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動保法落後?三腳貓「麗麗」站起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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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我愛=^^=牠們 |
29-3-2015
蘋果
【寵物籽】三腳貓高呼:不要虐待我們 (視頻)
http://hk.apple.nextmedia.com/supplement/retails/art/20150329/19092352
【寵物籽:寵愛生命】
若當日被斬去右腳,棄於荒野中奄奄一息的是一個人,警方還會因為找不到自首夫婦的兇器,而以「無足夠證據檢控」的理由將兩人釋放嗎?
目前為止,世界上已有一百個國家制訂了《禁止虐待動物法》,香港呢?
(編按:<寵愛生命>將改於逢周一刊出,即係聽日又有得睇喇!)
麗麗「重生」前,與媽媽和妹妹一起住在荃灣漢民村。一九九五年,依山而建的漢民村被政府列為「危險斜坡」,百多戶建於公地上的鐵皮屋進行遷置,村民都遷上公屋,遺下一堆無家可歸的貓狗。一九九六年,漁護署入村捕捉流浪狗,剩下一堆未有指令要鏟除的貓。一直在原址私家地上生活,並已活上半世的黃太和鍾太,是現存五戶居民中,會風雨不改地餵飼村內百多隻貓的好友,還不時背起沉重的貓糧,爬二百多級石梯回家。家的四周都被貓霸佔,兩人記得每隻貓的名字。她們都說自己非貓癡,只把貓視作和自己一樣是維持這個山頭生命力的原居民。於是,兩人既於樹下撐起帆布作為這班「住客」的容身之所,又移除屋前的植物,讓牠們有大草地玩耍。不過,村內仍有居民視貓為異族,偶向貓潑水丟石,甚至進一步殘害貓。
黃太憶起接到鍾太來電說麗麗受傷的一刻,她當時二話不說地衝到十餘米樓梯外,鍾太的家。自麗麗出世,鍾太便一直餵飼通山跑的牠。面對一團血肉不清的毛球,兩人坐在地上哭了近十分鐘才回過神來,找相熟的義工協助。鄭錦珊(Zoie)是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的公共關係主任,每天也接獲遺棄動物或疑被虐待動物的個案,包括當日的麗麗,「日復日收到照片,有被電線緊纏着生殖器官的、頸被狗帶束至血肉難分的,手法層出不窮。」獸醫判斷麗麗的腳傷是人為後,Zoie立即向荃灣警署報案,卻只得到警方「都係貓一隻啫」的答覆。警方後來拘捕村內一對自首的夫婦,可惜最後因無足夠證據而將兩人釋放。案件最後無疾而終,而就在麗麗入住新居的同時,牠的妹妹亦被發現頭骨爆裂,死於漢民村。
近年,保護動物權益的團體不斷成立,還有大量為流浪、傷患及被虐動物付出的獨立義工。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Amanda S.Whitfort,一直堅持用知識扭轉動物的命運,五年前發表了與愛護動物協會合作研究,花近兩年撰寫的香港動物法例檢討報告。所提及於一九三五年在香港通過,並沿用至今的《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其實早於一九一一年在英國成立。連英國亦批評法例過時並作出全面修正,除身體上的傷害,亦加入對動物負法律上的照顧責任,包括動物必須得到充份的活動空間、舒適的環境、糧食和社交生活等關乎心理健康的條件。這天,我探訪教授,她的辦公室外,貼了一張寫上「If animal were the judges, punishment for animal cruelty would be more sereve」(若動物是法官,對虐待同類個案的刑罰應會更嚴重)的明信片。可惜教授告訴我,香港至今最高的刑罪僅監禁十六個月,有一單案中的小貓遭人踢至脊骨破裂和下半身癱瘓,最後因傷勢太重而被人道毀滅。
這些年來,教授一直向政府提出動物法例修定建議,卻得不到積極的回覆,「政府不認為動物權益是需急切面對的問題。」離開教授的辦公室後不久,我收到一位動物義工的來電,說於一隻前腳嚴重腐爛、口腔疑被清潔劑燙傷的老年狗身上尋得晶片,雖然找來主人,卻苦無實證舉報他。
在香港社會,這類事情,其實天天都發生。
意大利:不遛狗會被罰款
如狗主三天不遛狗,將罰款五百八十七歐元。主人亦不能給寵物染色,或為美觀而截去牠們身體任何部份,否則可被判入獄一年或罰款一萬歐元。
德國:魚類同樣受保護
法例中規定每個犬舍的大小、建築材料、規格、溫度、濕度和光線,遺棄動物者會被罰款二十三萬港元。法例同樣關心魚類,若在德國買魚,要在魚出水前處死以減少活魚在離開水後憋死的痛苦。如要把活魚帶回家,必須到藥店買暈魚丸,放入水中藥丸會立刻溶化,魚在幾秒鐘後就會被麻醉而暈睡,離開水後便沒痛苦。
加拿大:虐待動物囚五年
四年前,在「加拿大人道學會聯合會」推動下,政府修定了法案,凡殺害動物都屬違法行為,虐待動物的監禁期為五年。
俄羅斯:流浪生命也有價
法律上指明不能以違背人道原則的態度對待動物。在動物受害賠償的問題上,虐待流浪和家養的動物都一樣。
英國:寵物走失要罰款
有《野生動物保護法》、《實驗動物保護法》、《家畜運輸法案》和《獸醫法》等。虐待動物會被終身禁養任何動物,即使主人不慎走失寵物,也要繳納二十五英鎊罰款。
日本:人與動物共生
日本於一九九九年修改《關於愛護及管理動物的法律》,致力建立成人與動物共生的環境。濫殺動物判一年徒刑和罰款一百萬日圓;虐待和遺棄動物罰款三十萬日圓。
美國:動物福利法案
制訂了《反虐待動物法案》和《動物福利法案》,對人該給動物一個怎麼樣的正常生存環境都作出了具體規定。
瑞士:動物與人類平等
一九九二年,瑞士法律已確認動物為「生命」(beings),而非「物」(things)。
印度:違憲法囚五年
動物保護及福利被寫入了國家憲法,違者的刑期最長可達五年。
記者:許政
攝影:楊錦文、劉永發、梁志永、許政
編輯:黃子卓
美術:楊永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