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之源
(2010-11-05 07: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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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腐败之源
2010-11-2
目前,官场的腐败程度、腐败面积、腐败比例,不但相当可怕,而且触目惊心。尤其是某些地方、某些行业的某些人,只有腐败的程度不同,贪污受贿的数额不同,伪装的色彩不同而已,其它几乎没有区别。
假如我们按照法治的本意,让权力按照预先制定的法律尤其是宪法进行社会治理,简言之,法治治官不治民,那么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官员前仆后继地腐败,就不会三年有6万官过上牢狱生活,也就不会有朱元璋杀贪官的感叹:“朝杀夕生”。
如果背离治官不治民这一点谈法治,那就要问它是什么法。中国古代法家声称“夫法者,民之治也”(商鞅),是治民之意。这样的法就是王法,是“帝王之具”。当今时代,无法不治。尽管人人口中都可以以法当头,但我们却要根据它的具体内容仔细辨析它到底是“王权法”还是“民权法”。
铲除官场腐败,惟有从法治制度上入手,否则在中国做官将永远是“高危”行业。
前几年盛行了一种作法叫“高薪养廉”,实践证明这是个混蛋逻辑,葬送了许多性命。据说此法是才新加坡学来的,果真如此吗,答案是否定的。新加坡高官的工资要和国民收入挂钩,部长的工资是全国48个薪水最高的银行家、律师、会计师、工程师和企业总裁的中线工资的三分之二,其他级别的公务员工资也参照这个标准制定。世界上最廉洁的10个国家公务员工资大都等于或低于全国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
通过对世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工资制度研究得出的结论之一是:最低工资要以人均GDP作参照,最低工资与人均GDP的比率发达国家为37%,发展中国家为68%,世界平均为60%。2008年中国人均GDP是3259美元(世界贸币基金组织数据),如果中国工资与世界接轨的话,全国最低保障工资应是3259×68%=2216美元,也就是1261元/月。目前,我国有几个地区的最低工资是1261元/月?地球上找不到任何一个政府是用高薪养廉的。廉政不是靠薪水,而是靠法律和法治。所以,根本就不存在“高薪养廉”之说。所以,我们如果真的想革除官场的腐败,挽救众多官员的性命,就必须恢复法治的本来功能:治官不治民。
惟有此,我们的政治制度有望,民众有富,贪官有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