在到底有多少钱,预计一周內可以答复。
二、分析思考
钱少就收管理费,钱多不收,意思是没钱人你不要存钱,存少了收管理费,看你还存不存,有钱人没关系,欢迎你,越多越好,不收管理费!钱多不麻烦,钱少就麻烦!这不是鄙视甚至是欺侮弱势群体吗?
银行自称收取这类费用是为了减少“睡眠账户”,减少成本浪费,鄙人认为,这根本不够理由。请问你银行,你一个账户存在电脑数据库里,到底有多麻烦?到底需要你多少成本?是占用了你银行空间呢,还是抢走了你银行氧气?你难道不可以把几十几百元集起来转投资吗?也就是说,难道客户那几百几十元不也一样为你们获利做了贡献吗?既然做了贡献,怎么还要交管理费呢?如本案例存75元,时间久了,变成了可能欠你银行钱,一下子由债权主变成债务主,这道理人们能接受吗?
大客户取钱后往往留下小尾数,几十几百元,是经常的事,允许收管理费,正好可以依法蚕食这些零星费。看起来是小数目,可客户一多,数目就不少啦!一个客户75元的话,1000客户不就7万5了吗?要是超期了,再收点管理费,也就是客户为了销户再补交费用,那你银行收的管理费就不止7万5
了!
银行公示就可以收费吗?银监会作为国家职能部门,应该秉持公理,公正执法!所谓公正执法,最起码必须站在公正立场,既要维护银行正常营业秩序,也要替群众考虑!虽然你们要求银行收费必须公示,但是,银行公示的收费项目完全自作主张,根本没有取得客户同意,这样的公示公正吗?这完全是霸王条款!打个或许不太恰当的比方,日本向全世界表示要购买钓鱼岛,那是不是因为已经公示了,钓鱼岛就应该给日本呢?如果收费只要公示就合理,那学校也可以先公示再收费,车站、医院、加油站等等,只要公示了,消费者就应该缴费了!简直岂有此理!
不要以为老百姓个个都富得流油,不在乎那几十几百元!如今,腰缠亿万者有之,一餐几万者有之,但是,为了每月60元低保费排队等取钱买米买油盐的农村老太太老爷爷亦有之!此案例中吕婆婆存折剩75元,估计老奶奶不是忘记了,而是想让她生利息!可结果还欠了你们的,她会怎么想?大多数老百姓会怎么想?
当然,国家从去年7月1日起,要求各家银行将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的11类34项服务收费,但对于普通个人账户,并未要求禁收这一费用。也就是说,国家也力图调和这一矛盾,做出了努力,但是,不管怎样,即使为了清算某些零星账户以便银行管理,也只能收取管理费到账户清零为止,不应该造成客户倒欠你银行的!
免除服务行业类似霸王条款,还社会民生以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