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19-****大学教师A3、A4岗位基本申报条件
(2018-10-03 17: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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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等级比较“亲民稍微努力运气 |
****大学教师A3 、A4岗位基本申报条件
------这两个等级比较“亲民”些
3. A3岗位
(1)申报人应任正高级职务,履职合格,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突出的学术成果,为学校事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2)A3岗位申报条件分为基本申报条件和附加申报条件,其中基本申报条件见附表2(满足不同类别的条件不少于2项,或满足同类别条件不少于3项),附加申报条件由各二级机构自行制定,报学校岗位聘任委员会审批。
4. A4岗位
(1)申报人应履职合格,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为突出的学术成果,为学校的事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2)A4岗位申报条件分为基本申报条件和附加申报条件,其中具有正高级职务申报人的基本申报条件见附表3(满足不同类别的条件不少于2项,或满足同类别条件不少于3项),不具有正高级职务的申报人应满足A3岗位的基本申报条件(见附表2,满足不同类别的条件不少于2项,或满足同类别条件不少于3项),附加申报条件由各二级机构自行制定,报学校岗位聘任委员会审批。
附表2 ****大学教师A3岗位基本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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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序号 |
申报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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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与学术影响(I类) |
1 |
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负责人/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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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省部级及以上学科评议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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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国家一级(协会)常务理事/理事,或二级学会(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或厅局级及以上政府顾问/参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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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上会答辩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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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省部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部级及以上人选/教育部(跨)新世纪优秀人才/省部级及以上“四个一批”人才/**市人才强教(深化)计划高层次人才/(拔尖)创新人才/长城学者/创新团队负责人/**科技领军人才/**市高创计划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军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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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SCI国际期刊编委/国内核心期刊的主编/副主编/编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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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II类) |
1 |
现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含分委员会)秘书长/委员,教育部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委员,或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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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教学名师/**市青年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市高创计划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市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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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现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国家级应用人才联合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全国示范性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副主任(仅限1人)/**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市高等学校示范性校内创新实践基地负责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示范点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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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正在招生的本科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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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近五年,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前5)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或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第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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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团队/精品课程/共享课程/公开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负责人,或省部级精品教材/规划教材主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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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近五年,作为导师培养青年教师入选校高端人才队伍建设计划第四层次(不含校外引进)及以上,或指导学生在附表14中所列的国家级和国际级体育比赛中获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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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SCI、SSCI或CSSCI(不含扩展版)收录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3篇及以上,或国家级教育教学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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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III类) |
序号 |
理工类 |
人文社科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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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近五年,获得国家“三大奖”二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前5),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 |
近五年,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前5),或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奖一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前3)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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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作为负责人至少承担过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含青年项目、1年期及以下小额资助项目),或近五年作为负责人承担**市自然科学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市自然科学基金(B类)/**市自然科学基金-市教委联合资助项目/**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 |
作为负责人至少承担过5项省部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基金/艺术基金/人文社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软科学计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教育部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市教委人文社科重点项目、**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或近五年作为负责人承担**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特别委托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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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含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研究中心)副主任(仅限1人),或省部级及以上(包括行业)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负责人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副主任(仅限1人),或**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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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学类 |
理学类 |
近五年,到校科研经费不少于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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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到校科研经费不少于500万元 |
近五年,到校科研经费不少于1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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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近五年,单项成果转化到校经费不少于200万元 |
近五年,单项成果转化到校经费不少于50万元 |
近五年单项成果转化到校经费不少于20万元,或获省部级领导人批示(个人排名第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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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不少于8篇,或二区及以上SCI论文不少于3篇,或ESI百分之一高被引论文 |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发表CSSCI(不含扩展版)论文不少于8篇,或SCI/SSCI论文不少于3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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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近五年,以第一完成人获得授权中国发明专利不少于8件,或发达国家发明专利不少于3件 |
近五年,以第一完成人公开出版学术著作不少于2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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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大学教师A4岗位基本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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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序号 |
申报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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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与学术影响(I类) |
1 |
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学术方向带头人(原则上博士点不超过6人、硕士点不超过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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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省部级及以上学术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国家级团队排名前10、省部级团队排名前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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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省部级人才项目获得者,或入选省部级人才培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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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省部级或国家二级学会(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或市级各委、办、局及以上政府顾问/参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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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国际/国内期刊主编、副主编、编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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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国际/国内会议大会、程序委员会、组织委员会等主席、副主席、成员,分会场召集人等(有客观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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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评审会会评专家(有客观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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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II类) |
1 |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或二级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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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国家级教学团队主要成员(排名前6),或省部级教学团队主要成员(排名前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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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基地主要成员(国家级排名前6,省部级排名前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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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校级教学名师/校优秀青年主讲教师/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一等奖及以上/校高级主讲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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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近五年,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或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前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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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校级精品课程/优质课程/共享课程/公开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负责人,或省部级及以上精品教材/规划教材主编/副主编/编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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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近五年,校级及以上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或本科生优秀毕设论文指导教师,或指导学生在学校认定的国家级和国际级的竞赛、比赛中获奖的指导教师,或指导学生在附表14中所列的省部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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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SCI、SSCI、CSSCI(不含扩展版)收录期刊或核心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或省部级及以上教育教学项目主要成员(排名前3),或校级教育教学重点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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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III类) |
序号 |
理工类 |
人文社科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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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 |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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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近五年,作为负责人承担不少于1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不含青年项目) |
近五年,作为负责人承担不少于1项省部级及以上项目(不含青年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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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省部级及以上(包括行业)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人(主任或副主任)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或**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主要负责人(主任或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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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学类 |
理学类 |
近五年,到校科研经费不少于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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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到校科研经费不少于150万元 |
近五年,到校科研经费不少于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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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近五年,单项成果转化到校经费不少于100万元 |
近五年,单项成果转化到校经费不少于25万元 |
研究成果获省部级领导人批示(个人排名前5),或获市级各委、办、局及以上领导批示(个人排名第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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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不少于6篇,或二区及以上SCI论文不少于2篇 |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发表CSSCI(不含扩展版)论文不少于6篇,或SCI/SSCI论文不少于2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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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近五年,以第一完成人获得授权中国发明专利不少于6件,或发达国家发明专利不少于2件 |
近五年,以第一完成人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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