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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美学及其现实意义

(2012-04-19 07:44:57)
标签:

荀子

道家

《道德经》

美学

文化

分类: 杂文

     道家美学及其现实意义

         飞身抱月

 

道家哲学思想集中反映了中国的文化传统和民族特色,极具美学意蕴。今天来探析其美学精义,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道家的美学思想主要体现在:

一、“善美”与人生价值 

“善”为什么会是一种美?“美”在中国原始古义里与善并无太大区别,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美与善同意。”荀子说:“移风易俗,天下皆宁,美善相乐。(《荀子?乐论》)“善美”体现在善表现的人性美、心灵美给人精神的愉悦,人们在善言善行中感受到人际间的和睦美好,体会到自我道德提升的满足。

善不仅带来精神的愉悦美,同时也可招致生活的美好,善有善报,所谓“瑞应善物”,善的心灵也就可获得福禄。不仅如此,“积善之家必有余庆”,善也可影响子孙后代的幸福,否则作恶多端必将殃及后代,招致果报。显然,善也就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善恶的因果链条时时牵引着人们的行为,由道家发展而来的道教以此劝化众生,多行善事,广积阴德,造福子孙。
   
今天,当人们用科学理性打破宗教所谓因果报应的时候,是否就应该肆无忌惮地忘记善恶训戒?当人以恶换来所谓美好生活的时候,他是否可逃得过内心道德律令的谴责?当心虚而惴惴不安之时,何以获得精神的充实平静?这样的人生又有何美可言?更无需说,法律的无情,精神和肉体都遭到无限的痛苦,美好生活付之东流。现代生活的多样化和复杂化,更需要社会的和谐,人的和睦,只有每个人都以善的价值标准要求自己,提高道德品格,才可能创造出美好的生活,呈现出社会整体的和谐美。 
     
二、“生美”与人生态度 
   
天地之大德曰生(葛洪:《抱朴子内篇?勤求》),“人之所贵者,生也(司马承祯《坐忘论序》);道家崇尚生命,尊重生命。其所认为的“生”是一种和谐统一的春天般的“生”。阴阳二气和谐流动,达到最完满的状态,就必然实现一种祥和的“生”,在这里,宇宙万物生机勃勃,春意盎然。在“生”中,生命的创造力绵绵长存,用之不竭,让人体会到无穷美感,而绝不是爆发式的狂冲猛刺。 
   
现代人追求的应是鲜活的、生机蓬勃的精神与肉体和谐统一的生命状态。不能让过度发达的理性头脑榨干肉体生命鲜红的血液,肉体生命也应该充满朝气极具活力,人不应该退化为用理念来表示的抽象的僵死的符号,而是一个无限充实,具有丰富内容的生命存在。

道家认为,全生之途并非刻意在于注重肉体之生,最重要的恰恰在于精神的自由与逍遥,《道德经》第七章上讲“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超然物外,淡泊名利,在精神上得到极大的自由,这便是道家所倡导的非功利而充满审美情趣的人生态度。对于千千万万追逐名利的人们来说,这样的人生态度何其可贵,以放下一切的襟怀品味淡美的平常生活,息憩一颗疲惫沧桑的心灵,精神的畅游解脱也就是最有效的养生,是对身体的爱护和对生命的热爱。超然的心态中你将发现生活中无处不在的美,美就在身边,何需“骑驴觅驴”。 
    
当然,“超然”并不是懈怠,“
我命在我不在天”,道家认为人的生命自己完全可以把握和追求。道家的“生美”观中还蕴含着中国人自强不息、极富生命力的向上追求精神。这是主体生命的扩张,这种终极生命美需要人为的不懈努力,学致于勤。充满生机和鲜活内容的大道不仅无为,也在于人有为的修炼。这在很大程度上无疑是一种追求的过程美,因为死,人才追求长生,而人不得不追求却达不到这一终极美,人在永恒追求的宿命中获得永恒的超越,“也只有人,才是为了无限而造就的生命(帕斯卡尔:《思想录》)。我们不得不赞叹人类生命的这一崇高美!人生就应该在追求和努力中,敞现勃勃的生命力,实现人生的理想。 

三、“真美”与人格理想 

 “真”作为道家哲学的一重要范畴,其基本的涵义是“真实的本性”,如《道德经》二十一章:“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庄子更是把“真”作为其价值取向,“谨守而勿失,是谓反其真(《南华真经?秋水》),反对一切违背人的“性命之情”的虚假矫情,无拘无束的表现人受之于天的真性真情,此所谓“法天贵真”。而庄子同时把其理想人格称“真人”:“ 古之真人,不逆寡,不雄成,不谟士。若然者,过而弗悔,当而不自得也。(《南华真经?大宗师》)

真人是得道的彻悟者,他谨守道的至真至纯本性,顺其自然,“见素抱朴”,实现原始的本然状态,这就是自然美,没有矫饰的质朴美。另外,真人德合于道,以豁达超然的态度对待世事,心无所累,乐在其中,精神的自由美自然是常人不可想象的。真人禀承了“道”谦逊宽容的一切品德,因为体味到了物我同一,道通为一的宇宙真谛,获得真知,举手投足无不从心所欲又自合大道,“相爱而不知以为仁(《南华真经?天地》)
   
这样的大仁是极高的道德境界,也是德性圆融的至善之美,真善统一的人格之美。所以说,真人是道家修炼的终极理想,也是修道人的美学人格理想,这一理想人格不仅仅为修道者所努力依从和追求,也成为千百年来中国古代知识分子所追求的对象,真人与儒家的“圣人”都为人们所标榜。“全真派”的王重阳及其弟子“七真”即由儒入道,希望通过刻苦修身成仙,实现宗教美学理想人格。 
   
“真人”看起来是飘渺虚无的术语,但作为一种理想人格却可以在现实的此岸实现。道家认为在现实生活中即可回归本真状态,获得逍遥无待的生命之真。“
逍者,销也”,“销尽有为累(成玄英《庄子注疏?序引》),销尽俗世功名利禄对生命的羁绊,克服贪欲和虚伪的功利之心,让主体的生命在超功利的自由境界中尽情发挥。   

现代科学和技术的蓬勃发展带来了极繁富的物质产品,为世人提供了丰富的物质生活,这不仅使人们一方面沦入无休止的物欲享受之中,沉沦为自己物欲的奴隶,迷失了本性;还逐渐产生出一种理性的傲慢,认为人类的理性能解决一切问题,情感、意志、灵气等完全被挤在了一边。人鲜活的生命被抽去了生机,只剩下一副理性的外壳,人被换算成理性的经济人,甚至沦落到机器的地步。
    
因此回复本真还需销尽理性的傲慢,让理性在它自己的界域内活动,让人自身的理性、情感、肉身协调发展,让人呈现出鲜活的生命之真。现代人急切需要在高度发达的科学中,在高速运转的机器下,找回被异化了的人性之真,返朴归真,回归自然,回归生命的本然,去享受一份生命的真真切切的大美

 四、“道美”与人生境界 

作为“玄之又玄,众妙之门(《道德经》一章)的 “道”是道家美学的最高范畴。 “道”是“”是“美”,而且是最高意义的美,“妙”字便显示出其无与伦比的美。“道美”首先表现在道的朦胧美和不可捉摸的神秘美,“视乎冥冥,听乎无声。冥冥之中,独见晓焉;无声之中,独闻和焉。故深之又深,而能物焉;神之又神,而能精焉,故其与万物接也,至无而供其求,时骋而要其宿。(《南华真经》的“深”和“神”无论如何是不能靠一般感官可以把握的,但这种神秘却给人无限的遐想,给人美的享受。

其次,道美却并非不可感知,天地万物之美正是道所化育产生的,体现了无形的道的大美,“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故至人无为,大圣不作,观于天地之谓也。”气象万千,波澜壮阔的天地之美一直为人们所探求,“析万物之理,判天地之美”是人们追求的最大快乐,最终达到与天合的至美境界,也是最高的审美境界。

冯友兰先生把人生分为四境界。一为自然境界,此境界的人“对其所行底事的性质并没有清楚的了解”,常“行乎其所不得不行,止乎其所不得不止”,这是原始人、婴儿和愚人所处境界。二为功利境界,代表此境界的人格为奸雄和英雄,“奸雄的行事,损人利己,英雄的行事,利己不损人,或且有利于人。”三为道德境界,“此境界中底人,其行为是行义的……对于人之性已有觉解”。四是天地境界,其特征是:“在此境界的人,其行为是’事天’的。了解社会的全之外,还有宇宙的全,人必于知有宇宙的全时,始能使其所得于人之所以为人者尽量发展,始能尽性。”冯先生此种天地境界可谓一种天人合一境界,达到真善美的统一,没有穷通、生死、得失的对立,没有彼岸、此岸的差别,什么时候都能以道法自然的原则处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在现实的功名利禄中保持超然之态,同时也不失个人对社会的拳拳之心,建功立业,造福一方,与民同乐,从而实现个人的人生价值。
    
此种人生境界才可谓真正领悟到道的真谛,以道为美的人生既隐又显,既是“一”又是“多”的统一,这种统一把人从感性和理性的存在方式带进了灵性和神性的存在方式,消解了身心之苦和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人就从必然王国走向了自由王国,以此统摄下的人生境界才实现“圆融无碍”的大道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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