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2010-09-07 1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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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教职工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一、结合党的中心工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中心任务,及时学习有关政治理论及教育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思想认识。 二、学习时间要雷打不动,每周五下午学生放学后必学(如有特殊情况可除外)。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采取集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 三、学习时,学校要有记录,教师要有政治学习笔记,笔记要认真书写,内容具体。每学期必保8次,每次至少一页以上,对教师的笔记,领导每学期至少检查两次。 四、根据工作实际和形势要求,要定期写学习心得体会。 五、学习时,教师要积极参加,不准请假,自觉地服从组织领导,不准做一些与政治学习无关的事情,开展讨论要积极参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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