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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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根
2014-8-5
祸根系指一切灾祸的根源,特别是人祸的根源。
我国是一个灾祸频发的国家,食品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医药安全,到这次昆明爆炸案,凡是与人们生活相关的,无一列外的都是人祸所为。
为什么我们国家人祸特别多?这些人祸的根源在哪里?
答案只有一个: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由于政府和执政党奉行的是“下不为例”、“交学费”和“摸石过河”的执政理念,对官吏犯法,特别是犯错,一般都采取“治病救人”的处理方式,或异地做官,或换职做官。
由于犯法、犯错成本低,代价小,官吏们在利益与监督面前,自然选择利益,放弃监督。久而久之,形成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官场潜规则,结果导致了国家人祸不断的惨痛局面。
世界各国和法律界的从业人员都知道这样一句至理名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如没法。
执法不严挑战的是法律的尊严,挑战的是道德的底线,挑战的是民族的良知。
想想看,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还少吗?形容多如牛毛一点都不为过吧。令人遗憾的是它们全都是挂在墙上、贴在脸上、讲在嘴上的东东,从来没有落在地上!
再想想看,哪一起人祸背后没有“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影子;哪一起人祸发生后主管官吏被就地免职,永不录用;哪一起人祸发生后政府官吏主动引咎辞职,勇于承担责任;哪一起人祸发生后不是老百姓自己默默地、无助地、无奈地承受。
再再想想看,“摸石过河”有法律依据或法律支持吗???老子在《道德经》第六十章中云:“治大国,若烹小鲜。”意思是说治理国家必须小心翼翼,如履薄冰。拿一个有12亿人口的国家,拿12亿人的幸福生活“摸石过河”,是不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鼻祖!是不是太不严肃太儿戏了!宪法给你这种权力了吗?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执政理念不改变,中国的人祸将像溃坝洪水,越发越烈、越发越大,越发越多。

“交通法”规定不得在公交车站30米内停车或泊车。但在北京的公交车站停了很多社会车辆,严重影响了人们乘坐公交车的安全和利益。在没有出事儿之前,执法部门是不管的。北京都是这样,可想全国其他地方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严重地影响着人们的幸福生活。只不过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之前,谁也不会在意的。

可怜的中国人,至死都不会明白“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下一个受害者就可能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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