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案例
(2010-05-10 14:38:19)
标签:
教育 |
分类: 通知公告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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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县教育学会文件 |
武教学会〔2010〕3号 |
武隆县教育学会
关于开展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案例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单设中学、乡镇中心校、实验小学: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改革,及时总结和推动广大教师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改革中积累的经验和智慧,更好地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资源开发,经研究决定,武隆县综合实践活动专委会将于2010年6月开展“武隆县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一)内容要求:案例分小学、中学(包括初中和高中)两个段进行评选。案例的内容是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学实践过程中,各学校和教师开发的综合实践活动案例,包括跨学科的研究性学习活动案例和各学科开展的研究性学习案例。
(二)案例要求:案例要符合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理念,主题鲜明,注重过程,突出对问题的探究,体现本区域特色,有借鉴性,可操作性强。
(三)稿件要求:
文章格式不做统一要求,表达形式可以多样。编辑规范,文章题目用楷体三号字,加粗,正文用小4号宋体字,标准行间距。在题目下面写明学校、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及参与对象。
二、评奖办法
本次评选活动将增加一二等奖的比例,设一等奖25%,二等奖30%,三等奖25%。由本专委会将组织评委对教学设计进行公平、公正的评选。一等奖全部上传至教研网,专委会根据获一二等奖教学案例的质量和数量考虑是否出专辑。
三、时间安排
稿件截止时间为 2010年6月1日,评审时间为2010年6月-7月,于2010年7月在武隆教研网上公布获奖人员名单,并颁发奖状。请各单位按时将纸质稿件及评审费交至武隆县教科所程明美处,并将电子文稿(注明“综合案例参评”字样)上传至邮箱:cqwlcmm@126.com。联系电话:13983346526。
本着以会养会的原则,每篇案例收评审费30元(专委会会员不收费)。网上文章不予参评。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教育 |
武隆县教育学会 |
2010年3月22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