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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儿哥173104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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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亮剑须革除利益掣肘

(2013-04-18 13:38:14)
标签:

杂谈

分类: 问.茶.茗战

    设立环保局的初衷,是防治各种污染行为。如果环保局不但不制止污染企业排污,反而靠收取“排污费”养人,这样的环保局,实质上已经和污染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成为污染企业的保护伞。

  必须看到,在一个重视人情关系的社会,许多部门难抑“超编”冲动。基层环保局通常存在的“超编”,背后是有“利”可逐,反映出财政收支制度存在的缺陷。

  当前,“排污费”的收支始终在污染企业和环保局之间转圈。地方财政将环保部门征收的“排污费”缴入国库后,经预算安排,仍返还环保部门,名义上用于环保能力建设,实际上默许环保部门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这种漏洞一旦存在,环保部门的“超编”就不可避免。而既然“超编”,就得考虑“超编”者的吃饭问题。由于财政资金是按编制人员划拨,并不考虑编外人员,为养这些人,环保局只能在“排污费”上打主意,最终形成恶性循环。可以说,在庞大的“超编”人员吃饭压力下,环保执法反倒成为其次的问题。

  让环保事业不为“超编”人员所累,环保局专注于环保执法,一是严格编制,根据工作需要配置环保工作人员,从财政上保证其薪酬待遇,限制并逐步取消自收自支人员。二是建章立制,使排污费与环保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彻底脱钩,从根上割断环保局与污染企业之间的利益链。没有部门利益掣肘的环保局,才能敢于对污染企业亮剑执法。

  (原文刊于4月17日《大众日报》,有删节。原题:《环保局吃“排污费”根由何在》。作者:周学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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