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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钓鱼岛“岛主”由何而来 政府购买只会引起战争

(2012-09-06 22:28:28)
标签:

钓鱼岛

岛主

购买

战争

杂谈

分类: 实时乱弹

    日本政府在绕过东京都购买钓鱼岛,东京都又在募捐购买钓鱼岛?而且还产生了钓鱼岛“岛主”,这个钓鱼岛“岛主”又是由何而来呢?

  钓鱼岛又称钓鱼岛群岛,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等岛屿组成,位于中国台湾省东北。钓鱼岛是中国在明朝或之前已发现的岛屿,明朝及清朝对钓鱼岛有实质控制,并将其划为台湾附属岛屿,日本却以清政府没有对钓鱼岛有主权宣示行为为由,自称可基于“无主地”先占的法理取得该岛主权。由此可见,日本极尽无赖之能事不自今日始。

  1895年,清朝政府和日本签订屈辱的《马关条约》,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割让与日本。随后一年,福冈人古贺辰四郎向日本政府提出申请借用官有地,获得无偿借用钓鱼岛群岛30年的权利。至1909年时共有90户共248人在岛上居住。古贺辰四郎的次子古贺善次于1918“继承”钓鱼岛。钓鱼岛的无偿租借期1926年届满,古贺善次向日本政府缴纳租金,并在1932年用15000日元(现约2500万日元)成功向日本政府“购买”钓鱼群岛中四个主要小岛,而赤尾屿(日本称“大正岛”)仍是日本“国有地”。1945年9月2日,日本无条件投降,台湾回归了祖国,但钓鱼岛等岛屿却被美军占作靶场。

  1972年,埼玉县大宫市企业家栗原国起向古贺家“买下”钓鱼岛列屿的南小岛和北小岛。古贺善次1978年去世后,其妻花子将钓鱼岛也“卖”给了栗原家,栗原则将岛屿租回给日本政府管理。钓鱼岛、北小岛和南小岛的“拥有者”是粟元国起,2010年度,日本政府要支付钓鱼岛2110万日元租金;北小岛和南小岛则要150万和190万日元租金;黄尾屿“拥有者”为栗原和子,租金不公开。

    在未拥有岛屿主权的情况下,日本人买来买去不亦说乎,难道私人倒手几下,政府再出面购买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国有化了?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岂不是乱套了。如果中国商人凭空地把日本国土买来买去,中国政府再出面购买,是不是就属于中国领土了呢?

    日本无耻地从所谓的钓鱼岛“岛主”手里购买钓鱼岛只会把两国关系推向更为紧张的境地,会进一步加剧武力解决钓鱼岛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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