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收婚宴税
(2011-09-08 16: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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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当收婚宴税
2011-9-8
世人都知法律不是万能的。
世人也知道德不是万能的。
世人更知市场经济也不是万能的。
如果,把三者加在一起,会不会有万能之效果?说不准,可能收到奇效!不妨试一试。
建议政府开课婚宴税。五桌以下免税,五桌以上至十桌以下一个税档,每增加五桌,上一个税档,依次类推。触类旁通,凡是红白喜事的宴请,统统按规定收税。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结婚旺季了。这几天,足不出户却收到了几份“红色罚款单”。参加吧,钱包吃不消;不参加吧,脸面挂不住;选择参加吧,又怕厚此薄彼、亲彼疏此遭尴尬。真是进退两难,哭笑不得,十分窘境,十分无奈。
其实,大办婚宴凸显了现代人们的畸形心理和攀比心态,是不健康的社会病态。日渐变味的“人情消费”,不仅使人际交往远离初衷,还为腐败提供了温床。一些行贿者正是以“人情消费”为突破口拉拢关系,打着朋友来往、交流感情的幌子,大行不正之风;有些人则借红白喜事滥发请柬、大摆宴席,借机聚敛钱财。
以前天参加朋友孩子的一次婚宴为例:除进门时与朋友寒暄了几句外,从头至尾再也没有见到我的这位朋友,连孩子到桌前敬酒的程序都免了。
300元钱,一顿饭。这桌饭是和一些陌生人在一桌吃的,看着同桌的人狼吞虎咽像,我很狼狈,很茫然,我怎么会和这些人同桌吃饭?我是来祝贺的,还是来抢吃抢喝的?
300元钱,一个糖盒。很焦躁地挨到了结束,领到一盒喜糖,如同贼一样的匆匆离开了乱哄哄的喜宴厅。回到家中打开糖盒,又被囧了一下,总共6种12块糖!估计市值一元钱。
人前显贵,人后受罪。正是中国人这种死要面子,要死面子,催生了大办婚宴的风气,也增加了民众在交往过程中的“人情债”负担。
其实何苦来的,难道生活有了面子就幸福了吗?我们现在不是婚宴越办越大,越办越场面,可离婚率不是越来越高呢。我们国家的婚宴费用和规模世界第一;离婚率世界第一;从结婚到离婚的时间周期世界第一。
当然,正常的人际交往是必须的。下周我还要参加一个同学孩子的婚礼,尽管他没有告诉我,是我从别人那里得知的,尽管他在外地,但我乐意去。不但要去,还要随大礼。因为我们私交很好。是一种很纯洁的私交,没有权钱物的瓜葛,没有谁欠谁的牵扯,就是一份友谊,就是一种情缘。
我明白我这个同学的心思:越是投缘的越不能告知。因为投缘要送大礼,因为投缘,不想难为对方,因为投缘,时刻为对方考虑,这才是真情。
愿婚宴回归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