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国庆节,旅游法出台了,几家欢乐几家愁!
旅游法确实很有效果,这几天搞得旅游市场人心惶惶的,难得出台一个旅游法真的就有如此的影响力?前几天去古城逛了一圈,发现以前满大街的散客接待中心和俱乐部,有不少是关门歇业了;而正常营业的店铺,已经把以前招牌上一个比一个低的诱惑价格都悄悄地抹去了,只留下几个纯玩的线路或者是几个模糊的价格,供人参考;而且,整个古城多了随处可见宣传旅游法的横幅,看来影响力确实不一般!
听朋友说,有几家商铺被罚了好多钱,主要原因就是商铺和旅游挂钩,被人举报了,搞得旅游市场商家人人自危!难道旅游法真的有如此之大的威慑力?实际一打听也就是那么一回事!
原来,上面悄悄地的安排了几个记者、摄像师、律师,来丽江调查旅游法的落实情况,乔装打扮成游客,通过不断的参团购物来摸底,运气不好的被碰上了,算谁倒霉,才搞得人心惶惶的!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了,这几天整个丽江旅游市场最怕的是这几个人,而不是什么执法部门!
现在看来确实是效果显著,但是,这个能够保证几天?就如几个认识商铺老板说的,最近先避避风头,等到那几个人回去了,该怎么样还怎么样,哎!旅游法,看似效果显著,其实,很多都是做做意思,配合下而已了!
这个十一有了旅游法,丽江旅游看似服务上上了一个档次,参团价格透明,出租车服务好,但是,又能维持多久,十一过后又会有多少区别呢!就丽江出租车服务乱象来说,绝对不是什么一两个不挠不痒的法律能够改变得了的,除非当地政府真心要大刀阔斧地强制改变,否则,一切都是纸上谈兵,但是,在丽江目前炒房不如炒营运车的形势下,涉及的各方利益实在太多了,改变又谈何容易,除了游客和平民老百姓,又有几个人想改变!
有人说,旅游法出台,将会迫使丽江旅游市场重新洗盘,我只能说,丽江旅游市场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有背景的旅行社完好无损,没有背景的就成为杀鸡儆猴的几个倒霉鬼,变化最大只是价格,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造成了更严重的垄断!
旅游法出来了,大多数旅行社十分欢喜,给导游工资,没问题,算到参团价格里面;不准强迫消费,没问题,设置成自费自愿消费项目或者直接把费用算到参团价格里面,而且也顺便把自己的利润提高点,反正,这是个难得涨价的好机会!
旅游法刚出来,旅行社只是有点措手不及罢了,等到缓过气来,一切照旧,修改合同里面的条条框框,把旅游法明确规定的信誓旦旦地写清楚,然后,再从细节上做做文章,变成对自己有利的白纸黑字,毕竟,游客对于自己行程中的细节问题又能了解多少。
总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游客以为保证自己权利的合同,大多数时候作用也就是一张纸的效果!
对于游客而言,可能大家欢呼旅游法出来了,以后参团谁敢骗我,那我告谁去,确实很理直气壮,不需要像以前那样低声下气了。但是,你也只能高兴高兴而已,你以为你能玩得过旅行社?旅行社打的擦边球又有几个人能够接得住!
所以,再健全的法律,自己不注意一样会上当受骗,比如旅游中的上当受骗不一定非要强迫你消费,至少忽悠等等让你变相消费是不犯法的!而且你选择自助游、自驾游、包车、等等旅游方式的时候,利益又如何保障呢?所以,关键还是在于游客应该提高自己的消费意识,改变自己的消费观念,从而保证自己游玩质量。
总之,旅游市场主体是游客,其他一切都是围绕游客转的,游客有什么样的需求,将造就一个什么样的市场!
对于旅游法本身固然是有威慑力,对于赤裸裸的“赌团,零团费,强制消费”得到了很好的制止效果,但是,执法主体未明确,谁来认真负责来处理游客投诉的问题,而且,当地政府对于旅游景区这种影响不好的丑闻,能隐瞒就隐瞒,加上得罪游客比得罪当地人风险更低,谁会认真及时处理游客的问题,比起以前的“打太极”战术,又会有多少改变呢!
个人觉得,做生意,最终的基础还是在于双方的诚信,因为,再健全的法律,也灵活不过人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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