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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道家《道德经》美学文化 |
分类: 杂文 |
道家哲学思想集中反映了中国的文化传统和民族特色,极具美学意蕴。今天来探析其美学精义,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道家的美学思想主要体现在:
一、“善美”与人生价值
“善”为什么会是一种美?“美”在中国原始古义里与善并无太大区别,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美与善同意。”荀子说:“移风易俗,天下皆宁,美善相乐。”(《荀子?乐论》)“善美”体现在善表现的人性美、心灵美给人精神的愉悦,人们在善言善行中感受到人际间的和睦美好,体会到自我道德提升的满足。
善不仅带来精神的愉悦美,同时也可招致生活的美好,善有善报,所谓“瑞应善物”,善的心灵也就可获得福禄。不仅如此,“积善之家必有余庆”,善也可影响子孙后代的幸福,否则作恶多端必将殃及后代,招致果报。显然,善也就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善恶的因果链条时时牵引着人们的行为,由道家发展而来的道教以此劝化众生,多行善事,广积阴德,造福子孙。
道家认为,全生之途并非刻意在于注重肉体之生,最重要的恰恰在于精神的自由与逍遥,《道德经》第七章上讲“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超然物外,淡泊名利,在精神上得到极大的自由,这便是道家所倡导的非功利而充满审美情趣的人生态度。对于千千万万追逐名利的人们来说,这样的人生态度何其可贵,以放下一切的襟怀品味淡美的平常生活,息憩一颗疲惫沧桑的心灵,精神的畅游解脱也就是最有效的养生,是对身体的爱护和对生命的热爱。超然的心态中你将发现生活中无处不在的美,美就在身边,何需“骑驴觅驴”。
三、“真美”与人格理想
真人是得道的彻悟者,他谨守道的至真至纯本性,顺其自然,“见素抱朴”,实现原始的本然状态,这就是自然美,没有矫饰的质朴美。另外,真人德合于道,以豁达超然的态度对待世事,心无所累,乐在其中,精神的自由美自然是常人不可想象的。真人禀承了“道”谦逊宽容的一切品德,因为体味到了物我同一,道通为一的宇宙真谛,获得真知,举手投足无不从心所欲又自合大道,“相爱而不知以为仁”(《南华真经?天地》)。
现代科学和技术的蓬勃发展带来了极繁富的物质产品,为世人提供了丰富的物质生活,这不仅使人们一方面沦入无休止的物欲享受之中,沉沦为自己物欲的奴隶,迷失了本性;还逐渐产生出一种理性的傲慢,认为人类的理性能解决一切问题,情感、意志、灵气等完全被挤在了一边。人鲜活的生命被抽去了生机,只剩下一副理性的外壳,人被换算成理性的经济人,甚至沦落到机器的地步。
作为“玄之又玄,众妙之门”(《道德经》一章)的
“道”是道家美学的最高范畴。
其次,道美却并非不可感知,天地万物之美正是道所化育产生的,体现了无形的道的大美,“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故至人无为,大圣不作,观于天地之谓也。”气象万千,波澜壮阔的天地之美一直为人们所探求,“析万物之理,判天地之美”是人们追求的最大快乐,最终达到与天合的至美境界,也是最高的审美境界。
冯友兰先生把人生分为四境界。一为自然境界,此境界的人“对其所行底事的性质并没有清楚的了解”,常“行乎其所不得不行,止乎其所不得不止”,这是原始人、婴儿和愚人所处境界。二为功利境界,代表此境界的人格为奸雄和英雄,“奸雄的行事,损人利己,英雄的行事,利己不损人,或且有利于人。”三为道德境界,“此境界中底人,其行为是行义的……对于人之性已有觉解”。四是天地境界,其特征是:“在此境界的人,其行为是’事天’的。了解社会的全之外,还有宇宙的全,人必于知有宇宙的全时,始能使其所得于人之所以为人者尽量发展,始能尽性。”冯先生此种天地境界可谓一种天人合一境界,达到真善美的统一,没有穷通、生死、得失的对立,没有彼岸、此岸的差别,什么时候都能以道法自然的原则处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在现实的功名利禄中保持超然之态,同时也不失个人对社会的拳拳之心,建功立业,造福一方,与民同乐,从而实现个人的人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