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百余名人敦促国会批准IMF投票权改革方案
(2013-03-13 11: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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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华盛顿3月12日电
根据国际金融危机后二十国集团领导人会议的共识,IMF执行董事会于2010年11月通过了份额和投票权改革方案,确定将向代表性不足的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转移6%以上份额。改革完成后,中国在IMF的份额和投票权将上升到第三位,仅次于美国和日本。但根据IMF章程,这项改革须获得拥有85%投票权的3/5成员国(也就是188个成员国中的113个)批准才能生效。
IMF原本要在2012年年会前全面落实这项改革,但遭到美国拖延。一些成员国对此表示不满。美国是IMF最大股东,对重大事务拥有否决权。本报记者从该组织一名高级官员处获悉,IMF也一直在做美国的工作,希望美方尽快批准这套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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